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人大代表的职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25:49 205 人看过

人大代表的权利如下: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具体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和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全国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案权、质询权、罢免权、建议权、批评权、意见权、提案权、言论表决权、人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护权等。

选民挑战企业家人大代表

一座城池被一件事刺激了一下。8月20日,整个杭州城一觉醒来就从报纸和电视上闻知,64名选民联署动议罢免下城区人大代表赵之毅。报纸头版头条,等于空投了一枚重磅炸弹。不过,联署人不足法定人数,动议被驳回。

选民张建中于是请教选区范围,下城区人大一名工作人员不乐意提供,解释说,这么做“不等于叫你去串联我不能去鼓动罢免人大代表”。然而,“新《选举法》规定,告知选区(包括选区划分在内的选举信息)是选举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不提供就是阻碍罢免,人大应该是一个中立的角色。”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反驳道。

张建中只好自己寻找原选区选民联署。下城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与张建中沟通,希望他放弃,但张建中不答应。9月16日,张建中已经征集到原选区75名选民的联署,并于当日将罢免申请材料正式递交。

“高智商的刁民”

在杭州一间咖啡馆里,张建中、冯安幸一家三口坐到记者面前。张建中是杨凤镗的养子,82岁的杨凤镗是民国时期杭州大民族资本家之后。冯安幸是杨凤鸣的外孙女,杨凤鸣是杨凤镗的妹妹。因此张冯属于亲上加亲的婚姻。这一家三口受杨家后代集体委托,向赵之毅讨要被其公司占用的杨家祖产,不料官司打成糊涂案,遂下出罢免赵之毅人大代表资格这招棋。

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杨家的历史。

杨凤镗的堂叔杨维智1945年去台湾接受日本投降,后来在台湾成了海军中将,“我这个堂叔是蒋经国的拜把兄弟”。杨凤镗的父亲杨华子承父业,是民国时期杭州显赫的民族资本家。杨氏丝织厂全杭州第一,是民国时期杭州著名的丝绸生产厂商。1949年后,杨家偌大的家产被改造,政府只留出0.76亩合计500多平方米的房子作为自留房。但“文革”爆发后,杨家被抄家并被赶出家门,房契被烧。从此,再也没有踏进自家老宅子一步。老宅子也就被杭州漂染厂长期挤占。

1997年,杭州漂染厂被杭州丝绸印染厂兼并,更名为杭州喜得宝集团公司,2001年喜得宝集团公司改制,赵之毅任董事长,控股51%。2002年杨家向政府提出收回祖产,政府答复,房产属于被占有,应向占用单位索回,但赵之毅拒绝归还,双方最后闹上公堂。

2009年,官司二审期间,喜得宝公司将永康巷工厂全部包括杨家自留房出让。这块地块被浙江地产大鳄绿城集团以29.1亿元拍走,杨家祖屋涉及土地补偿款1000多万,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暂扣留,等待法院判决。不料,法院终审得出一个结论,称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系争房产所有权。张建中发现,要想赢得这场官司拿回祖产,必须首先罢免掉赵之毅的人大代表资格,去掉其“护身符”,遂发动选民联署罢免赵之毅。

一名下城区官员站出来指责张建中发动罢免赵之毅人大代表资格是出于“个人恩怨”。对此,何俊志评论说:“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有机制就可以用。公民不是百分百因公共利益参与政治。出于私利参与政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今后还会看到更多这种现象。”何俊志觉得这名官员是“道德说教”,其实任何人都无权从道德上批判公民利用公器的权利。

