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有关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9:45:46 430 人看过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2.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离婚起诉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12333能不能咨询劳动仲裁
    12333可以咨询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2333劳动保障咨询维权热线为何打不通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他们在报纸上看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维权热线的信息后,便拨打此号码进行咨询。令人想不到的是,打了好多次却一直打不通。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电话无法打通,记者就此问题进行走访调查。山西省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的工资支付情况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维权热线。马女士是一家水
    2023-07-31
    14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指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裁决的,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二、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如下优势:1.快捷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2.专业性强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注意,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2023-04-03
    2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新规定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新规定(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延长。时效为1年(原规定是60日)。加大了对劳动者诉求权利的保护。(二)劳动仲裁申请的受理期限缩短:要求在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受理(原规定是7日)。(三)申请仲裁前,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以前无和解制度,撤回仲裁申请还需要仲裁庭审查)。(四)仲裁裁决时限缩短。从原来最长90日缩短到最长60日。(五)对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终局裁决: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以前无规定)。对此裁决,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不服的,须依法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不能起诉。这样的规定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六)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提出更高要
    2023-06-07
    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主要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主要是怎样的(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2023-06-16
    12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咨询去哪个部门咨询
    一、劳动仲裁咨询去哪个部门咨询劳动仲裁部门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主要如下: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
    2023-09-03
    296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制作不予受理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12-01生效日期:2000-12-01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一个时期以来,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不接受当事人申诉的情况,有的对当事人申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不出具仲裁文书,有的出具仲裁文书不规范等,致使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投诉无门,影响了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并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
    2023-04-22
    1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一、劳动争议不受仲裁法的调整1、不同时间颁布的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9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31日第31号公布,1995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不同调整对象的两部法律:仲裁法是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等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民商事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法。3、不同章节的两部法律:仲裁法共八章80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共四章54条4、不同组织机制的两部法律:法律规定民商事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根据需要在其
    2023-04-28
    393人看过
  • 怎么咨询劳动仲裁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咨询劳动仲裁问题你直接打个“12333”就行,这个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通用投诉电话。要是想搞劳动仲裁的话,咱们按照下面这些步骤来做:首先呢,当咱要提出仲裁请求的时候,得先给仲裁委员会交上那份仲裁协议、还有你自己写的那份申诉书和它的复印件;然后经过他们的审查,觉得可以接受了,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的时间里安排开庭,你们两家公司都得派人到场参加;最后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拿到劳动仲裁判决书
    2024-07-09
    469人看过
  •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仲裁后起诉的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发起劳动仲裁后起诉:(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劳动仲裁后起诉期限直接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不服复议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不动产案件在二十年内提起诉讼;其它案件的起诉期限为五年。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2023-08-10
    391人看过
  • 仲裁调解中的劳动争议原则是什么
    一、仲裁调解中的劳动争议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如下:1.自愿原则;2.民主说服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其他。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是如下:1.先由仲裁庭通知当事人开庭事宜;2.然后当事人来参与庭审,由仲裁庭调查出庭人员的信息,说明仲裁庭的纪律;3.再主持仲裁,由各当事人陈述、辩论和质证;4.最后进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决。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2023-07-28
    17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 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一、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流程有哪些?(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参加诉讼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启动该程序。启动方式是由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以书面的形式,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至迟在证据交换时
    2023-03-09
    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咨询当地什么部门
    一、劳动仲裁咨询当地什么部门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劳动纠纷产生之后,双方均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将诉求提交给所属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庭。要求仲裁的一方需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60天内向仲裁庭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法律咨询劳动仲裁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仲裁申请;随后,仲裁部门进行审查,若申请符合规定,会予以受理;反之,则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受理后,各方当事人需参与庭审并
    2024-07-05
    408人看过
  • 劳动者去哪咨询劳动仲裁?
    一、劳动者去哪咨询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就可以了。或直接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二、基本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
    2023-04-13
    102人看过
  • 咨询劳动仲裁要钱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咨询劳动仲裁要钱吗咨询劳动仲裁不需要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所以不会对申请人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二、劳动仲裁开庭会提前几天通知劳动仲裁开庭会提前五日通知,应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023-07-06
    14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法律咨询劳动争议的仲裁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
      在实践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
    • 劳动争议仲裁咨询什么方式最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合同纠纷咨询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纠纷提供的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又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咨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8
      因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
    • 想咨询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律师费用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
      不受理,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管辖,如果是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