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立法不可忽视企业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04:22 422 人看过

企业工资支付立法也引起许多企业家的关注。部分企业家认为草案存在偏向维护职工利益的问题,企业的一些合法利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需要完善。

违纪员工缺少立法约束

《草案》七大热点见报后,安徽省家家乐实业发展公司唐述忠董事长认为,立法不能只约束企业,同样要约束员工,应一视同仁。几年前,唐述忠公司的一名员工突然不辞而别,给公司带来不少麻烦,遇到这样的情况,立法应该怎样保护企业的利益呢?唐述忠建议,应增加对员工违纪的处罚措施,在企业不违法的情况下,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

职工弄虚造假怎么办?

对企业弄虚作假,劳动部门可以依法查处的规定,不少企业管理人员都给予支持。但如果员工弄虚作假、不守约定该怎么办呢?省城某企业负责人说,现在员工投诉企业的情况非常多,虽然签合同时,双方白纸黑字,但有些员工为了私益不惜造假的情况屡见不鲜,给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情况下,立法也应作出具体规定。

为打架员工买单合理吗?

如果职工打架受伤,我是不是也要支付不低于80%%的工资呢?合肥富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叶修光总经理表示,草案对病伤假职工工资保障的政策是人性化的体现,但对于非因公负伤的概念并没有具体交代。

我们公司曾发生过员工打架的事件,两名员工都受伤住院,我支付了他们5000多元费用。叶修光说,对于效益较好的企业,支付这笔钱并没有很大压力,但那些效益差,甚至正常运营都难以维持的企业,怎么可能为员工打架受伤支付治疗费?所以,对非因公负伤概念的界定很重要。

停产期间工资应视情而定

对《草案》第24条,部分企业家认为,关于停工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限制过死,该条款虽然从根本上保障了职工利益,可对企业却有失偏颇。按照《规定》,企业停产时,应给职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生活费,可政策的实施要跟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叶修光举了个例子:去年,他的公司因故不能正常营业,他与员工协商后,决定在停工期间支付员工最低生活保障金8元/天,我们只是短期停工,8元/天的生活补助按道理是合适的。但若按照《规定》要求,8元/天的生活费就不合理。企业的利益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福利。企业停工阶段,效益必定受损,若强制执行,一些企业负责人难免钻空子,受损的还是职工。

工资立法,步伐能否再快些

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此前,《中国经营报》有报道说,经历6次草案修改并被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规划的工资条例,遭遇了来自垄断行业的央企的反对意见,可能被拖入无限期辩论的泥潭。更早有媒体报道,被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前奏的工资条例迟迟无法出台的一个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在怎么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思路、目标和方向上,这些利益集团自然有一些不同于普通劳动者的看法和意见。

尽管尚没有权威声音对上述说法做出回应,但这并不影响公众对工资条例的期待和关注,因为现实中的问题在日日紧逼。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全国共为149.42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29.67亿元。可见呼唤了多年的禁止拖欠劳动者工资一事,并未彻底改观。可以预见,如果没有像工资条例这样的强有力的法规做规范,每到春节前出现的集中讨薪现象则有可能在一些地方继续,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权利可能会继续遭到损害。

另一个可以预见的事情是,一个广受诟病的工资怪象也将继续,那就是当某些企业的效益一天天变好时,劳动者的工资却没有同步跟进。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态,剔除统计的因素,我国劳动报酬占比仍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除此,同样可以预见的还有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差距可能会继续拉大,一些人对社会不公的抱怨会更多

诸多现实困境呼唤更有力的措施来破解,而工资条例的出台无疑是重要力量之一。

而该条例草案在经过6次修改后,还处于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可见立法工作确有难度。那么,在这一问题上,是哪些利益集团有着哪些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看法和意见这样的问题可不可以更公开,让公众广泛讨论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成为立法工作常态的背景下,我们期待工资条例草案能公开征求意见,一方面让大家知道条例制定的难点在哪里,另一方面也能集思广益,使条例的制定更加民主、科学。

在工资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有两个内容备受劳动者关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工资协商制度执行得好,会大大促进薪酬待遇的公平。而同工同酬的规定,则会让诸多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却待遇不同的派遣工、劳务工等体会到公平二字的含义。

