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有哪些效力要约消灭的原因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9:10:29 488 人看过

要约的效力: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消灭的原因:

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爱承诺。

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4、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

什么是要约要约?要约要素有哪些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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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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