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数额限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7:30:20 472 人看过

1、不同的惩罚性赔偿,赔偿数额的限是不一样的,惩罚性赔偿数额限制如下:

(1)、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商标侵权赔偿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支付造成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赔偿数额限,依据环境污染情节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什么

1、请求权主体是商品房的买受人。

商品房是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对社会公众销售的房屋,存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宅基地则不属于商品房,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买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购房目的可以是生活消费,也可以是投资盈利。

2、适用惩罚性赔偿尽适用于特定情形。

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欺诈与违约行为,而虚假广告、定金陷阱、质量缺陷、面积误差等其他欺诈与违约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出卖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3、惩罚性赔偿是以合同无效或效力终止为前提。

买受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首先应当请求宣告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解除买卖合同。反之,即使出卖人存在欺诈与恶意违约行为,但买受人不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或者不请求撤销、解除买卖合同,自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关于侵权方面的赔偿是包括有两种的,第1种是属于补偿性的赔偿,第2种是属于惩罚性的赔偿,这样的一种惩罚性的赔偿,实际上就是数额比较大,而惩罚性的赔偿,在使用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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