从全国范围看,最近这几年选民发起罢免人大代表事件比较频繁。学者钱镜认为,人大代表罢免案可大略分作两类。第一类通常由人大常委会主导,代表因刑事犯罪被提起罢免。其中典型案例包括:2010年4月6日浙江三门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台州市人大代表杨曙忠;以及4月15日,湖南溆浦县138选区6444名选民以5553票赞成罢免溆浦县人大代表米晓东等等。第二类则由选民主导,以代表道德败坏,违法嫌疑,或履职有瑕疵为由,提起罢免。譬如2007年2月26日,天津市河东区196名选民联名要求罢免为其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天津帝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冰;以及2008年6月2日,新疆石河子农垦总场一分场三连50余名选民要求罢免对选区内污染问题不作为的石河子市人大代表、一分场场长陈军之类。然而,第二类罢免案往往无法启动罢免程序,最终大约都不了了之。

而何俊志观察发现,从起因这个角度看,目前发起罢免人大代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房产纠纷等经济纠纷而为,一类是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落选者”不服气而为,如深圳南山区被“酝酿”掉的独立参选人吴海宁对当选人大代表提起罢免案。张建中属于第一类,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动员,并透过舆论压力,让被罢免者的“人大代表”的光环暗淡下去。“即使罢免不成功,也有震慑作用,让拥有权力的人不敢帮他。”张建中说。有人说,这是张建中行政和司法维权无果后“剑走偏锋”,“歪打正着”。

张建中于是获得一个外号,“高智商的刁民”。

选民基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的解释,“只要是选民或者代表对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不信任、不满意,就可以罢免”。一般情况下提出罢免人大代表的理由有三:一是代表有违法犯罪的情形,二是代表道德水平低下,三是代表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既含本职,更含代表职务。

张建中提出罢免赵之毅的理由有二,一是赵之毅违法,在他向法院交20万元保证金及两家单位的担保证明,由一审法院依法决定对现存房屋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后,赵之毅仍然下令将杨家租屋夷为平地;二是赵之毅“强抢明夺百姓的私人财产”。

赵之毅是下城区第12、13届人大代表。据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杰介绍,赵之毅是78号选区,78号选区由4个企业组成,以喜得宝公司为主。这显示这家曾经的国有企业在下城区的政治地位,这是赵之毅当选区人大代表的本钱。现在罢免风波给各方面制造了很大的压力,这个本钱有可能砸在赵之毅的手上。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爱玉直言,“我们的压力很大”。

能否罢免成功,关键在78号选区选民。

2003年,由于强行买断工龄辞退老职工和强迫员工“自愿”少拿5年工龄补偿,爆发了300多名被迫走人的喜得宝集团公司职工到杭州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后来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出面与上访职工代表谈判,不过,最后上访职工们还是一无所得,他们认为这是因为赵之毅“上面有人,摆平了”。

离开喜得宝集团公司6年的一名员工,谈起维权行动还是激动不已:“我们想问赵之毅要一个说法,为什么杭州其他企业买断工龄的补偿比我们高,他还要减掉我们5年工龄补偿”当初选人大代表,她就没投赵之毅的票:“他对职工不关心,投他的票有什么意义”“如果罢免成功,要放鞭炮的。”

不少原喜得宝集团公司职工选民心中都有一个大问号:为什么很多职工都没投赵之毅的票,他还能当选这与当选门槛低有关,因为只要选区50%的选民参与投票,获得50%以上赞成票即可当选,换言之,只要获得25%的选民的票数即可。此外,“赵之毅的选区属于单位选举,再加上秘密投票原则没有被很好地贯彻,自己企业的选民投票,自由就受到限制,很多人就不敢投反对票。这种选区划分制度要改。”何俊志说。

记者找到一名当初投“违心票”的选民,他是原喜得宝集团公司工会的干部,他投赵之毅一票是因为“要在这个地方生存”。如今张建中请他联署罢免赵之毅,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说:“凭良心说,你当你的人大代表,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从来不到下面了解情况,我们有这个投票权利,但是有没有效果呢”不少原喜得宝集团公司老职工选民联署的理由如出一辙:积怨在心里。

