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工资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35:40 332 人看过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资本运作的相关知识
    连锁销售的简朴性和肩上背负的责任决定了整个运作应该是低调的,它的任务是为直销的终极发展打基础,而直销是人的事业,所以连锁销售应该以自身的内部矛盾为发展动力,而不是政府的刻意保护或者拔苗助长式的帮扶。当然政府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所以严历打击非法传销是必须的。在从业过程中,维护行业利益是每个从业者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是给国家做事,尽管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由于每个人确当真功课终极换来的都是是丰厚的回报,因此每个人都是在给自己做事,自律以及国家正负两方面的宏观调控是连锁销售体系的重要保障。连锁销售店铺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产品以及价格的展示、对人力资源的辅助、监视以及承担物流,跟着从业者素质的不断进步和销售体系的逐步完善,终极将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通畅的、高效的畅通流畅管道。届时,连锁销售以及其特有的创业机会将从中国市场消失,成熟的直销业将在连锁销售开辟出来的光明大道上阔步前行,在我们未来的直销
    2023-06-05
    347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
    2023-08-15
    150人看过
  • 关于工伤仲裁有哪些程序以及相关知识
    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3、仲裁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4、仲裁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2023-06-12
    350人看过
  • 相关股票投资知识
    一、股票投资与储蓄投资不同1.性质不同2.股票持有者与银行存款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内容不同3.投资增值的效果不同4.存续时间与转让条件不同5.风险不同二、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不同1.发行主体不同2.收益稳定性不同3.保本能力不同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5.风险性不同三、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同1.投资者地位不同2.风险程度不同3.收益情况不同4.投资方式不同5.价格取向不同6.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如果您想投资股票,首先就得先分清楚股票投资跟其他投资的区别,这样才不会盲目跟随大众炒股。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023-06-05
    182人看过
  • 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知识介绍
    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1、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2、市级统筹区内机关(含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伤待遇仍按原办法办理。三、什么是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
    2023-05-10
    4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相关知识有哪些?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收的耕地,从批准征收之日起1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征收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单位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材料。土地使用税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
    2023-08-06
    293人看过
  • 相关知识:违约金有哪些种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合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2023-08-18
    398人看过
  • 环保资质有哪些,如何办理环保资质的相关知识
    一、环保资质有哪些,如何办理环保资质1、施工类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2、环保设备生产、安装类企业: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一级、二级、三级以上资质均由低等级向高等级申报,一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颁发;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颁发。3、废水、废气、固废、生活垃圾处理等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甲临,乙级,乙临运营资质由低等级向高等级申报,国家环保部核准颁发。4、其他资质增项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二、办理建筑环保资质证书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办公场所证明。若地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5、所申请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2023-06-06
    123人看过
  • 对于误工费法院依据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导致受害者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生活,从而影响收入最终影响到生活质量和水平。因此,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我们规定了误工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对于误工费法院依据的相关知识有哪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2023-05-01
    494人看过
  • 关于汇票提示承兑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提示承兑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诺付款的行为。由于提示承兑的目的仅在于请求付款人就是否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加以确定,所以,对于提示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要求。提示承兑的期间。(1)对于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提示承兑的法律后果。尽管是否提示承兑是持票人的自由,但其法律后果却不同。我国票据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可见,提示承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追索权的保全上。提示承兑的例外。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该种汇票不具备信用功能,只是作为支付和汇兑的工具而存在。持票人请求付款一旦遭到拒绝,即可行使追索权。我国目前使用的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因而无须承兑。
    2023-06-14
    66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农村家庭暴力的特点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在农村,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反复性。1、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它涉及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婆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人中的妇女、老人、儿童较其他家庭成员更容易成为施暴对象。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农村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2、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在农村还有很多人对家庭暴力存在误解,认为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不属于家庭暴力。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无形中给
    2023-04-13
    162人看过
  • 相关知识:要约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当事人,是指要约人能为外界所确定。要约还必须是向相对人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般是指特定的相对人。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的,但也可以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如正在工作的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标价陈列由消费者自取的商品(现物要约)等,都是针对不特定当事人发出的要约。没有相对人,也就没有受领要约的人,要约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要约还应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这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区别。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要约以追求合同的成立为直接目的,要约是为了唤起承诺,并接受承诺的约束。要约在获承诺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成立合同,进入债的锁链。若一项提议没有这样的法律效果,那么这项提议可能是要约邀请,而不可能是要约。3、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是以条款表现出来的,要约中应包含
    2023-08-18
    46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投资资金入伙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投资资金入伙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
    2023-06-14
    496人看过
  • 工程竣工结算的相关知识
    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一、程结算审计内容有哪些?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
    2023-06-29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识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知识有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9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的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尚未制定)
    •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 相关知识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
    •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的相关知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1
      工伤职工原鉴定为五级伤残,三年后因为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经复查鉴定为三级伤残,不能按三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可以按三级伤残的规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对此,各地均由明确的规定关于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 有哪些有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知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借款的用途;(4)借款金额;(5)借款利率;(6)还款期限;(7)保证条件;(8)还款方式;(9)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1)其它条款《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