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被卖房主可否解除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1:02:43 411 人看过

房屋租赁期内被卖承租方可以终止合同,但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关于解除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如果因一方违约解除的,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协商终止合同有违约责任吗

协商终止合同的,没有违约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由于一方违约而协议终止合同的,那么守约方可以在协商时,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违约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子不想买了如何终止合同

房子不想买了终止合同会根据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因为出卖方违约或者有欺诈行为导致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以上几种情况,是自身的原因想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买房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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