张建中需要更充分的理由来说服原选区50%以上的选民投票通过罢免,为此他请专业公司对改制方案和评估报告等资料进行审计分析。报告认为,2001年赵之毅主导杭州丝绸印染厂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时,杭州市政府文件要求:以国有企业喜得宝公司净资产4397.15万元折为零资产对价条件,要求赵之毅等自然人投入1000万元货币资金作为改制的条件。而赵等自然人只投入780万元,少支付了220万元,换句话说,就是赵之毅等只投资780万元不能够将国有企业喜得宝净资产4397.15万元折为零资产。

赵之毅没有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不过风波爆发当日,赵之毅接受了一家媒体采访,为自己辩护,称自己作为人大代表曾提出多个有质量的建议,如关于道路整治、杭州电动车的管理、幼儿教育等等。对于张建中的前述两条指控,赵之毅回应称“我并没有犯过什么法”。“民事上的纠纷可以从民事渠道解决,但不应该牵涉我作为人大代表的身份上去。”赵之毅喊冤。

争辩企业家人大代表

在何俊志看来,杭州下城区选民联署动议罢免人大代表,这体现了选民意识的觉醒。中国人大制度既有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性质,也有直接民主性质,罢免人大代表体现的便是直接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立国者对民主的追求。”何俊志说。

看来,人大代表资格对企业家人大代表就是一把双刃剑了。学者钱镜认为,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歌猛进,私营企业主政治地位步步高升,近年来更是积极参政议政,竞相成为各级人大代表。2001年浙江省某市私营企业主中就有1065名当选县市省级人大代表。复旦大学2006年在广西某市调研结果也显示当地私营企业主近20%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虽然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主是希望通过人大渠道参政议政,但是应当警惕为数不少的私营企业主代表,很大程度上是奔着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去的。罢免人大代表的个案也多集中于私营企业主。

“这对拿人大代表当‘护身符’的企业家来说是一个震慑。”浙江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国柱认为。起初,闻知张建中提起罢免人大代表,刘国柱的第一感觉是:“杭州人法律意识很强。杭州人做生意按规则办事,自然也希望在政治领域按规则办事。”如果罢免成功,这将是一个先例,说明人大代表是可以被罢免的,不是因为犯罪,而是因为选民不满意就可以罢免。

“这是很有必要的。”刘国柱说。

邹巍,杭州市下城区一名普通公民,他曾独立参选下城区人大代表未成功,他对企业家争当人大代表有切身体会:“企业家当人大代表可以认识更多官员,为自己企业的经营带来便利,工商、税务、法院等不敢轻易碰人大代表的企业,同时有豁免权,有个周旋余地。政协委员因为不能监督法院,对人大代表的吸引力就大大缩水。”拥有人大代表资格的企业家也常常被称为“红顶商人”。

何俊志分析道:“有一个人大代表身份,增加了政治光环,对获得贷款、土地等资源增加了主动性。其次,人大代表就是一个‘护身符’,政府、司法部门不敢轻易动他,这几年法院在人代会获得的赞成票越来越少,法院最怕人大代表了。这些政治优势,只有走人大代表这条路才能取得,别无他途。”

于是有少数企业家以利益运作谋取人大代表资格。企业家天然追求政商联盟,这是他们寻求扩张事业的低成本保护措施。”何俊志说。

对于企业家这种政治行为,何俊志这样看:“这是一个国家转型期的产物,任何国家都会出现,国外议员乱来的新闻也是层出不穷。但社会也一定会成熟起来,选民会更理性,国家逐步走上法治轨道,留给他们谋私利的空间会变小。”譬如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新《代表法》草案,就增加了对人大代表的约束条款,强调应该把本职职务和代表职务分开,“这说明中央已经意识到问题了”。

何俊志积极评价张建中发起罢免人大代表的联署行动:“一个制度,如果没有人来理,它就死掉了。如果有人来使用它,它就活了,让很多人知道人大代表还可以罢免。”无论如何,这个风潮说明“选民现在变了”。具体到张建中发起罢免赵之毅人大代表资格一案,成功与否另当别论,这至少是公民民主训练的必要过程,等于上了一堂民主课。“选民”显威,对转型中国而言,利大于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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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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