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农村用交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8:50:52 320 人看过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

1、土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2、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

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3、宅基住房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4、土地入股

入股,也叫“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该形式的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农村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1、农村土地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的通知》,本市房地产税征收范围为“市区”。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开发建设的非农产品生产区(如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地等公共和基础设施覆盖或占用)。农业生产区(农村)仍不征税。由此可以看出,农村不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第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1。土地使用税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2023-05-02
    93人看过
  • 农村开荒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一、农村开荒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征税范围的通知》规定:房产税在城市中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市区"。指的是城市行政辖区内按城市建设规划已实际成片开发建设(如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给水排水、园林绿地等公共和基础设施所覆盖或占据)的非农业生产区域。农业生产区域(农村)仍不征税。由此可知,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是哪些1.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
    2023-04-27
    298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
    一、农村的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所以村里的土地土地使用税是不需要缴纳的。关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有具体的划分的,涉及的范围是城市、县城、工矿区等,其中以使用土地的面积作为课税的对象,使用的土地面积越大,就代表着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就多。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有的乡镇企业在农村建工厂,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各种成本。而农村土地是归
    2024-01-21
    4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流程有:1.入户调查;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3.地块指认;4.一轮公示;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9.颁发证书。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三种主要包括了: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土地使用权
    2023-06-12
    348人看过
  • 村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1、大城市1.5至30元;2、中等城市1.2至24元;3、小城市0.9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但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
    2023-02-18
    37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用交房产土地税吗
    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交纳房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一、房产税谁使用谁缴纳么?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2023-03-22
    242人看过
  • 不可以购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村土地有哪些
    (1)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村大部分土地都已经通过以户为单位承包给了各个农户,农户获得其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但由于其所有权权属于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农村承包地是禁止私自进行买卖和交易的。但是作为城镇居民,可以通过租赁、转包等土地流转方式获得其土地经营权,然后在农地农用的原则下进行耕种。(2)农村宅基地除了个别试点地区明确放开宅基地流转对象外,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是明令禁止的。(3)农村集体土地这里就包括了机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因为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城镇居民是“买”(转让)不到土地的使用权的。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么任何的公民和企业在使用国家土地时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及办理土地使用证件,在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后,当事人也是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将土地进行转让和出租,在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相应的协议和合同。农
    2023-08-05
    77人看过
  • 厂房在农村土地使用税要缴纳吗?
    一、厂房在农村土地使用税要缴纳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农村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果贵公司的厂房建在镇政府所在地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但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
    2024-01-26
    399人看过
  • 哪些农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
    2023-02-11
    4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2023-06-15
    271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农村土地使用证能抵押贷款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二、农村土地使用证能抵押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证
    2023-06-04
    1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不交会怎样
    土地使用税不交会会被罚款,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要进行补交,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纳税人是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征收的年税。一、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2023-02-19
    269人看过
  • 自用房土地使用税要不要交?
    一、哪些属于自用房?(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023-06-24
    178人看过
  • 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
    当前很多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都没有对土地进行使用,而是采用转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让其他人来经营土地,虽说这样做自身也能谋取一定的出租利益,但出租后的土地使用税缴纳问题就成了难题,不知道该由谁来缴纳,那具体来说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租用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吗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租用土地两者之间必须有一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在租用土地之前对此就应该协商好,所以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
    2024-01-30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农村医院土地使用税免税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3
      医院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给予优惠待遇;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 租用农村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
      不一定要缴纳,具体看是什么情况。比如,若是你租用的土地属于城镇范围的,则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若不属于城镇范围的土地,则不需要缴纳,当然有的情况也会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减免。 情况一、在征税范围内的土地,实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则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情况二、在征税范围内的土地,若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转让农村土地使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怎样构成农村土地使用税逃税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