积极面对现实的呼唤,加快工资立法步伐,这既是广大劳动者的迫切期待,也是相关立法者的重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
    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一、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
    2023-03-23
    81人看过
  • 企业有法不依职工利益受害
    孙某原为南京某纺织单位的一名固定制职工,在厂设备科任车工。1995年1月1日因改制孙某与企业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1995年9月,孙某因病医疗期满后回单位报到,并要求企业恢复其原工作岗位。企业则以厂内定员定编后无车工岗位为由,拒绝安排孙某回原车工岗位。1995年9月4日,企业安排孙某到厂成品车间做纺线工,被孙某拒绝。1995年10月企业有意安排孙某到外单位劳务输出,被孙某拒绝。1996年3月4日,企业又一次安排孙某到外单位劳务输出做联防工作,孙某在企业多次做工作后勉强同意并上岗工作1个月,1个月后孙某认为工作四班倒太累和工资每月只有210元太低就不辞而别。1996年4月16日,孙某的单位得知孙某离开了劳务输出的单位后立即用挂号信通知孙某到企业办理有关手续。4月20日,孙某接到通知后回企业,提出了要求调动的意向,企业经研究后同意给孙某10天时间自199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签
    2023-08-17
    213人看过
  • 不能忽视的“档案权益”
    陈女士1998年从黑龙江鹤岗市调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退休时因档案材料不全,面临着退休待遇无法认定的难题。为此,她多方奔波,焦灼万分,后找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接到求助后,就业服务中心从众多的手工记账原始档案中反复查找,终于为陈女士找到了当年调函的存根,使她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原始档案材料是证明职工工作经历,认定职工工龄的重要依据,而现实生活中像陈女士这样因原单位体制改革,破产或劳资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档案材料缺失问题比比皆是,再加大多数职工对自己的档案不知情,不重视,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到需要查找或办理退休时已时过境迁,责任往往无处追讨,由此给职工利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这种“后遗症”式的问题势必成为引发劳动纠纷的一个新因素,在这样的纠纷中,职工将是最大的“受伤者”。“群众利益无小事”。如何消除档案管理“后遗症”,改善职工档案权益维护的这块“短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
    2023-06-05
    356人看过
  • 工资拖欠:企业权利与员工权益
    我国劳动法上确实有对于用人单位延迟发放工资的规定,但是其延迟的启动需要一定的程序才行。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第四条指出: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企业倒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一)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
    2023-07-07
    341人看过
  • 效益不好的企业可以降工资么
    公司效益不好降工资不可以。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存在这种情况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局投诉举报。一、工作时间是法定节假日能发三倍工资吗我国的《劳动法》中第44条规定,有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支付给劳动者多出应该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1.管理者让劳动者加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报酬不能低于工资的150%。2.周末两天本应该休息,但是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让劳动者来公司加班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300%。《劳动合同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要限期让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薪资或者经济补偿等等,工资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必须支付少给的部分,到期不给钱的,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
    2023-03-23
    216人看过
  • 不要忽视保修期的权益
    我们购买的新车都有一定的保修期,根据不同的车型,保修期有所不同,目前主要以2年6万公里为主。由于种种原因,新车主一般不懂得在保修期内检查汽车,等到发现问题再去维修时往往已经过了保修期,因而享受不到新车正当的保修权益。专业人士介绍,这种情况很可惜,只要我们在保修期多做点检查,就可以避免。每位车主买车后都有一本《保养及保修手册》与《用户手册》,明确了汽车公司与用户之间就有关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售后服务方面权利与义务设立和终止的约定。车主一定要认真阅读。同时,专业人士提醒用户,汽车还在保修期内,最好不要在外面做保养,更不要随意去改变汽车里的一些东西,如改装音响等。《保养及保修手册》上说明了若车或车上零部件因为滥用、疏忽、不正确使用或不按规定的里程/时间间隔进行保养,或未经批准进行改装/加装而导致失效,车主的索赔主张,及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保修申请将不被汽车公司特约服务中心接受。另外,规范的定期保养是
    2023-06-05
    150人看过
  • 民企忽视专利申请仅一成企业曾申请发明专利
    据介绍,发明专利是专利的三种类型之一,但其数量却是企业技术含金量的最重要的指标。虽然多项经济指标领先,但南海在发明专利的百万人口平均持有量上却一直落后于禅城、顺德,甚至比全市平均水平低55件。为此,南海计划未来发明专利要逐年增50%。在此次公布的《办法》中,就推出了一系列招数,最引人关注的是清零行动,即针对从未申请过发明专利的企业,南海将通过专利特派员、企业专利工程师等措施,实现发明专利申请量的清零。对于这一政策,有企业老总认为,申请到发明专利后,每年必须支付的维护费是所有费用的大头,但却没有相应的补贴,扶持力度不算大。根据统计,去年南海企业共申请767件发明专利,百万人口平均持有量为295件。但是,这一指标的全省平均水平为330件,而全市的平均水平则为350件,远比顺德、禅城低。另外,南海经贸局(科技)也做过统计,目前南海的3万多家企业中,仅3000多家曾申请过发明专利,比例为1/10。
    2023-06-05
    305人看过
  • 员工流失:企业容易忽视的盲点
    在人才市场有金三银四的说法,每年的3、4月份,都是人才跳槽的高峰期,大型的招聘会也集中在这个时候。国内某著名机构在年前进行人员流动调查,发现有70%的人准备在春节后跳槽,20%的人有跳槽的想法。一个企业保持一定的员工流动率是好事,能够补充新鲜血液,但是过高的员工流失率不但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降低生产效率,而且也为企业带来巨额的成本支出。国内,很多企业处于高速发展中,利润相对比较丰厚,很多企业认为,人员流动会带来成本,但跟收益比起来,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也许,下面两个案例能给这些厂家带来一些启示。案例1:在江浙一带,制造行业的竞争力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来自于当地稳定的加工技术工人供应。在江苏有一家大型变压器的生产厂家,普通工人都是当地的居民。变压器厂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国内的厂家都是买国外公司进口元器件进行组装,所以,对变压器行业来说,竞争主要的就是组装工艺和成本的竞争。变压器组装是有一定的技
    2023-06-05
    454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提前转让:债务问题不容忽视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的债务由谁承担:转让合同约定转让前由受让人负责清偿个人独资公司债务的,由受让人返还。债权人将让与人起诉的,转让人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转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受让人追偿债务。转让合同未约定受让人负责支付的,转让人应当承担支付义务。债权人将受让人诉至法院的,受让人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转让人追偿。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1、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债务承担的规则如下:(1)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以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承担,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以投资者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时,对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的,转让前产生的债务,由原投资人承担;转让后产生的债务,由受让的投资人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
    2023-07-07
    386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权利
