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荣诉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分局东顺城房产管理所房屋使用权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35:22 471 人看过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沈民(2)房终字第2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林玉荣,女,1957年9月27日出生,汉族,沈阳矿山机器厂迎宾大酒店面点师,住址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10号楼3-6-1。

委托代理人赤鸣轩、宿金丽,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分局东顺城房产管理所,住所地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20号。

负责人梅广金,该所所长。

委托代理人谷杰,女,1952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该单位房管员,住址沈阳市大东区二0五地区安居工程8号4-4-1。

委托代理人刘伟业,男,1978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该单位工作人员,住址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三街14-141号。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林德茂,男,1950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辽中县公路管理处工人,住址辽中县辽中镇九纬八组。

上诉人林玉荣因房屋使用权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03)大民一权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青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王银华主审,代理审判员陈兴田参加评议。于2004年1月14日审理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林玉荣与林德茂系兄妹关系,1995年12月22日林玉荣丈夫于洪天与林德茂签订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以20000元价格将于洪天及林玉荣居住的座落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10号3-6-1室公房使用权转让给林德茂(承租人为林玉荣)。协议签订后,林德茂将20000元房款交付给于洪天。林玉荣及其丈夫于洪天于1995年12月搬出诉争房屋。第三人林德茂于2000年4月4日到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分局东顺城房产管理所将该房屋更名为林德茂。2000年4月10日,林德茂办理购买该房所有权的手续,于2000年8月取得诉争房屋所有权证书。林玉荣曾于2002年6月28日起诉林德茂,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大东区人民法院(2002)大民一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林玉荣的诉讼请求。林玉荣针对该判决书未上诉及申诉。另查,此房于1999年12月被林德配及其妻秦佳占住,林德茂曾于2001年12月4日起诉要求林德配和秦佳腾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沈民(2)房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了林德茂的诉讼请求。于洪天与林玉荣自1982年结婚以来,婚姻关系一直存续。

上述事实,有于洪天与林德茂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林德茂公有住房使用证,私有房屋产权证,(2002)大民一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2001)大民初字第3679号民事判决书,(2003)沈民(2)房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笔录,经庭审质证,在一、二审卷宗佐证,予以确认。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之夫于洪天与第三人林德茂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效之民事行为。原告与其夫一直保持夫妻关系,且一起搬出诉争房屋,第三人林德茂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的行为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且第三人林德茂已支付房款20000元,为善意买受人,而原告林玉荣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受人。基于此,被告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分局东顺城房产管理所将此房更名为林德茂为公有房使用权,并与其签订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虽然在更名公有住房使用权时,被告仅凭买卖协议书及居委员会证明办理,形式要件欠缺,但改变不了其实质要件,原告曾诉至本院,本院予以驳回。原告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故判决:驳回原告林玉荣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宣判后,上诉人林玉荣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理由: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于洪天是在被逼迫下瞒着林玉荣签的协议,不存在善意取得。房管所违法办理更名手续,应承担责任。

被上诉人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分局东顺城房产管理所答辩:同意原审判决,林玉荣与于洪天是合法夫妻。

原审第三人林德茂答辩:同意原审判决,林玉荣与于洪天已将该房卖给我。

本院认为,于洪天与林德茂签订的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林玉荣与于洪天是合法夫妻,故林德茂有理由相信该出卖行为为林玉荣与于洪天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且林德茂已支付了相应对价,故该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且林玉荣于2002年6月28日起诉林德茂,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大东区人民法院(2002)大民一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林玉荣的诉讼请求。林玉荣针对该判决书未上诉及申诉。故林玉荣以于洪天是在被逼迫下瞒着自己签的协议,不存在善意取得为由,要求确认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因缺乏证据依据及法律支持,本院不予支持。关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分局东顺城房产管理所在为林德茂办理公有住房使用权更名过户手续时,形式要件欠缺问题,并不影响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款(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林玉荣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张青

