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保局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工伤待遇结算手续。
二、结算所需资料:
(1)无伤残等级的工伤: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原件、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
(2)有伤残等级的工伤: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和《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审批表》各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原件、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
(3)因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和《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审批表》各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原件;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医疗费原始发票(如对方已作部分费用赔付无法提供原始发票的,须出具发票复印件并写明赔付情况,加盖事故处理或判决部门的印章)、住院费用清单。
(4)工伤旧伤复发: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旧伤复发鉴定表》、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
(5)工伤死亡待遇结算:填报《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等费用审批表》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死亡前发生医疗费用的,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填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报表》,并提供公安机关户籍证明、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证明须说明申请供养人的经济来源与死者的关系)。
(6)1~4级工伤领取伤残津贴:提供《工伤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填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核定表》二份;
三、经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查核定,持单位收款收据、结算表和原始发票到医保大厅财务窗口办理结算。
四、联系电话:89071628907145
湛江市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及须知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社保局依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
医疗费(含挂号、治疗、检验、手术、住院普通床位、药费、就医路费):社保支付70%,单位支付30%。
康复器具费:社保支付50%,单位支付50%。
一次性残疾补偿金。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经申请评残达到等级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残疾退休金。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办理残疾退休手续。残退金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社保局依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
一级:90%;二级:85%;
三级:80%;四级:75%。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0%为基数计发。
残退金每年定期参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护理费:被保险人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鉴部门鉴定,需要护理的,以本地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标准按月发给。
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按60%计发;
完全护理依赖按50%计发;
大部分护理依赖按40%计发;
部分护理依赖按30%计发;
护理费随所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工亡待遇
丧葬费: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发给。
遗属抚恤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一次性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
供养一人者,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供养两人以上,按50%发给;被供养者是孤老或孤儿者,按上述标准的150%计发。
生活补助费按月付给被供养人,直到失去供养条件止。供养范围、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补助费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办理工伤(亡)待遇手续须知
工伤报告
单位须在被保险人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调查时单位和伤者必须实事求是,积极配合;
涉及民事、刑事案件的工伤(亡)事故,单位或伤者必须提供交警、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刑事认定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后,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先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的,由单位填报《工亡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亡待遇补偿;
办理工伤(亡)待遇须带下列有关资料:
诊断证明书;
住院首页;
出院小结;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证明;
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民事、刑事认定及有关赔偿处理结果证明;
医疗费单据及复印件。
被保险人工亡的,还需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死亡通知书;
被供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供养劳保卡或其他证明;
被供养人一寸相片一张。
年度审核
每年的5-6月,单位须提供残退人员、被供养人的生存证明材料;
每年的9月,单位须提供年满16周岁,还就读中学的被供养人的学校证明材料;
单位不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时,社保经办机构可终止被供养人的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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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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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工伤受理窗口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注意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安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在按照规定是省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时,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有: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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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绍兴绍兴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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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办理流程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1、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3、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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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设工程工伤保险流程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61、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大概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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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工伤鉴定标准绍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对于手指工伤鉴定标准绍兴的规定是: 第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属于十级伤残。 1、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2、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