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侵权第一案”被告否认侵权质疑索赔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01:13 365 人看过

中国客车侵权第一案一审近日宣判,某某集团旗下两家生产A9系列客车的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2116万元。昨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某某集团获悉,某某集团下属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和某某工业集团公司生产的A9系列客车,侵犯了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星航线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判决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客车的行为,共同赔偿原告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和诉讼合理支出116万元。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和某某工业集团均为某某集团下属企业。

昨日,某某集团总裁徐总告诉上海证券(行情股吧)报记者,某某集团不服北京市一中院的一审判决,我们的A9客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权行为,法院认定事实及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某某集团1月24日左右已经组织了相关上诉材料,递交给北京市高院。目前正在等待二审。

某某集团法务部负责人指出,关于为何索赔2000万元,尼奥普兰汽车有限公司提出的依据是,看到某某员工写的一份报告,因此推测某某集团共生产了2000辆A9客车。再依据客车业平均每辆车的利润为1万元,提出索赔2000万元。

该负责人指出,从2005年获得专利至2006年,A9客车共计销量约63辆。2006年后,A9客车已经停产。因此无法认同尼奥普兰做出的销售数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团公司相关文章
  • 原告与被告的证据第三人有权提出质疑吗
    原告与被告的证据第三人有权提出质疑。原告可以就被告提交的证据在庭审中提出质疑,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所有证据,都必须在开庭审理时出示,由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法院才能认证,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来使用。第三人有权就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针对相关证据有权发表质证意见。被告能看原告的举证材料吗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
    2023-07-23
    343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法律依据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
    2023-06-29
    172人看过
  • 【网络黑客侵权】网络侵权案“黑客”终审被判赔20万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通报,该省一起因不正当竞争而引发的罕见网络侵权案已审理终结,充当“黑客”的沈阳一家数码影像公司在盗用竞争对手QQ号后,通过连续攻击,造成对方数万份客户文件被删除。受害方因此终审获赔20万元。今年71岁的何长春是沈阳市和平区大隆图片社业主,一直从事扩印、照相及相关服务。2004年,大隆图片社的员工在互联网上申请了QQ号,通过QQ号接收客户传送的图片,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2005年4月20日,大隆图片社与沈阳易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FTP磁盘租赁协议,由该公司向其提供FTP磁盘租赁业务。客户则通过FTP将需要加工、制作的图片传送给大隆图片社。2005年8月,大隆图片社发现客户发送的网传图片丢失、损坏,QQ密码被盗,QQ被冒用。易盟公司在监管中也发现大隆图片社租赁的FTP磁盘被非法入侵,恶意删除、上传数据。9月23日,大隆图片社向警方报案。此后,受警方委托,易盟公司到有关
    2023-04-24
    147人看过
  •  名誉侵权罪立案依据
    这段文字描述了立案标准,即行为人必须存在客观上侵犯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该事实必须为第三人知晓;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上的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侵权人的行为必须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包括对受害人造成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以及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创伤。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名誉权侵权案件的法律依据。立案标准:行为人必须存在客观上侵犯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该事实必须为第三人知晓;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上的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侵权人的行为必须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包括对受害人造成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以及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创伤。 名 誉 侵 权 责 任 范 围名誉侵权责任范围是指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名誉权的情况下,违反社会公德、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法律保护。违反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
    2023-09-01
    477人看过
  • 顾客被疑盗窃遭盘问是否侵犯人格权?
    小李到信阳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光山县分公司本想买些商品,不料被一位女顾客误认为是前天窃走自己钱包的小偷,于是该女顾客立即向超市工作人员报告,超市工作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告知该女顾客如果确定小李是嫌疑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女顾客报警后,公安人员到超市将小李带到超市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由于录像不清晰,便将小李带回派出所问话。小李认为超市无缘无故将自己当成盗窃嫌疑人,使自己颜面受损,人格权受到侵犯,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超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本案争执的焦点是被告某超市是否侵害了小李的人格权。该案涉及三个主体的三种行为:一是女顾客怀疑小李是窃走自己财物的小偷,并告知了超市,是通过自己的认知向超市反映情况,是公民行使自己权利的途径;二是超市工作人员告知女顾客如果确定是小李所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并未对小李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三是公安机关到现场后,查看了监控录像,由于录像不清晰
    2023-06-08
    407人看过
  • 医疗侵权赔偿的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民法典医疗侵权怎么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
    2023-03-20
    247人看过
  • 原告和被告的证据是否允许第三方质疑?
    原告与被告的证据第三方有权提出质疑。原告可以就被告提交的证据在庭审中提出质疑,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所有证据,都必须在开庭审理时出示,由对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法院才能认证,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来使用。第三人有权就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针对相关证据有权发表质证意见。被告如何反驳原告证据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本证和反本证两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或者证据进行反驳。本证是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是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在应诉和答辩的过程中,被告可以针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举证予以反驳,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涉及
    2023-07-11
    273人看过
  • 侵权责任过错认定依据
    一、侵权责任过错认定依据侵权责任过错认定依据如下:1.认定过错,行为人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需要实施危害行为。3.法律对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具有否定评价。4.在判断过错时要区分故意与过失。5.过错具有客观行为和客观联系的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3.消除危险,指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侵权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危险。4.返还财产,指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5.恢复原状,指将财产的状况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前的状况。6.赔偿损失,指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实物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7.消除
