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禁闭范围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4:30:16 316 人看过

对违法违纪,批评教育无效,有必要予以禁闭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禁闭。对人民警察采取禁闭措施,是指人民警察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组织批评教育,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思悔改的,且经组织研究决定有必要给予禁闭的,应当采取禁闭措施。

禁闭期限一般为

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一般最长为十五天。但对于屡犯监规的并有现实威胁的罪犯,监狱有高危夹控措施,一般2个月,如果罪犯的现实危险性没有消除,可以继续高危夹控,直到威胁消除为止。禁闭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它是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安民警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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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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