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是否有权开发墓地并出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8:40:30 31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目前无法自由开发墓地。此外,我国的公墓经营也没有向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公墓,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目前无法自由开发墓地。此外,我国的公墓经营也没有向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公墓,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私 人 能 否 开 发 公 益 性 公 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公墓是指国家、集体或社会团体所有,供公共使用的墓地。而公益性公墓是指以公益为目的,由政府或社会组织管理、维护的公共墓地。因此,私人开发公益性公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占用、买卖土地使用权。而公墓用地属于国家所有,私人并没有权利进行开发或占用。

综上所述,私人开发公益性公墓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私人开发公益性公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公墓用地属于国家所有,私人并没有权利进行开发或占用。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违反相关规定。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

第八条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开发商能否将私人停车位出售给第三方?
    开发商是可以将小区停车位卖给第三方公司的。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认为开发商不能将车位卖给非业主,但是开发商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公司的行为必须是在经过全体业主对于车位的需求放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也就是开发商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后,所有未购车位业主明确不租不买的情况下,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处置剩余车位。不经房东同意转让门面第三方可以上诉吗租房人没经过房东同意转租第三方属于违法行为,出租人可以上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1、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让商铺租赁权都是违法无效的;2、房东原则上同意了转给某人,但新的租赁合同的条款,完全可以与原来合同不一样,要重开谈判;3、若背着房东转租,”生米煮成熟饭“,可被房东视为”陌生人非法闯入“,报警赶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2023-07-15
    338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储藏室的所有权?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储藏室的权属证明,如果有,是有权出售的,同样也可以办理产权证。所以判断开发商是否可以合法出售的依据是:是否有权属证明,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一般小区地下储藏室是没有权属证明的,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开发商送的储藏室没产权咋办开发商早先虽然取得了整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其在出售房屋的同时业主不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且取得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此即地随房走原则。开发商售完房屋后,对小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这些权利都已转移到业主头上。地下半层是因建造房屋而自然形成,根据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其面积不计算在建筑范围内,这就是地下储藏室能形成独立空间而没有产权的原因。该储藏室虽办不到产权证明,但其作为
    2023-07-02
    81人看过
  • 个人开发房地产怎么出售
    个人目前不可以开发房地产,但是个人可以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可以注册企业或公司,并符合开发资格要求,才可以成为房地产开发主体。《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一、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是怎样的1、竞标土地使用权,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还有红线图。2、建设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
    2023-02-19
    277人看过
  • 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使用权吗?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因此,涉案合同超出20年租赁期的部分无效,开发商应当将超过租赁期限20年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业主。《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2024-05-02
    470人看过
  • 私人持有抵押房产证,是否有权自由出售?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私人是不可以出卖的,抵押权的存在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不转移财产占有的前提下,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抵押权的设立,抵押人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债权人只是针对该抵押物享有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私人是不可以卖的,如果在抵押权设立后,而卖了该抵押物,属于无权处分或者是无权代理。但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话,可以与抵押人协议通过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而优先受偿。私人借款房产证抵押备案登记(一)贷款申请。(二)准备贷款材料: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三)看房评估。(四)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五)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
    2023-07-06
    100人看过
  •  开发商将土地出售给政府是否违法?
    根据县政府的规定,征地是通过法定程序来合法进行的。土地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获得省政府的认可。在征地时,必须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确保其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开发商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是不被允许的。根据县政府的规定,征地是通过法定程序来合法进行的。土地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获得省政府的认可。在征地时,必须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确保其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开发商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是不被允许的。 开 发 商 擅 自 改 变 土 地 用 途 违 法 吗 ?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用途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可能会涉及到违法行为。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023-09-12
    118人看过
  • 怎么建私人墓地
    土地管理
    一、怎么建私人墓地法律规定个人无法开发墓地目前,我国的公墓经营没有对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经营性公墓1、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办,也可以和有条件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条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2、凡兴办经营性公墓,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公益公墓1、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地区性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只准埋葬本乡、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2、这类公墓应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3、公益性公墓由兴建的乡、村负责管理,业务上受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指导。二、什么是公墓陵园,属墓地的一种安葬形式类型,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陵园建设要求向着景观化、艺术化、立体化、个性化、产业化的方向
    2023-06-10
    130人看过
  • 已开发与未开发土地能否合并
    两本土地证的地块搞开发,土地证可以不用合并,但是可以将两块土地按整块土地进行规划开发的。如果搞商品房开发,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需要收回重新挂牌的。“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屋发证规则下,从城市到乡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乡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
    2023-04-15
    136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将地下人防车位变成销售产品?
