WTO的价值目标与中国“入世”后的对外贸易政策取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2:26:04 398 人看过

[摘要]中国入世至今已有快4个年头了,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影响深远。伴随着中国作为现今自由贸易体制下的一员,对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应如何利用入世的契机,准确定位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从而真正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了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本文将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提出作者自己的思维视角,引起更多的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关键字]WTO的原则及其目标,自由贸易,对外贸易政策,国家利益

一、WTO建立的背景及其价值目标

在全球贸易的大家庭中,每个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贸易政策,并且在与其他国家打交道时,心目中都有自己最佳的国家利益。这在过去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孤立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中是最明显的。当各国都仅仅为了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尽可能在经济和政治方面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的时候,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和随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表明了采取这种贸易政策的后果。经济危机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高关税将外国商品拒之门外。美国1930年通过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更是加重了这一趋势,从而加剧了经济萧条。为了对外转嫁国内危机,以日本和德国为首的法西斯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二战劫难的余波中,许多国家在反思了近代史后,都试图避免再犯过去的错误。国家领导人和政策制定者更注重从一个更加国际化的角度来看世界经济。从大萧条和二战的经济和工业崩溃中,诞生了一种更新的自由贸易信念和处理一般经济问题的国际新方法。各国都认识到,如果它们能够找到鼓励商品自由贸易的方法,通过颁布自由贸易规则将贸易从高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中解放出来,那么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好的体现。自由贸易规则和减少商品自由流动壁垒的全球性框架,在二战后不久由《关贸总协定》(GATT)建立起来,现代化的全球贸易制度就此诞生了。近50年来,关贸总协定履行其职责,制定国际贸易的规则,并为解决国际争议提供了一个论坛。1994年,一项新的世界贸易协议达成,称作《1994年关贸总协定》,它增强了国际法律在管理贸易时的作用,并创建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一个以管理关贸总协定的世界贸易制度为职责的国际组织。

在美国的带动下,各个国家信奉了自由贸易和开放的市场政策,他们希望通过WTO继续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根据各成员国的要求,WTO提出了一个有组织的全球性结构,为贸易、投资、和发展以改善经济的、政治的和法律的环境。其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减少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而设置的壁垒和限制,从而实现公平的贸易。为增加透明度和保证成员国遵守WTO的规则和义务,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定期审查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实施情况。成员国不但要承诺在WTO贸易分歧上相互商讨和尽力解决贸易纠纷,WTO还有四项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

1、多边贸易谈判(国家之间应定期会面,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堡垒);

2、非歧视和无条件最惠国贸易(成员国不能对一个成员国比对另一个成员国提供更优惠的商品进口条件或待遇);

3、国民待遇;

