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构成犯罪预备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21:23:17 93 人看过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一、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要判刑吗

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犯罪中止的特点: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可能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在犯罪之后。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由于还没有实施犯罪就不会导致损害发生,这样对当事人应当是免于处罚,不会判刑。即便是犯罪后中止的,处罚也相对于犯罪既遂来说坚持从轻的原则。

二、犯罪预备是什么样的

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准备中介于犯罪决心与犯罪实施之间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

1、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意图,即明知其准备行为是为侵犯某一客体制造条件,希望保证犯罪的既遂;

2、客观方面,为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可以是行为形式,也可以是不行为形式。犯罪预备也叫预备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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