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情形应当立案: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倒卖土地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概念不是很清晰,也不懂得它与转让有哪些区别。其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在主体、行为性质等多方面都是有所差别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的使用者的行为。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审理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
4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罪中的非法销售归属
395人看过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刑罚的具体适用探讨
87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事实依据?
71人看过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情节恶劣的判刑标准?
1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销售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388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非法销售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素,什么是非法销售土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0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刑法没有规定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规定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侵权对象为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
非法销售非法使用土地是属于什么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
-
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3非法买卖土地是指其行为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所有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
-
如何认定销售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8以牟利为目的,违反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