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社保预留金的处置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15:29 217 人看过

随着中国老龄化趋势的日益严重,社保的重要性对于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与农民来说。

农民没有退休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只留下年老的人留守村庄,多年后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也会回到村庄,这时候村民的生活保障基本上都指望着社保款了。

作为一村之长的村干部,有责任将村民的社保基金做好预见性的规划,才能提高农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在内蒙古包头的一个小村庄里,一群村干部将村民的社保基金弄“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本案件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勇进律师代理诉讼。

为了能为该地村民更好的争取回社保预留款及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费用,刘勇进律师以“村干部将村民社保预留金用来投资,却无法收回本金及利息的相关存在问题”为主题,刘勇进律师为主讲人,于2017年5月6日召开了在明律师事务所第六期疑难案件研讨会。

在明律所律师杨在明、梁红丽、段福惠、李群杰、高峰、唐琦、黄晓丽、陈晨等20余位律师与会,共同探讨该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总结出一套完整的有效施行措施,最大化的为案件当事人争取利益。

会议开始,刘勇进律师讲述了案件事实情况,如下(仅简述):

包头某村部分土地于2008年2月5日被征收,在其土地补偿款中有部分作为了村民的社保预留金。

2010年7月9日,地方村干部开会决定将1500万元的社保预留资金通过银行做委托贷款,投资于资金实力雄厚的贷款投资公司,由委托银行全程介入贷款调查、资金监管和贷后管理。

”并决定“年收益率12%”。

7月21日,该村村干部又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就上述社保预留金的保值增值作出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为:

1、将1600万元用于保值增值活动。

主要用途是通过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由银行全程介入贷款调查、资金管理和贷后管理。

2、委托该地劳动局进行与保值增值有关的法律活动,代为行使委托贷款业务中委托人的权利。

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3、由劳动局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并公证,年收益率12%。

4、确定发放贷款时,由村委会、劳动局、银行及办事处共同签署确认书。

2012年11月,劳动局受该村委托,以劳动局的名义将1800万元通过农业银行办理了委托贷款业务,贷给了某有限公司,期限1年,年利率14.4%,抵押物为某大厦一至三层共1429平米(无产权、无网签合同),并做公证。

贷款人到期后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共计2016万元。

2014年4月,劳动局社保中心与该村共同起诉借款人。

诉讼中,法院认定社保中心为单一原告。

目前,该2016万元之本息仍没有要回。

现在该村民社保面临无法发放,村民生活无着落。

刘勇进律师发表意见说,

该案件目前主要问题有:

1、该村村干部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

2、社保预留资金经劳动局的委托是否合法?谁应承担相关责任?

3、社保预留资金不能收回应由谁承担责任?由谁来弥补村民的损失?

4、抵押物某大厦经法院组织拍卖,两次流拍?贷款款项及利息不能及时到位,村民的社保费用面临断缴的危险。

上述具体问题虽只存在于个案中,但该案的代表性在于让人们去反思村干部应如何行使权力才能保障农民的权益。

而对于上述问题,与会律师杨在明、梁红丽、高峰等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其解决措施有以下方法:

1、申请人民政府对社保预留资金进行监管、处置。

以上级的权利来指导和束约下级行为。

在此基础上,可以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社保预留资金的监管和执行,查证是否存在违法转贷情况,该点是有利于村民方的诉讼依据。

4、由村委会起诉社保中心,主张依据委托协议的约定,社保中心存在越权的过错行为,应赔偿该村的损失。

再适当考虑银行的行为,明确协议的违法性和关于责任的约定。

即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注:上述措施仅适用于个案,不具普遍适用性)

最后,刘勇进律师总结说:村干部的问题并不是个人问题,其思想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村村民的直接经济利益,是行政体系中很重要的环节。

