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商事仲裁时效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9 18:39:32 240 人看过

在相关法典中,明确指出若有关于仲裁时效尚未明确规定者,其所应遵循之规范即为诉讼时效

因此,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商家服务时,由于身体遭受损害而向商家寻求赔偿的事宜;

或者是商家在出售存在质量问题但并未进行明确声明的商品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此时的仲裁时效乃定为一年。

然而,对于其余由于消费活动引发的普遍性商业纷争而言,其适用之仲裁时效则应定位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事仲裁的裁决方法是什么?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颁布施行,为民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条解决争议的新途径。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国外通过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已是非常普遍,国内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熟悉并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截至2013年6月28日,中国仲裁机构有219家,2012年全国共受理仲裁案件9万多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我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可见,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
    2023-06-24
    87人看过
  • 仲裁在民商事中的意义
    民商事仲裁是专门解决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和其他民事纠纷的机制。仲裁的特点就是高效、便捷。所谓的仲裁,就是指双方的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的协议,自愿将现在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部门居中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争议解决制度。仲裁处理费什么意思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的、实际的费用,诸如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而发生的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
    2023-07-07
    361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申诉时效
    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劳动仲裁能追诉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2023-03-14
    305人看过
  • 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一、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劳动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通常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在裁决效力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一裁两审制,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
    2024-01-22
    418人看过
  • 仲裁庭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获得管辖权的基础。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直接关系到仲裁庭对争议是否具有管辖权。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界普遍认为,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及其管辖权作出决定,有学者认为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仲裁庭有权决定其是否对某一案件拥有管辖权;第二,只要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法院就必须将争议提交仲裁。只要双方提交了实质性抗辩且对管辖权无异议,则不存在任何问题,即视为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并接受了诉讼管辖权,因为决定仲裁管辖权是否成立的权力在于仲裁庭。根据这一推论,如果一方为法院接受的争议辩护,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只要法院有表面证据证明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应优先管辖仲裁庭,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以及是否享有仲裁管辖权。这的确是一种理想的扩大解释,但既不符合《纽约公约》第2条(即法院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如果仲裁庭发现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
    2023-05-07
    254人看过
  • 金融消费的定义,什么是金融消费者
    什么是金融消费:金融消费是在人们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下产生的。狭义的金融消费是指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广义的金融消费是指除享有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外,还包括购买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商品。概括地说,金融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消费的需求,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的行为。什么是金融消费者:简单说,如果您手里有信用卡、银行有存款、或者买过理财保险产品,您都算是金融消费者。不光是个人,购买金融产品的单位也是。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对涉外仲裁的定义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仲裁法》规定,涉外仲裁规则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有两个,即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另外还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
    2023-06-29
    410人看过
  • 商事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
    一、商事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调解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签字生效说。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的时间应是当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当事人一旦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手印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当事人不能再对调解内容反悔。二是送达生效说。认为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送达前当事人有反悔权。不过一般而言,签字生效之后拒绝签收,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二、商事仲裁的诉讼个性(一)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此,仲裁是最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争议解决方式。(二)专业性。民商事争议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
    2022-01-16
    359人看过
  • 四大调解仲裁的定义是什么?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
    2023-07-17
    461人看过
  •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一、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填写的内容如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2、当事人的的仲裁请求;3、所依据的事实、理由;4、以及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的名称、来源;5、仲裁机构的名称等内容。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在外地劳动仲裁能在当地进行吗公司在外地劳动仲裁可以在
    2023-06-19
    367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设立时效制度的意义
    人事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时效的起算是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这里的人事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便得知或应当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的事实。在某些情况下,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实施之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才知道其权利遭受到侵害,权利人也只能这时才能够行使请求权,所以,时效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事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人事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时效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自法定事由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这里的法定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和其他不是由当事人主观意志决定的,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利两类情形。参照民事诉讼以及劳动仲裁的相关制度,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止的
    2023-06-10
    228人看过
  • 商事仲裁程序开始的意义
    确定商事仲裁程序何时开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可据以判断商事仲裁的提起是否超过时效,从而督促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提请商事仲裁,有效地开始商事仲裁程序;其二,可据以确定有关利息能否得到追偿。(一)督促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开始商事仲裁程序(二)分析和评价从上述来看,虽然各有关商事仲裁程序开始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但其实差别并不大。首先,各有关商事仲裁立法大都根据商事仲裁的首要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规定允许当事人就商事仲裁程序开始的时间作出约定或达成协议。这不仅使当事人的意愿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满足,使商事仲裁程序自主性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发挥,更使对商事仲裁程序开始时间的认定变得简单而明确。其次,商事仲裁程序无论是自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送达提交争议或指定仲裁员的书面通知之日开始,还是自被诉方当事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开始,其实都差不多。因为这两者都是以双方当事人之间实施的将争议提交商事仲裁的
    2023-08-17
    336人看过
  • 取消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取消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仲裁是指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具有裁决权的第三人,这是调解的手段之一,那么取消仲裁的条件是什么?撤销仲裁的条件: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二)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的性质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在本案仲裁中枉法裁判。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裁定。人民法院认为有违公共利益的,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裁定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申请后,认为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的
    2023-05-31
    131人看过
  • 商事仲裁是否适用审查诉讼时效
    纵观中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未见涉及商事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由此,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的基本内涵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二、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的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2023-02-18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事仲裁什么时候生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 涉外商事仲裁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涉外商事仲裁时效就是这些了。
    • 劳动仲裁规定时效的意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2
      劳动仲裁规定时效的意义: 第一,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时效制度的作用就在于使事实状态与法律状态相一致,从而结束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的不稳定状态,使之在法律上重新固定下来,从而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二,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因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请求权,因此仲裁时效就起到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维护劳动
    • 的仲裁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怎么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定金规定的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索要权利救助,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当事人无法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内申请仲裁时,仲裁时效中止。终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继续计算。劳动关系生存期间因拖欠劳动
    •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等。根据法律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