    导读:拆迁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行城市化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必不可少的一环,是惠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拆迁非短时间即可完成的过程,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国家颁布的法律及各种地方性规范文件也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然而,很多被拆迁人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经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合法权利,导致拆迁补偿不合理。今天,晏清律师通过一个案例向各位介绍拆迁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帮助各位取得公正的拆迁补偿。案例:家住湖南省长沙市xx县xx村的刘先生找到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咨询,基本情况如下:因刘先生所居住房屋被纳入当地某公路项目建设的征收范围,因此土地、房屋等涉及拆迁,但是刘先生认为拆迁单位给出的补偿太低,无法保证拆迁后的正常生活,目前刘先生所在村集体正在公告《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王律师了解了上述当事人基本情况后,研究了当前拆迁过程的进度,给出当事人建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
    2024-01-10
    176人看过
  • 离婚法院传票不可忽视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对不出庭人员进行拘传,如果拘传后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的后果是什么?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法律适用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
    2023-07-04
    198人看过
  •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时哪些情形不可忽视呢
    一、股权转让时,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了防范大股东隐瞒帐外资产,作为小股东的转让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发生帐外资产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受让人给予一定补偿或由股权所在公司出具无帐外资产的保函。很多小公司股权转让时,都不进行资产评估,且大都是大股东受让小股东股份。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小股东不一定知情。为此,小股东转让股权时一定在合同中让大股东确认公司净资产大致数额,以及如发生帐外资产的处理方式。二、转让人所涉及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应注意事项由于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财产的处置应经夫妻双方同意。未经双方同意,转让方配偶有权主张转让合同无效(通常体现在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情形)。为此应考虑:1、转让股权的获取时间是否在婚姻持续期间若转让股权于婚姻存续期间获取,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对该股权财产归属有特别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构成夫妻共同财产2、受让人是否对属于夫妻
    2023-04-15
    451人看过
  • 不可忽视的细节
    黄女士在广东省佛山市某医院做清洁工作,于1997年12月入职,最后一个合同期为2003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2004年4月29日黄女士以身体不适为由向医院领导表明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久,黄女士因工作不负责,被领导批评,于是在没有办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于5月10日离开医院不上班。至5月25日黄女士回医院要求办离职手续。该医院同意黄女士的要求,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并结算了她5月25日前该单位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了她的劳动合同,请求仲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合计7630元。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受理了该案,并按先调整后裁决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用人单位向黄女士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双方不再享有及承担劳动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不再追究劳动关系上的任何赔偿责任。[评析]根据《劳动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
    2023-06-09
    176人看过
  • 莫忽视民营企业用电管理
    近几年来,民营企业的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在不断加快和增长。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民营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用电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不安全隐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毋庸讳言,时下有不少民营企业存在着只顾抓经济效益和生产安全而忽视用电安全的现象。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往往为了图省钱,在电力安装上既不找电力部门设计施工,又不配备专(兼)职持证上岗电工,而让那些技术业务水平不高的土电工设计施工,使得车间里的线路布置、配电盘设计、用电设备安装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不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天长日久,随着线路老化和用电负荷增大,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后果不堪设想。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给电力营销带来了机遇,但作为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出发,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员工自觉安全用电的意识,杜绝习惯性
    2023-06-06
    8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包工头与企业间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不能忽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关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建筑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规章都未作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其中大多数人集中在建筑行业,随即在该行业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即包工头(他们在合同中一般被称为某包工队或某民工队)。不可否认,包工头在施工企业与民工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而且还承担了施工企业应该承担的部分管理,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
    •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时不可忽视的几种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导读:近段时间从办理的几个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案件中,总结出一些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一、股权转让时,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了防范大股东隐瞒帐外资产,作为小股东的转让方应在合同 近段时间从办理的几个中小企业股权转让案件中,总结出一些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一、股权转让时,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为了防范大股东隐瞒帐外资产,作为小股东的转让方应在合
    • 企业效益不好时可以调整员工工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3
      企业效益不好时可以调整员工工资,但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
    • 企业扣工资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15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
    •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的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9
      所谓工会,是指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根据我国工会法第3条规定可知: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6条第2款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展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