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1:35:50 307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根据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确认。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1、股东和受让人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个公司的股东名册有以下法律效力:

1、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是公司股东;

2、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东必须确认隐名股东吗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确认股东资格的方式有:

1、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

2、隐名股东就代持股协议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股东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公司的股权确认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以股东签署协议、足额出资、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前提。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明确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持股比例,这些文件将成为确认公司股权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的同意、公司发起人的同意、公司股东的同意、公司股东的同意等,公司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公司是否享有股权的证据。在司法裁判的标准上,已经从单纯以工商部门登记文件为标准的原则转变为内外差别的原则,即在审查标准上,工商部门登记中注明的股东不再作为确认股权归属的标准,而是从形式审查到实质确认,如果公司股权确认不涉及争议当事人,法院将作出综合判决根据上述证据,然后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作出判决;如果涉及第三人,法院将根据工商登记部门的文件作出判决,以保护第三人的合理信托利益,从维护社会交易稳定和
    2023-05-02
    118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如果离婚纠纷中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那么离婚进行股权分割时,无论持有的股份所占的比重有多大,法庭都不会认为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优先购买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以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同意的证据,可以使股东
    2023-04-03
    317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问题
    《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作出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该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规定排除,规定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程序要求。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可对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法律不同分类。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这种分类的依据是投资者的人数。(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所指的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属此类。(2)独资公司。即是仅有1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设立独资公司即一人公司,但不是任何人均可投资设立。这里的一人仅限于国家授权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公司法》第20条第2款)。2.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资本的所有制性质。(1)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
    2023-07-10
    26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如何组成,其法律地位如何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是法定的组成,公司自己不能改变这种组成的规则,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各个出资人都享有股权,具有股东身份,而股东会是行使股东权的法定方式,从而决定了由法律规定股东会为全体股东所组成。由于股东会是公司的出资人组成,代表公司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选择管理者,在公司中居于最高的层次,掌握着公司的最高的权力,因而法律中确定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这就是股东会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并由此决定了股东会与其他组织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指在召开股东会时持有有效股权的股东,不包括曾经持有股份但已出让的情况,即已失去股东身份的人员。股东无论出资比例大小,都是股东会的组成人员。出资比例高低,只能影响表决权的大小,不影响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会。
    2023-06-05
    45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 feasibility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其股份。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的规定。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质,公司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本条的宗旨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的平衡,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
    2023-07-11
    5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退股?退股怎么退?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退股?退股怎么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条件稍稍严格一点。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事项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当然,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处理。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
    2023-05-22
    29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股权融资,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股权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有资金压力,要用股权融资的,可以将股权的质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
    2023-04-18
    241人看过
  • 如何计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息税?
    1、如何计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息税股东股息税的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应支付股息的20%2.上市公司的股息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均可减半纳税,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免税。外国非居民企业股东2008年及以后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的,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为什么要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比例税率为20%。但是,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可以减半征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以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又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制公司或者企业按照应当分配的利润分配的利润,超过分红的部分。股份制企业以股份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和股利,即发行红利股,股权转让双方应按每万股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股东为自然人的,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为法人的,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买方a只需按交易价格缴纳印
    2023-05-07
    45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置备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是记载公司股东有关事项和出资证明书情况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并且股东又是承担间接有限责任的,所以更有必要置备股东名册,以作为证实有关事项和查阅之用,以有利于确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什么原则,公司法作了明确规定,即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这项规定体现了公司的本质,在公司制度中非常重要:第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设立的,投资者有受益权,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归股东所有;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公司中是以出资比例计算的,也就是以出资比例表示各股东在公司中的投资份额;第三,公司的经营成果由股东分享时,也就是公司利润依
    2023-06-09
    388人看过
  • 如何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非股东是否以及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股权。股权转让的实现需要两个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权的交付。首先,股权转让应当有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合同。一般来说,没有特别约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合同的履行问题是受让人支付对价,公司为受让人办理股权取得手续。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前提,受让人取得股权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受让人通过交付股份取得股权,即交付股份是转让股份所有权的标志,或者是取得或者丧失股东资格的标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性质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交付程序也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交付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股东名册。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属于权利名册,因为受让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求公司
    2023-05-02
    111人看过
  • 股东如何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解散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一、哪些情况应该清算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
    2023-03-22
    25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如何确定当事人?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如涉及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纠纷,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为原告,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为被告,如涉及股权转让事宜,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第三人。【延伸阅读】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公司股东变更样板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一、如何约定股权转让的前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最常见的约定方式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切记要注意股权转让与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2023-04-11
    283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只要股权权属明确,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如果转让给一个受让方的,则仍旧是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权转让给多个受让方,则需要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缺点一人有限责任有诸多优点的同时,也有起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一)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由于一人公司仅有一个股东,是在传统公司法中股东间的互相监督与制约无法实现,这是唯一的股东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为个人谋私利,从而使利益有其独享而责任则由公司承担。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使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发挥作用。传统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制衡体系,其侧重点在于调整股本与所有权,股东与董事的关系,而在一人公司中这一制度由于股东的单一化而难以起到切实作用。(二)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由于一人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而在企业
    2023-07-08
    23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认购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是指在同等情况下,股东具有先于他人认购股权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两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购买价格相同,但其中一个公司要求分期付款,而另一个公司要求一次性付款,那么后者的股东将具有优先认购权。这是因为,法律将认购权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简单的购买优惠。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指的是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先于他人认购股权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两个股东购买同样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享有优先认购权。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公司规定购买股权可以分期付款,而另一家公司则必须一次性付款,那么后者的股东就无法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 司 法 规 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优 先 认 购 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公司的股权转让中有优先购买权。具体来说,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此外,
    2023-10-09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如何确认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31
      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股东对公司的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 如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行使知情权限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
    • 如何认购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者是否可以自行认购,首先,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其次,投资者本身就是股东,所以没有声明是否可以自己认购。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 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和转让;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非货币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进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
    • 有限公司怎样确认股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有限公司应当根据出资证明书进行确认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