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会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2:33:09 178 人看过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公司董事会有何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二、董事会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层;10、制定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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