4、取消配额和其他非关税壁垒(国家首先要将非关税壁垒转化为关税,然后进行谈判以减低关税税率)。

通过以上叙述可以清楚的看到,WTO的终极价值目标在于追求国际贸易买卖的零关税以及无壁垒的状态,从而实现全球贸易市场的完全自由化以及最充分的资本自由流动。从哲学角度来看,这一目标显然只具有应然层面的意义,任何一个成员国的努力最终只能使全球贸易市场无限接近这一目标,却永远不能达到。因为作为支撑自由贸易制度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之一的帕累托最优效应假定,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市场制度(无论国际还是国内),须具备的两个关键性前提,一是交易费用为零,二是市场充分竞争,没有任何政府阻碍。很显然,这种帕累托最优效应所预设的市场结构,就是在最发达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里,也从来没有实现过。在当今主要由国家构成的全球贸易体制当中,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整体利益(其中的国家政治利益有时要远胜于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要实现绝对的全球自由贸易,难上加难。并且,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科斯教授在他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关于产权问题的论述,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律,也证明了现实世界不存在零交易费用,否则,研究制度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但是WTO所设定的价值目标,作为每个愿意通过自由贸易来实现自己国家利益的成员国来说,仍是一个值得努力的目标,毕竟,全球贸易的一体化会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经济上相互依赖,从而可以有效的遏制政治上的国家单边主义,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在下面的部分,我将探讨作为全球贸易活动的三个主要参与者(也是在WTO规则制定中最具分量的三个方)是否自觉有效地履行WTO的原则,并且真正仅以促进全球自由贸易为己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比较优势的动态性与中国加入WTO的政策导向(三)
    [摘要]本文从解释比较优势的动态性开始,论证中国产业的升级,不应仅仅利用现实比较优势,同时应该是国家有意识地支持企业,创造新的比较优势的过程。利用现实比较优势和创造新的比较优势的关系,不是前后顺序发展的关系,而是并行不悻,互相促进的关系。中国相对劣势的产业是:高技术,部分资本密集产品,如化工,航空航天产品,先进技术装备,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产业,必须作为长期动态比较利益培养,盲目迷信市场自由竞争,将永远是劣势。中国作为政治独立的世界大国,须同时走两条道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将目前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利用国家力量支持大企业,长期扶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战略产业,这是发展和创造动态比较优势的,两条并行不悖的道路。(中经评论北京)中国从一般劳动密集型升级,到熟练劳动、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继续发展比较优势,遇到国际资本的技术品牌垄断。中国对7个产业(程控交换机、数控机床、芯片、软件、钢铁工业、
    2023-06-05
    309人看过
  • 比较优势的动态性与中国加入WTO的政策导向(二)
    [摘要]本文从解释比较优势的动态性开始,论证中国产业的升级,不应仅仅利用现实比较优势,同时应该是国家有意识地支持企业,创造新的比较优势的过程。利用现实比较优势和创造新的比较优势的关系,不是前后顺序发展的关系,而是并行不悻,互相促进的关系。中国相对劣势的产业是:高技术,部分资本密集产品,如化工,航空航天产品,先进技术装备,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产业,必须作为长期动态比较利益培养,盲目迷信市场自由竞争,将永远是劣势。中国作为政治独立的世界大国,须同时走两条道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将目前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利用国家力量支持大企业,长期扶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战略产业,这是发展和创造动态比较优势的,两条并行不悖的道路。(中经评论。北京)自由贸易论者对保护主义的批评是:第一,国内市场的失灵应该以国内政策来纠正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生产者的补贴比征收关税效果更好,间接的政策会导致社会其他部分行为的扭曲,
    2023-06-05
    74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区别
    一种观点:有的专家认为从某种角度,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都是指世界各国之间商品、服务和要素交换的活动,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共存。从国家角度可称为对外贸易;从国际角度可称为国际贸易。另一种观点: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因此,提到对外贸易时要指明特定的国家。如中国的对外贸易等;某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称对外贸易为海外贸易。
    2023-05-01
    402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对外报价核算与价格换算
    一、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是:在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国别(地区)政策,并按照我们的购销意图确定适当的价格。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价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进出口作价除了应遵循上述基本的作价原则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2.运输距离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贸易术语)4.季节性需求的变化5.成交数量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7.国际市场价格动态此外,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和消费者爱好的不同、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均对价格的确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二、对外报价核算成本、费用、利润三、成本核算1.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换汇成本是指出口商品净收入一单位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成本。在我国,一般是指出口商品每净收入一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即用多少人民币换回一美元。其计算公式如下: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换汇成本=───────────——出口
    2023-04-25
    489人看过
  • WTO法律原则与我国入世之区域对策
    WTO(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于1995年1月1日在日内瓦正式成立的。该组织的成立,取代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成为管理当今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政府间国际贸易组织,并由其《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其附件共同构成规范、调整当代国际贸易关系的多边法律体制,即本文简称之WTO体制。由于WTO体制是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GAT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GATT的基本法律制度是建立在以若干基本原则为基础,并由一系列的例外条款、保障措施和特殊规定所构成;这些原则、规则除某些被修改和补充外,大部分被WTO体制所吸收,成为WTO体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构成GATT多边法律基础的若干基本原则,则几乎为WTO体制所全面继承,并不同程度地扩大适用于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新领域。研究有关原则,特别是探究我国加入WTO后区域适
    2023-06-05
    418人看过
  • WTO条件下国际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
    WTO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1、公开型的贸易保护公开型的贸易保护,是指在关贸总协定和WTO下的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的谈判过程中还未涉及的领域,或是还未完全展开和达成协议的谈判的领域,再加上谈判达成协议后还没有履行的承诺,以及协议中的一些规则的例外而引起的保护措施。还未涉及的领域,指某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暂时把某些行业的自由化搁置起来不予谈判;还未完全展开和达成协议的谈判的领域,是指某些敏感行业,国家的比较优势相差悬殊,如果完全放开会导致本国产业的严重损害,故在多边谈判中暂时将这些行业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谈判后还没有履行的承诺,指根据承诺减让表现在还未兑现的部分;谈判达成的协议规则的例外,是指协议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规定的,但无论哪项协议,都是由一些规则和规则的例外拼凑起来的,这些规则的例外实际上就是承认这些方面的适当保护。这些保护都是公开的,这实际上也是国际在多边贸易谈判
    2023-06-05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对外贸易中的国际贸易和向法院诉讼有何不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对外贸易中发生争议通过国际仲裁与向法院诉讼有何主要不同点在于:国际仲裁和向法院起诉二者不可得兼,即在对外贸易中发生争议时,要么通过国际仲裁,要么向法院诉讼,两者只能取其一。
    • 对外贸易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经过15年的艰辛,我国终于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我国对外开放事业发展到新的阶段。从1980年至今,美国一直对是否给我国正常贸易关系地位进行审核。按照1999年中美两国就此问题达成的双边协议,2000年美国制定并且通过了给与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地位的法案。2001年12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命令,正式宣布给与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从而结束了美国国会多年不给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十五条的目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3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
    • 国际贸易税收政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解答: 代表处纳税收入的确定 1.自营贸易免税 常驻代表机构仅为其总机构从事自营贸易进行联络洽谈,搜集商情资料等准备性、辅助性活动,由总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直接签定商品贸易合同,并且能够提供总机构与中国境内制造厂家签定的购买商品合同以及总机构将商品销售给中国境内企业的发货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其取得的商品进销差价收入及其他收入可免予征税。 2.总机构与代表处共同从事一项代理业务,应纳税所得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