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变更登记可以反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0:00:51 151 人看过

不可以反悔。果园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一种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条件之下建立的合同,因此法院也会尊重合同签订时双方的意见。既然合同已经签订,那么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就已经发出了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对方的意思表示了。这种情况只因为未登记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一、房屋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房屋买卖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内容如下:

1、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定形式,就不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况;

2、如果一方出现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及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行为,并且用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房屋买卖合同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内容有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定形式,就不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况;如果一方出现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及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行为,并且用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的要件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二、购房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三、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

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另外,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批准的行为无效。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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