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错误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26:41 407 人看过

一、专属管辖错误怎么办

1、专属管辖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转交至具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且该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运输合同是否专属管辖

1、运输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运输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

2、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因此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是专属管辖吗
    是的,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2023-06-13
    338人看过
  • 专门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有哪些
    一、专门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我国除设有普通法院之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这些法院也管辖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军事法院受理双方当事人都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的合同纠纷案件、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虽然这些专门法院有特定的受案范围,它们所受理的案件也具有专属性,但这种专属性与专属管辖不同。另外,在专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时也存在着专属管辖与非专属管辖之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就对一些案件规定了专属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1、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
    2023-04-12
    139人看过
  • 什么是专属管辖,我国的专属管辖包括哪些种类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诉讼管辖。它是一种排它性的管辖,因为它不仅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而且还排除了打官司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可能性。它与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关系是,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一律适用专属管辖。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4-25
    385人看过
  • 专属管辖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一、专属管辖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被申请人:XXX·······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XX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XXX纠纷一案,因申请人的住所地与经营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之规定,属专属管辖之范畴,也即本案应由XXXX法院管辖。申请人特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为谢!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
    2023-04-30
    82人看过
  • 移送管辖错误能否退回
    一、移送管辖错误能否退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法院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的,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1)应当移送。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
    2023-04-27
    123人看过
  • 专属海事管辖权
    1、海事案件专属管辖权的概念。海事案件的概念由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统称为海事案件。海事案件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海事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海事案件),一般是指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域、涉及船舶或在运输过程中,因非合同关系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生产经营;海事合同纠纷(以下简称海事案件)一般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就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域及其港口进行民商事活动所达成的协议发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其他海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海事法院依法受理的不能归为或者简单归为海事侵权纠纷或者海事合同纠纷的案件,包括海事保全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海事强制执行案件一般是指申请执行与船舶、船舶营运有关的海事判决书、海事仲裁裁决书、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的案件。狭义海事案件仅指海事侵权纠纷。海事诉讼管辖权的概念和特征海事诉讼管辖权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之间为受理海事第
    2023-05-07
    457人看过
  • 二审发现专属管辖怎么移送
    一、二审发现专属管辖怎么移送二审原则上是没有移送管辖的,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二审移送管辖的直接将案件相关证据以及卷宗一同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专属管辖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4-21
    220人看过
  • 专属管辖权优于等级管辖权吗
    1、专属管辖权是否优于级管辖权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之间没有更高的问题。管辖权是为不同的案件而设立的,所以没有说管辖权是优越的。什么是专属管辖权?规定某一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管辖权。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专属管辖权具有优先权、排他性和强制性。专属管辖权是一种独特的法院管辖制度,仲裁没有排他性管辖权III.什么是等级管辖权等级管辖权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划分劳动分工和权力,以受理一审民事案件IV.排他性管辖权的范围排他性管辖权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国外专属管辖权。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如下: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按价值确定)为准。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
    2023-05-07
    143人看过
  • 其他管辖与专属管辖间的关系
    (一)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有着密切的关系。专属管辖构成了对协议管辖的限制和排除。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管辖的方式予以变更,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正是由于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常常需要通过协议管辖来解释、说明专属管辖。例如,德国的尧厄尼希教授在其主编的教科书中对专属管辖所下的定义是:某法院的专属管辖是指这种管辖不能通过当事人协议或者无责问地对主诉辩论而变更,并且应当在权利争议的任何状态依职权注意之。需要说明的是,当协议管辖只选择某一个法院管辖时,该案件只属于当事人选定的那个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这使得协议管辖也具有一定的专属性,或者说通过协议使案件专属于某一法院管辖,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专属管辖,并不具有专属管辖的效力。例如,在双方当事人选定合同签订地的甲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后,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发生纠纷后却向合同标的物所在的乙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另
    2023-04-25
    370人看过
  • 如果专属管辖权超过该级别怎么办
    如果案件的专属管辖权超过了级别,那么在确定不同级别的管辖权时,应同时考虑专属管辖权和管辖级别,指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二)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2.特别注意:对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在中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捕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犯罪的,由被告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的法律,应当依照中国刑法予以处罚,第二十一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的重大刑事案件(自治区、直辖市)。“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重大刑事案件
    2023-05-07
    477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的关系是怎样的
    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有着密切的关系。专属管辖构成了对协议管辖的限制和排除。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管辖的方式予以变更,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正是由于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常常需要通过协议管辖来解释、说明专属管辖。需要说明的是,当协议管辖只选择某一个法院管辖时,该案件只属于当事人选定的那个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这使得协议管辖也具有一定的专属性,或者说通过协议使案件“专属”于某一法院管辖,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专属管辖,并不具有专属管辖的效力。专门管辖和专属管辖有什么区别专门管辖,是指各种专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它解决的是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
    2023-08-18
    300人看过
  • 约定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制度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侵权纠纷能不能协议约定管辖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
    2023-07-21
    154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能否突破专属管辖权
    I.基本案件1。本案2013年,汶川县****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公司在汶川县的住宅项目承包给**公司施工,施工期为开工日起120天(即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10月27日)。然而,**公司延迟竣工至2014年11月,也导致大量农民工闹事2014年12月,**公司向被告**公司所在地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公司与**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公司案例)2。反诉**公司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并退还定金,共计1500多万元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司的反诉超出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管辖级别;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筑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权”,**公司应向房地产所在地阿坝州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2023-05-07
    320人看过
  • 概念和专属管辖权
    排他性管辖权的概念和情况简介排他性管辖权是指法律规定某一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管辖权。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专属管辖权具有优先权、排他性和强制性。专属管辖权是一种独特的法院管辖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权。(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比如土地,矿山,建筑,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权(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清除障碍物等作业。因港口经营发生的争议,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拥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房地产的位置通常被
    2023-05-07
    38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和专门管辖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29
      我国除设有普通法院之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这些法院也管辖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军事法院受理双方当事人都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的合同纠纷案件、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虽然这些专门法院有特定的受案范围,它们所受理的案件也具有专属
    •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4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 什么是专属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适用专属管辖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管辖相比,专属管辖有两个特点:一是它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都无权管辖。二是它排除了协议管辖的适用;对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不能以协议来变更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是专属管辖或者级别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6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解释是前者主要针对不同等级的法院的管辖作出明确的说明,后者是对于一些不动产特殊案件作出的专属管辖。比如说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普通的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重大的社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