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法院是否能执行房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9:10:32 52 人看过

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属于则原则上不能执行,不属于则可以执行。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有:

1、被执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一、个人债务纠纷连累家人怎么办

个人债务纠纷一般不会连累家人,但是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一起承担责任。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个人欠债不还去世后,家人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二、债务人配偶的唯一住房可以再交给债权人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查封也属于强制执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是唯一住房法院虽然不能进行拍卖或者抵债,但可以依法查封,直至债务人履行应尽义务之后,人民法院才会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债务人名下还有其他财产,人民法院都能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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