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发[1996]21号
发布日期:1996-6-26
执行日期:1996-6-26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审判工作实际,现对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适用缓刑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应否计入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问题的批复-法律法规
470人看过
-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关于缓刑的规定
28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
19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
239人看过
-
缓刑适用于贪污受贿罪犯的相关规定介绍
19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339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
哪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3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如何?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出具评估机构对担保财产价值的评估证明。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对担保人、评估机构另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
最高人民关于如何适用司法解释若干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司法解释有四种;“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二,具体请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lw_view.spid=194506
-
最高法关于审理贪污受贿重犯罪案件适用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6最高法已经发布刑九解释:贪污受贿重犯可按新法判刑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刘茸)对现行刑法多处修改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将与刑法修正案(九)同时生效。记者了解到,由于刑法条款发生改变前后,全国各地都有案件正在审理中,最高法此次公布的解释是为了针对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