    2023-06-04
    110人看过
  • 依据商标法侵权案微信侵权怎么处理
    侵权行为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微信侵犯版权的情况发生,如果确认是侵权人利用微信软件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微信官方提供侵权人的注册信息等,并要求立即删除侵权内容。如果是微信与侵权人共同侵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微信与侵权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在侵犯微信公众号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赔偿中,可依循侵犯著作权的赔偿原则,即全部赔偿和法定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为限。法定赔偿原则是指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考虑各方面因素酌定赔偿数额。对著作人身权的赔偿方式有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精神损害赔偿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23-04-03
    370人看过
  • 商标侵权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商标侵权问题层出不穷,大都都是不良商家注册同意类产品的相似商标,这些商标的产品利用消费者的认知盲区去冒充其他知名的品牌,这种侵权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对原有的商标产品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若造成经济损失是会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而且对于索赔的一些标准是有具体的法律依据的。一、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
    2023-04-23
    274人看过
  • 名誉侵权案索赔50万
    7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歌唱演员屠洪刚诉陈伟娜侵害其名誉权一案,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原告屠洪刚诉称,2004年8月13日,经协议书约定,屠洪刚为被告陈伟娜举办的演出活动演唱三首歌,被告依约定支付了演出费用5万元,并承担了原告往返北京—郑州的机票及食宿。协议履行完四个月后,此案被告突然起诉原告在该场演出中假唱,并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恶意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双方协议公布,捏造假唱事实,给原告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陈伟娜的诉讼请求后,被告又故意提起上诉、撤回上诉。陈伟娜的这种以诉讼方式,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开出版物上捏造事实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来炒作自己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而且被告捏造的假唱事实使原告失去很多演出机会,造成经济损失50
    2023-06-07
    72人看过
  • 专利侵权侵权索赔一般要多长时间
    专利侵权赔偿案件的审理通常需要六个月。在司法实践中,赔偿通常在判决生效后一至两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延长,请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外观专利侵权索赔证据是怎样的1、主体资格证据的收集关于原告主体资格(即专利权人)的证据,这个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具备专利证书、专利登记本、专利年费交纳票据等即可。关于被告的确定,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部分原告打此官司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求停止侵权。而真正能达到此目的,就是必须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所以生产商、制造商就成为权利人首选的第一被告。如果侵权消息的得知是通过厂家的展销,那么可以通过确定厂家的名称等信息,通过工商信用网或实际工商查询来获得被告的身份确认。如果是通过销售商得知,则应当注意打听厂家或通过公证购买的方式索要厂家产品质保书等,获得厂
    2023-08-05
    369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依据什么法赔偿
    依据《著作权法》赔偿,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
    2023-03-02
    358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依据
    一、侵犯著作权的判定。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发表其作品,或者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如甲和乙合作创作了一部作品,甲没有和乙商量,单方面发布作品并宣称自己独创的;或者是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以此来享受作者应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或者是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以旧换新,如稍微修改一些文字的描写就声称是自己的作品并发布;或者是剽窃他人作品,通过某种手段获取了作者的原稿并发表为自己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如借用某张画作做海报,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或者没有经过出版者的许可,就使用人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或者是没有得到表演者的许可,就从表演现场直播其表演的或者是公开传送表演者的现场表演,或者是不经过表演者的同意就录制其表演的;以上几种情形都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但在某些除特殊情况下,如在未经作者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
    2023-04-29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团公司一般指大型的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单位组成的具有共同投融资渠道、经营方向、管理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有: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 更多>

    #集团公司
    相关咨询
    • 依据商标法侵权案微信侵权怎么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5
      存在商标侵权的行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还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商标侵权是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的,要赔偿被侵权者的损失,需要遵循全部赔偿原则或法定赔偿原则。
    • 商标侵权民事案件被告多久赔付,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8
      商标侵权民事案件被告多久赔付 商标侵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侵权人要在法际判决书生效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的责任,逾期不履行的,商标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 专利侵权侵权索赔一般要多长时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6
      专利侵权赔偿案件的审理通常需要六个月。在司法实践中,赔偿通常在判决生效后一至两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延长,请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被告是告他侵权还是归为纠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 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 3、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 名誉权侵权名誉权侵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18
      理论上,名誉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又分为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细化来说,名誉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的一种。所谓自然人的精神人格权是自然人对其精神性人格要素的不可转让的支配权的总称。而所谓名誉权则是以名誉(特定人所受到的有关其品行、才具、功绩、职业、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