而农村的社保问题,尤其是像上述案中通过土地征收的补偿款,用来作为社保预留金及投资,对于被征收村民来说,其风险性早已超过了村民能承担的。

据此,相关决议是否仅通过几位村干部的会议就能决定的,有待商榷。

再者,目前在农村中,不管是社保问题,还是征收问题,全体村民大会似乎都流于形式,决定权还是在村干部手中,这点值得整个社会来反思。

而对于农民自己,法律意识的欠缺和依法维权的思想还不健全,是导致权益受损的重要因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农村死者养老保险的处置方法
    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一旦去世,其个人账户的权益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一般由各省市根据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规定,各地不一样。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一旦去世,其个人账户的权益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一般由各省市根据实际经济发展情况规定,各地不一样。 个 人 账 户 养 老 金 的 继 承 问 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继承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继承,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被
    2023-09-01
    258人看过
  •  征地安置预留款是否可以分配给死亡村民?
    这段内容讲述了征地补偿对不同人群的安置补助标准存在差异,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作为基准。通常以征地方案公告发布或获得批准的那一天作为基准,只要人在这一天之前活着、进入了征地补偿名单就有权参与分配。假如征地公告5月1日张贴公布,8月才开始分配,只要人在5月1日前活着、不管是6月还是8月死的都正常参与分配。由于征地补偿对不同人群的安置补助标准存在差异,因此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点。通常可以以征地方案公告发布或获得批准的那一天作为基准。只要人在这一天之前活着、进入了征地补偿名单就有权参与分配。假如征地公告5月1日张贴公布,8月才开始分配,只要人在5月1日前活着、不管是6月还是8月死的都正常参与分配。 " 死 亡 村 民 参 与 征 地 安 置 预 留 款 分 配 规 定 : 5 月 1 日 基 准 日 "根据提供的标题,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篇关于"死亡村民参与征地安置预留款分配规定"的文章,而
    2023-09-08
    231人看过
  • 专利预保护的方法是什么?
    1、专利权的预保护方法是什么在专利权受到侵犯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其专利权1。协商和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专利侵权诉讼II。专利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者附图可以用来说明权利要求书。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效。其他国家和地区没有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不被承认。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满,不缴纳年费或者自愿放弃专利权的,该专利权不再受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序言部分和特征部分。序言部门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写明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并在特征部分写明与最接
    2023-05-07
    295人看过
  • 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方法有哪些
    社会保险基金的具体编制要求和方法是:(一)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①养老保险费收入预算。养老保险费收入包括当期征缴收入、清理企业欠费收入、预缴和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一次性补缴收入。其预算应综合考虑当年参保扩面计划、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清欠工作计划等政策性因素确定。当期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当期征缴收入预算值=平均缴费人数预算数×月人均缴费基数预算数×12×平均费率×基金征缴率(分单位和个人计算)。其中:平均缴费人数预算数=上年实际缴费人数×[1+(上年缴费人数同比增长率×权重+前三年缴费人数平均增长率×权重)]如计算出的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超过90%,按90%调整。设置的同比增长率和三年平均增长率权重之和为100%(下同)。月缴费工资基数。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
    2023-05-30
    287人看过
  • 农村对预留机动地的处理办法
    预留机动地的负面效应是现实存在的,而且其设立的目的已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实施前已预留的机动地的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对实施后预留机动地的也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机动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对预留机动地作了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机动地本来是为解决因人口变化、征地、自然灾害等各种情况而导致的人地矛盾问题而预留的土地。但实践中这种做法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试图通过预留一定数量的土地解决未来数十年中可能出现的人地矛盾是不切实际的。当前国家政策规定的承包期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而时间越长预测其间人地矛盾发生的几率就越困难,机动地预留就越难作到适度。第二,机动地可能带来的收益会驱使
    2023-06-12
    118人看过
  • 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处置村民的闲置土地?
    村委会没有权利处置村民的闲置土地,村民损害土地或者连续二年未使用的除外。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土地。一、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城市父母的土地吗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
    2023-06-21
    360人看过
  • 留置处理方法的多样性?
    1、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2、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给予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留置权在我国
    2023-07-07
    304人看过
  • 停薪留职期间社保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期间可以从事其他有收入的活动,但通常需要向原机构缴纳劳动保险基金,金额不能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20%。如果协议中约定了由个人缴纳保险,机构必须遵守协议。如果没有约定,单位将承担法律规定承担的保险部分。在停薪期间,双方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活动时,一般情况下是应该根据每月向原机构进行缴纳劳动的保险基金,并且金额一般不能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在停薪留职的期间,保险通常是由个人交纳的。那这个协议的内容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机构是可以选择停止交保险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单位继续承担法律规定承担的部分。一般停薪留职几个月停薪留职一般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2023-06-30
    471人看过
  • 民法典留置权人是否能取得所有权,留置权实现的方法
