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
(一)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
2、人民政府对补偿方案进行分析。
(1)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2)针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风险评估。
(4)对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3、政府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公告。
在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4、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
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农民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国家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严格禁止以下三种的拆迁行为的发生:
1、禁止强拆、暴力拆迁等行为;
2、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3、拆迁一方须具备相应的拆迁文件和资质,禁止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拆迁。
(三)征收不予补偿的情形
1、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将不予补偿;
2、对认定为合法的建筑,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予以适当补偿;
3、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将不予以补偿;
4、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将不予以补偿。
民法典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征收基本农田的,还需要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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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商洛农村土地征地程序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1.审查报批。 2.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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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8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 1、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分批次逐级上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一般步骤如下: 用地申请。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具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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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府征收土地的程序是如何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7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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