代理审判员王银华

代理审判员陈兴田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韩鹏

本案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款(一)项规定: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不服北京市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拆迁纠纷裁决案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2.案由:不服拆迁纠纷裁决案。3.诉讼双方4.审级:二审。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6.审结时间一审审结时间:二审审结时间:(二)一审诉辩主张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2004年6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东城区国土房管局)基于马XX等五人的申请作出京东国土房管裁字(2004)第026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决:(1)北京VV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V公司)应对于马XX等五人位于安内车辇店胡同10号院南房5间及北房1/2间门道的所有权进行补偿,金额为73909元;(2)按《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原马zz居住的3间房屋实际使用权和马cc应腾空交由马XX等五
    2023-06-05
    155人看过
  • 李胡诉无锡市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管理上诉案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8)锡行终字第15号上诉人李胡,女,1963年10月13日生,汉族,河北省深州市人,个体工商户,住无锡市解放西路295号。被上诉人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住所无锡市复兴路122号。法定代表人陈伊昌,系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吴泉珍,女,无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委托代理人俞伏虎,男,无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干部。上诉人李胡因不服房屋拆迁管理一案,不服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1998)崇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颁发的编号为95-2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合法有效,并无侵犯原告李胡的合法权益,故判决驳回原告李胡要求撤销95-24号拆迁许可证的诉讼请求。李胡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其主要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2023-06-06
    95人看过
  • 章*不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美溪分局行政处罚案
    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9)美行初字第1号原告章民,男,35岁,汉族,系伊春市美溪区为民粮油饲料站业主,住美溪区建设委。委托代理人李风,系伊春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美溪分局。法定代表人李常,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曹方,系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美溪分局副局长。委托代理人王海,系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处科长。原告章民不服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美溪分局1999年2月9日作出的伊美工商经处字(1999)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于1999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章民、委托代理人李风,被告委托代理人曹方、王海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和评议后,提请主管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讲座决定。现已审理终结。1999年2月9日,被告以原告章民非法收购粮食作出了伊美工商经处字(1999)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4-24
    214人看过
  • 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吗?
    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吗?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实施。二、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是什么?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但如果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行政主体管辖更为方便的,经与行为发生地行政主体协商也可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行政主体管辖。2、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或者违法行为地点难以查明的,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3、行政主体如认为自己所查处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认定确属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则应将案件退回行政主体
    2023-04-13
    478人看过
  •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处
    机构名称办理地址办理时间咨询电话市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西岗区迎春路2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中山分局中山区上海路52号中山区白玉街65号(中山区市民服务中心)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西岗分局西岗区民政街16号(行政审批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沙河口分局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沙河口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甘井子分局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旅顺口分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3号旅顺口区长江路15号(行政审批大厅)上午8:00-11:40下午1:00—5:00金州分局金州区斯大林路406号普兰店分局普兰店市南山路386号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瓦房店分局瓦房店市新华路15号上午8:00—11
    2023-05-30
    306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归工商局管吗
    房屋租赁纠纷不归工商局管,应归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开发商被违约应该找什么部门举报开发商违约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时,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房子有纠纷怎么处理房屋纠纷的处理方式: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
    2023-04-11
    435人看过
  • 城市管理局是不是城管局
    城市管理局是城管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手段,组织草拟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是政府下属的一个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执法权吗有执法权。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物价、餐饮监管、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现在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都是以整合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三个执法单位基础上而成立的,有行政执法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2023-08-04
    343人看过
  • 房地产管理局强制拆迁贵阳市房屋
    原审上诉人(一审被告)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护国路192号。法定代表人郭某忠,局长。委托代理人章某香,贵阳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于某楚,男,1956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原住贵州省贵阳市省府北街46号。委托代理人曾某雄,贵阳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某楚诉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强制拆迁房屋行为一案,本院1998年12月20日作出(1998)黔行终字第12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房管局不服,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其申请的主要理由是:为拆除于某楚的房屋,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以下简称拆迁处)张贴的(1996)筑迁执告字第9号公告是执行房管局(1996)筑迁裁字第9号裁判书的一个步骤,而不是一个单项的具体行政行为;强制拆除房屋已按当时的规定向贵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报批,符合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此原一、二审判决撤销对于某楚的
    2023-07-05
    344人看过
