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房管局等三部门《关于市内六区危改还迁安置住房售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1:04 257 人看过

市内六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市内六区危改还迁安置住房售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市内六区危改还迁安置住房售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意见

为了确保我市危陋房屋改造的顺利实施,鼓励各区政府和产权单位出售危改还迁安置住房,加强危改还迁安置住房售房资金的管理,根据《天津市出售危改还迁安置住房暂行办法》(津政发〔1994〕46号),现就危改还迁安置住房售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房屋产权单位从危改还迁安置住房的售房款中提取10%,作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户储存。

二、提取公共维修基金后的售房款,属于单位自管产的,所有权不变,存入单位住房基金;私房产权人购买还迁安置住房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售房,售房款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市内六区出售直管公房还迁安置住房的资金,70%留给区政府,作为区住房基金专项用于危房改造周转金,3%作为区房管部门售房成本支出,10%作为房管部门物业管理基金,由市房管局分配使用,17%作为市住房基金。

三、按照上述规定分配使用的售房资金要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使用时需经市、区房改领导小组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房拆迁局是哪个部门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如果是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一、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的房子吗?一套房子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二、抵押房能否被执行抵押房能被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如果抵押人无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强制执行,但是现实中都会在抵押时提供第二住所证明的。别人设置抵押的目的就是在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执行房产,抵押人在抵押时对此应当是明知的,所以可以被强制执行。而且法律也并没有只有一套已经抵押的房产
    2023-03-02
    270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市区拆迁安置解困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切实解决市区货币拆迁安置中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解困房建设本意见所称的解困房,是指政府统一组织建设,供应清河、清浦两区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土地开发整理拆迁以及储备用地上困难户购买的安置房。解困房建设坚持“统一规划、规模开发、总量控制、分步实施、以需定产、配套建设”的原则,建设规模一般不低于5万平方米,户型设计要经济、适用,最小套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两室一厅),最大套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市房管局、城建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区的城市建设实施货币拆迁过程中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解困房年度建设计划,列人市房地产年度开发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解困房建设应建立项目储备制度,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城市三类以外地区储备解困房项目建设用地。解困房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应。
    2023-04-22
    189人看过
  • 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
    批转市房改办、市开发办拟定的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危陋房屋改造(以下简称“危改”)的顺利实施,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商品化,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和我市危改有关政策,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列入危改计划的项目进行拆迁安置时,原则上一律实行货币安置。第三条实行住房还迁安置的,需经区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对用来还迁安置的住房应只售不租或先售后租。向还迁户出售还迁安置住房,按照《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规定的还迁面积标准,执行当时的房改售房价格、折扣政策、调剂系数
    2023-04-22
    428人看过
  • 批转市房改办、市开发办拟定的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津市危陋房屋改造还迁安置住房出售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危陋房屋改造(以下简称“危改”)的顺利实施,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商品化,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和我市危改有关政策,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列入危改计划的项目进行拆迁安置时,原则上一律实行货币安置。第三条实行住房还迁安置的,需经区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对用来还迁安置的住房应只售不租或先售后租。向还迁户出售还迁安置住房,按照《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规定的还迁面积标准,执行当时的房改售房价格、折扣政策、调剂系数和计价公式,并给予应付房款5%折扣的优惠。增加面积部分,按照住房成本价格出
    2023-06-10
    300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3部门关于旧城改造中公厕拆迁还建意见的通知
    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房管局等3部门《关于旧城改造中公厕拆迁还建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十月八日关于旧城改造中公厕拆迁还建的意见公厕是城市市政环卫基础设施,与城市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公厕拆迁还建既是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部分,又与旧城拆迁改造密切相关。为规范城区公厕拆迁还建工作,依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厕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公厕拆迁还建由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牵头,涉及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二、市规划局应结合旧城片区规划和市民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公厕点位,并在项目规划审批中予以落实。还建公厕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公厕拆迁还建或异地建设由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组织建设,建设完工后,由涉及的区市容环境局办理产权手续,并落实日常管理。四、公厕拆迁还建费由各拆迁
    2023-04-22
    68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拆迁私人自住房屋计算安置面积的批复
    宣武区房地产管理局:你局宣房(93)042号《关于统一房屋拆迁私人自住房屋在安置面积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文中关于执行《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拆迁私人自住房屋计算安置面积的问题,同意你局的意见,即原居住面积、私人自住房屋按产权证标明的居住面积计算;对产权证没有标明居住面积的,按实际测量的居住面积计算。此复。附件:宣房(93)042《关于统一房屋拆迁私人自住房屋在安置面积计算问题的请示》宣武区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统一房屋拆迁私人自住房屋在安置面积计算问题的请示(宣房(93)042)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我们在进行房屋拆迁过程中,遇到私人房屋的拆迁安置问题,拆迁《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拆除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原居住面积,私人自住房屋按产权证标明的面积计算,承租房屋按租赁合同标明的承租面积计算。”此条款中关于私人自住房在实际应用时易产生误会,因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局等部门关于处理违法用地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土地执法结果提出的建议,市房地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关于处理违法用地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处理违法用地问题的意见市人民政府:1996年9月召开的全市土地执法检查动员会议,要求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来的土地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清查1993年至1995年各类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问题。据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和土地执法检查初步汇总;在此期间,全市非农业建设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约十多万亩。违法行为主要是越权审批、化整为零审批、以耕(地)报非(耕地)和未批就占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评议意见》中提出的处理建议,我们会向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政府农林办等有关部门研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加油站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规范加油站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关于规范加油站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市经发局为规范我市加油站用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29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加油站网点布局与用地审批衔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5]8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有加油站用地的实际,现提出如下管理若干意见:一、凡已建、新建加油站应取得市经发局批准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资格,方可办理加油站用地手续。二、已建加油站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处理(一)符合《厦门市公共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且具备经营手续的,责令补办土地协议出让手续,并按政府确认的市场评