    人防车位是指用于占用人防用地的车位。从法律角度来看,开发商并没有出售这些车位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地下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无论是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利进行买卖。但是,这些车位可以按照租赁的形式进行使用,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人防车位是指用于占用人防用地的车位。从法律角度来看,开发商并没有出售这些车位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地下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无论是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利进行买卖。但是,这些车位可以按照租赁的形式进行使用,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 【车位归属】地下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不允许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地下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租赁。因此,将车位归属地下人防工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该法规,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将地下人防工程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将单位专用地下人防工程用于其他用途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可
    2023-08-28
    487人看过
  •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出售或出租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一、商铺门口被停车位挡住经营怎么办?商铺门口被画停车位挡住经营,可以到当地城建执法部门投诉。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如果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那么面积就已经分摊到业主的房屋中,停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物业方面是规划红线之外的区域,则是市政用地。在店铺门前停车属于违法行为,而商家在店铺前私设障碍或私画标线,属于违规行为。二、电梯房地下停车位收费合理吗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2023-03-23
    177人看过
  • 专利发明人署名权是否可出售?
    专利发明人署名权能买卖转让。对于职务发明创造,虽然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不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但本法仍然赋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专利文件中签字的权利,表明他们对发明创造做出了实质性贡献,肯定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智力劳动的成果,可以激发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也是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执行时确定奖励和报酬的依据。签名权是法律赋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行使或者不行使。专利发明人署名权的特点署名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属于人身权的一种,同其他权利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1、专有性,也称排他性,是指署名权只能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享有;2、不可让与性,即署名权是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身不可分离的,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变化无关,即使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了,受让人也不享有署名权。另一方面,署名权也是不能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
    2023-07-05
    201人看过
  • 开发商私自出售停车位纠纷如何维权
    关于持有者出售地下汽车停车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其自身并无不妥之处;然而,关键在于该车辆归属权合同中对于停车位的具体条款所作出的相关规定。就售价而言,在原则上,应该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充分协商后共同决定。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开发商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的主要参考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7-30
    61人看过
  • 村集体是否有权出售宅基地
    一、村集体是否有权出售宅基地宅基地的转让和买卖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根据最新政策,只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就可以将宅基地进行买卖与转让。(一)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转让与买卖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二)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原因和第一条一样,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而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所以如果转让给村集体内的其他成员,必须要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后才可以转让。(三)转让人在村集体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这条要求保障了转让人有房可住,不能将宅基地出让后没有地方居住。(四)受让人在村集体没有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如若受让人已经在村集体有宅基地了,就不能再接受别人宅基地的出让。二、买卖宅基地需要注意什么(一)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23-05-06
    260人看过
  • 私人墓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私人墓地买卖合同有效吗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合理确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价格,明码标价。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二、利用田地作私人墓地是否合法违法的,《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三、试用买卖合同有什么效力1、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试用;2、买方接受并妥善使用标的物,并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
    2023-06-15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储藏室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储藏室的权属证明,如果有,是有权出售的,同样也可以办理产权证。所以判断开发商是否可以合法出售的依据是:是否有权属证明,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一般小区地下储藏室是没有权属证明的,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 私人承包的土地可以私自出售给别人做墓地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4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
    • 小区幼儿园的土地所有权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
    • 开发用地对墓地有限定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目前,我国的公墓经营无对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经营性公墓: (1)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建,也能够和有要求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丧命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要求的也能够埋葬外省丧命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 (2)凡兴建经营性公墓,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局管理部门提议申请。 二、公益公墓:(1)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
    • 开发商将房屋出售并收取转让费是否合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5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内,对于房屋转让费用这一概念尚无明确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会协商确定此类费用,并以合同条款形式加以体现。 如果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那么转让费用也会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当房屋产权所有者决定将其物业进行转租时,通常会向新承租人收取剩余租约期间的租金及相关的装修费用等。只要这种行为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并且不涉及任何违法违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