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解除收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3.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关不能收理: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
(3)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
(4)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三、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5.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
6.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7.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四、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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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需提供的收养材料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1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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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收养关系解除争议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一、登记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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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办理收养手续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收养人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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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收养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0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