    一、民法典留置权人是否能取得所有权民法典留置权人不能取得所有权。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时,是不能取得留置物所有权的,留置权人只能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留置物实现债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留置权实现的方法1.折价。折价是指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确定留置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所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法。2.拍卖。拍卖是指依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于特定场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比较高,但费用较高。3.
    2023-06-17
    343人看过
  • 有什么方法能避免预防社保中断
    对于大家关心的社保补缴问题。首先,可以确定社保是可以补缴的,只是当社保补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滞纳金盒利息的。对于没有按时缴纳的社保,在补缴的时候,除了缴纳所需要的本金,还需要缴纳滞纳金和补缴欠缴本金在欠缴期的利息,一般都是按银行当前的利息来算,其实补缴利息是为了欠费参保人员与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员将来有同步的待遇,缴纳的利息也会计入个人账户。所以对于社保补缴,大家是不太需要担心的。社保虽然能补缴,但是对于那些想从事自由职业,或者是找工作的时间过长的人,又不想社保中断的,又有什么方法能避免预防中断呢?1、找代理公司寻找代理公司是现在很多辞职之后,担心社保中断的人所选择的第一方案。寻找社保代理公司缴纳社保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五险齐全,并且医保卡里每个月还有补助。不过寻找代理公司不好的地方就是所有的钱都是需要你自己出的,不仅要出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还需要出单位缴纳的那一部分。除此之外,
    2023-05-10
    414人看过
  •  司法处置留置案件的方式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对违法公职人员可能的处理方式和针对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问题的监督建议。如果公职人员没有履行职责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负责人应当向他们问责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建议。对于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应当制定起诉意见并将被调查人员、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1.处理方式:对违法公职人员,可能需要进行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罚决定,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理。2.建议措施:对于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监督建议。3.问责决定:如果公职人员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负责人应当直接向他们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4.移送起诉:对于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应当制定起诉意见,并将被调查人员、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被移交人员采取强
    2023-10-31
    192人看过
  • 重置社保卡密码的方法
    社保卡密码忘了找回的方法有:1.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中金的柜台或社保自助机进行查询密码重置;2.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选择个人社保信息查询,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或社保账号,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社保卡预留的手机进行验证,即可修改社保卡密码。社保卡初始密码是多少啊社保卡初始密码有两个,即“123456”或者“参保人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数字”。持卡人可携带身份证到省级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省医保局修改,修改社保卡应用初始密码的同时完成医保功能启用。参保人员因密码遗忘或连续6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可持社保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医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密码重置或解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
    2023-08-11
    50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及留置权?留置担保有哪些特点?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得到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其设定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前,债权人有占有留置物的权利。当规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义务,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不得滥用留置权。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
    2023-06-20
    227人看过
  •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什么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一、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闲置土地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
    2023-04-05
    2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留置方式是什么意思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2
      保留是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保留债务人的动产,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 债权人是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是留置财产。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留置的除外。
    • 什么是留置, 抵押、质押、留置、留置、抵押、留置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举个例子:我们拿着自己的布料去裁缝店订做衣服,约定取衣服日期到后,经店主催取而订做人不取也不付工费,在这种情况下,店主可采用折价、拍卖、变卖的方式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工费,超过工费的部分还债务人即订做人,不足部分店主向订做人要求
    • 死亡村民有权分配征地安置预留款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7
      由于征地补偿时对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未满18岁的小孩、劳动力、老人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必须确定一个时间点,一般以征地方案公告时间或者获得批准的那一天为准。只要人在这一天之前活着、进入了征地补偿名单就有权参与分配。假如征地公告5月1日张贴公布,8月才开始分配,只要人在5月1日前活着、不管是6月还是8月死的都正常参与分配。
    • 安置房预留款是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7
      1、安置房预留款:动拆迁时,以货币形式补偿,但是其中一部分要作为将来购买安置房的费用。所以这部分钱不会发给被拆迁户,而是预留着,也同样计算利息。将来购买安置房,多退少补。 2、法律依据: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市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动迁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各区、县自筹房源等情况,按照全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动迁安置总量的一定比例,编制市属动迁安置房年度供应计划
    • 什么是留置,留置是刑事处罚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你表姐做的对,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解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