    2023-04-22
    238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定第一批租赁代理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镇廉租住房工作的开展,顺利实施目前以租金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配租方式,使廉租对象家庭能够租赁到合适的房源,从而尽快解决住房困难,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北京市房屋置换中心等六家单位为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定的第一批租赁代理单位,东城区房地产交易所等16家单位为第一批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定的租赁代理单位。各指定单位于2001年11月1日正式挂牌对外服务。一、指定单位的服务内容(一)提供免费出租代理服务1、对象:欲向廉租对象家庭出租住房的单位、个人2、可用于廉租住房出租的房屋产别(1)单位和个人拥有产权的住房;(2)个人承租的直管公房及单位的自管房;(根据京国土房管住字〔2001〕1010号文件规定,凡承租直管公房的居民家庭,均可将承租的住房转租给廉租对象家庭承租,产权单位不得收回房屋,也不收取收益分成。自管公房单位应支持现承租人为廉租对象
    2023-06-10
    448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与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实施金包银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农办、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金包银”工程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实施“金包银”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加强“金包银”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完善工业集中区的生活服务配套,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原则“金包银”是特指在工业集中区、开发区等成片建设的区域,保留村庄居民点,按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要求统一规划,落实人均15平方米的农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对村庄外围进行改造建设,在为工业区提供配套的同时,使村庄内部环境得到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其中“金”是指紧邻工业集中区住宅较密集、人口相对集中且规划允许保留的村庄外围为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配套用房(简称“金边”,下同)。“银”是指“金
    2023-04-22
    427人看过
  • 批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和实行〈南京市公有居住房屋租金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关于将我市公有住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提高到0.30元的规定,本着“控制幅度,操作简便”的原则,经过反复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拟订了《南京市公有居住房屋租金标准》,现就调整公有居住房屋租金提出如下意见:一、调租范围南京市十个区范围内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以下简称“直管公房”)和各系统、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以下简称“自管公房”),以及地处五县的市属以上独立工矿区单位自管公房,均属此次调租范围。二、调租时间自《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之日起执行。三、组织领导鉴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区房管局分别组成调租工作小组。市房管局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政策业务口径和调租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区房管局工作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调租的组织实施工作。直管公房的租金由市、区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评定;自管公房的租
    2023-06-10
    151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若干意见》批转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若干意见(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降低交易门槛,减小交易成本,繁荣房地产市场,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住房的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凡按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下同),取消上市交易准入审批制度。只要已经取得合法产权,交易双方即可直接向房地产产权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手续。二、凡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均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交易基准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三、存量住房(指已登记发证超过两年时间的房屋,含按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完毕时,凡符合契
    2023-04-22
    440人看过
  • 广州市房改办、房管局关于房改房的通知
    广州市还有6万多套,面积达400多万平方米的住房已批准采取房改售房备案措施,广州市房改办、房管局近日发出通知:一、199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改确权备案的单位,如确权资料不全的,应尽快向市房地产登记所补齐资料办理确权手续。对已建成的单位建房或购买已入住的商品房的确权手续,应在今年5月底前办结;6月底前完成房改售房手续。二、对199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在市房屋测绘所办理了备案的住房,应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房屋测量工作,并尽快完成房改售房手续。三、对199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房改办备案的住房,有关单位应尽快到市房改办办理房改售房审核手续。已建成入住的房改审核工作,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四、对199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立项建房并已进行分配但又不具备测绘条件,且在市房地产登记所、市房改办资金处办理了备案,预交了500元/M2房款的住房,应抓紧完成房屋竣工、测绘、
    2023-06-11
    306人看过
  •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近期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坚决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在本市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
    2023-04-22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安置房哪个部门管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1
      应当立即向当地建委建筑质量监督办公室投诉,反映问题,求得解决。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 南阳城管部门安置房流转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7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
    • 衡阳市房屋证挂失在区房管局还是市房管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4
      一、衡阳市房屋过户在衡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地址在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 二、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得到房屋,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解决的房屋产权变换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经过。房屋过户有几种分别的情形,有继承的房屋过户、赠与的房屋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三、房屋过户流程: 1、房屋证过户未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屋证上
    • 房管局关于资金监管方面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
      1、买卖双方(或在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携带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与银行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开立银行卡或存折;3、买方将交易资金的首付款划入银行,并通知银行;4、银行确认款项到达,并通知交易双方;5、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6、买卖双方将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收据复印件提交银行核实;7、银行核实无误后,将资金划入卖方制定收款账户;8、卖方收到首付款
    •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杭州市市区房改房管理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一)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