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中国生产的食品屡屡因为安全与质量问题,在境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国家形象受损。境内不少舆论据此认为,这是西方媒体刻意打压的结果,其目的旨在妖魔化中国制造,从而改变对华贸易失衡状况。凭心而论,这一指责确实有些冤枉了别人。我们可以拿香港点击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来做一个比较,香港早已回归祖国,是我们自己的城市,且与内地并不存在贸易逆差问题,按理,应不会刻意丑化中国制造。可是,每当内地出现食品质量问题,不管是否涉及供港食品,几乎所有媒体,不论政治立场如何,都会进行长篇累牍的报道,甚至大炒特炒。原因无它,只是因为民以食为天,及生命诚可贵,而人命关天的事情,自然是天大的新闻。
其实,换一个角度上来讲,我们不仅不应抱怨和指责别人,反而应该对别人的揭短做法,心存感激。这些年来,我们之所以开始关注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不就是境外舆论炒作与报道的结果吗?否则,我们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肯定会比现在还要严重得多得多,而且,不良商人继续将毒品当食品卖给我们吃,我们还蒙在鼓里。因此,假如说,我们的食品质量有所提高的话,那确实是托了别人的福。
当然,除了感激别人之外,我们还要多做自我反醒:为什么我们日常食用的、自认为毫无问题的食品,总是被别人率先检查和披露出来那么多骇人听闻的大问题?而且,为什么别人揭露了我们的问题之后,我们还会认为别人是在吹毛求疵甚至别有用心呢?很显然,这里面牵涉的,不仅仅是食品质量与安全本身的问题,而是更为广泛的生命价值观甚至是人权观念的问题,即我们在潜意识中仍然认为,境外居民的健康与生命比中国内地居民的更珍贵,其健康权与生存权亦高于中国内地居民,别人认为不能吃的,命贱的内地老百姓都能吃。
值得注意的是,在潜意识内存有这种观念的,并非仅仅是普通百姓和食品生产商,甚至包括我们的政府部门与官员。这一点,从我们对内销与外销的食品进行区别对待,不仅严把出口食品质量关,甚至专门按照最高标准建立了一大批出口食品生产基地,及有关部门专门下文规定,将涉外食品安全问题统统都列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经常将境外检验检疫部门退回来的问题食品转为内销中,都可以看得出来。
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的政府越是战战兢兢要让境外居民吃到质量最好、安全度最高的食品,中国出口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是多。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一个事实,境内整体食品质量没有提高,要光抓好出口食品质量,显然会事倍功半,欲速不达。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综合出如下逻辑:其一是,攘外必须先安内。出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必须从改善境内食品质量与安全这一基础工作抓起;其二是,要提高整体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光有立法还不行,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政府及整个社会都应该改变境内外居民同人不同命的生命价值观与人权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将我们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水平完全接轨。
也就是说,未来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努力的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在境内生产和出售的食品都可以出口,都可以让境外居民吃得放心,同时,人所不欲,勿施于己,凡是境外公认为不能吃的食品,也不能给境内居民吃。
-
先“安内”后“攘外”复杂案件化繁为简
277人看过
-
解决食品安全法治先行
273人看过
-
食品安全不能光靠《食品安全法》
222人看过
-
食品安全知识: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228人看过
-
绿色食品——安全食品
11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增加婴儿食品安全系数
462人看过
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即“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全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更多>
-
新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哪些内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
-
什么是食品安全?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30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所谓“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的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其中,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品中毒。
-
如何理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结合监管实践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就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做一探讨。鉴于政府职能的有限性,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能仅依靠政府,也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应该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使大家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才能够形成合力,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治理效果。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原则、新理念,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就是要充分发挥各
-
食品安全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
-
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除此之外的就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