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条规定是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该遵守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8:41:30 286 人看过

(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至规定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三)收集车辆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

(四)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五)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报告;

(六)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其他规定。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什么标准设立开放日

生活垃圾处理等企业应当设立开放日,接待公众参观和访问,增强公众分类意识和参与度。社会参与方面,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宣传教育及知识普及,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七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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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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