  • 沈阳市科技开发中心诉沈阳市技术贸易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等房屋使用权纠纷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市科技开发中心,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1号。法定代表人:朱丰,系该中心主任。委托代理人:苏保生,男,1956年4月3日出生,汉族,系该中心法律顾问,住沈阳市大东区二0二宿舍10栋3号。委托代理人:吴涛,系辽宁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技术贸易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1号。负责人:黄胜章,系该委员会秘书长。委托代理人:李志群,1971年8月8日出生,汉族,系该委员会工作人员,住沈阳市大东区和睦南二路宜武巷2号楼5-5-1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超,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系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道红日手机配件商店业主,住沈阳市东陵区孤家子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安俊祥,男,1962年5月17日出生,汉族,系福利彩票第668号投注站业主,住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100号三门。上诉
    2023-06-10
    161人看过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
    发文单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文号:粤工商[2001]联字15号发布日期:2001-8-7执行日期:2001-8-7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省内各直属海关:根据李长春书记关于"省内打假力度要加大,特别是要保护一批著名品牌"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研究决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相互协调和执法合作,强化保护出口商品商标专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海关应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确定专门的联络人员。对查处的有关商标侵权案件要及时互通信息,有效地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向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提供我省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海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监控,加强驰名商标
    2023-06-08
    53人看过
  • 佛山市法院关于山市房产管理局因黄德才诉其房屋拆迁管理行政裁决纠纷上诉一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14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房产管理局。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堤路28号。法定代表人:林灼杰,局长。委托代理人:陈小勇,佛山市建设局房屋管理科副科长。委托代理人:徐凯仪,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佛山分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德才,男,汉族,1938年3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略)。上诉人佛山市房产管理局因黄德才诉其房屋拆迁管理行政裁决纠纷,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7)佛禅法行初字第4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了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谢少清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建红、陈秉全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佛山市房产管理局于1989年3月17日核发粤房字第0570088号房屋所有权证,确认黄德才是佛山市文沙南街103号房屋所有权人,并在附记中注明:此屋只有上盖权,按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市政园林局和城市管理局的互动与协调
    1、市级的城市管理部门叫做城市管理委员会;2、市级以下的城市管理部门叫做城市管理局。联系:两者都是属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职责都包括整合城市市容市貌,发改委相关的煤、电、油、气日常职责,还有园林绿化局、水务局的部分职责,职责中还包括综合管廊建设。郭某霞诉登封市市政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5)登行初字第37号原告郭某霞,女,生于1971年,汉族,住河南省登封市城关镇鸡鸣街县社家属院,系个体工商户。委托代理人牛某民,男,汉族,住址同上,系郭某霞丈夫。被告登封市市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王某松,男,局长。委托代理人赵某涛,男,在登封市市政管理局工作。委托代理人景某计,男,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郭某霞不服被告登封市市政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一案,于2005年8月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郭某霞的委托
    2023-07-17
    109人看过
  • 房地产管理局能处理房产纠纷吗?
    可以,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房产纠纷该怎么处理方案处理房产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产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
    2023-07-07
    384人看过
  • 李兴银、梁怀香诉新乡县房产管理局房产证行政纠纷案
    河南省新乡市郊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原告:李兴银,男,1950年1月10日生,农民,住本市开发区东台头村。委托代理人:苗立明,男,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梁怀香,女,1953年4月7日生,农民,住本市开发区东台头村(二原告系夫妻关系)。委托代理人:孙景河南省新乡市郊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原告:李兴银,男,1950年1月10日生,农民,住本市开发区东台头村。委托代理人:苗立明,男,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梁怀香,女,1953年4月7日生,农民,住本市开发区东台头村(二原告系夫妻关系)。委托代理人:孙景奇,男,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新乡县房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刘万明,男,局长。委托代理人:张福江,男,新乡县房产管理局监理所所长,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韩久龙,男,新乡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兴银、梁怀香诉被告新乡县房产管理局房产证行政纠纷一案,于200
    2023-04-22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局主管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王道荣同志主持市城管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计划财务处。程本友同志分管局环卫设施管理处、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联系庐江县城市管理工作。徐世元同志分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环境督查处、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包河区城市管理工作。徐庆柱同志分管局市容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联系庐阳区城市管理工作。宇汝新同志分管市城管指挥考核中心、局纪检监察室。联系蜀山区、政务区城市管理工作。裴学文同志
    • 衡阳市房屋证挂失在区房管局还是市房管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4
      一、衡阳市房屋过户在衡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地址在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二、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得到房屋,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解决的房屋产权变换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经过。房屋过户有几种分别的情形,有继承的房屋过户、赠与的房屋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三、房屋过户流程: 1、房屋证过户未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屋证上
    •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什么性质的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1
      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六年三月二日发布的《邵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第四条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为市城管执法局)是邵阳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管理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惠州房产管理局房屋所有权怎么变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0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惠州房产管理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 2022年房屋租赁纠纷归工商局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工商局不管房屋租赁纠纷,归房地产管理部门管。 1、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2、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 3、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