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登记才生效的物权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0:42:17 70 人看过

需要登记才生效的物权有六点,分别是:

1、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来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自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3、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知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4、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道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知识产权的质押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才能使得质权生效;

6、应收账款的质押,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1.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

2.两种标的物不同。

3.两种物权的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

4.存续期间不同。

5.权利性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文章
  •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一、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二、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由法定的登记机关依法将不动产的客观状态和不动产上的权利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机关专门设置的登记簿的事实。我国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
    2023-04-30
    187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规定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国外基本有两种立法体例:一种是登记生效主义;一种是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以登记决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以德国、瑞士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则不发生不动产变动的效果。登记对抗主义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的生效,仅仅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为生效的必要充分条件,登记与否不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一、未初始登记的房屋能否买卖房屋商有初始登记的,不影响房屋拥有人买卖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2023-03-10
    259人看过
  • 哪些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才生效?
    一、哪些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才生效需要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1、不动产买卖合同。2、抵押合同。3、知识产权转让合同。4、一般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进出口类的、需要公示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备案的合同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备案。房屋等不动产过户需要到房管局备案,否则合同不生效;车辆过户需到车管所备案,否则虽然合同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二、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合同生效未登记的,债务人已将抵押物抵押给第三人登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抵押合同生效要件:1、书面订立抵押合同;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具有订立抵押合同的民事能力;3、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4、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与
    2023-04-18
    63人看过
  • 哪些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才生效
    需要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1、不动产买卖合同。2、抵押合同。3、知识产权转让合同。4、一般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进出口类的、需要公示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备案的合同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备案。房屋等不动产过户需要到房管局备案,否则合同不生效;车辆过户需到车管所备案,否则虽然合同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合同生效未登记的,债务人已将抵押物抵押给第三人登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抵押合同生效要件:1、书面订立抵押合同;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具有订立抵押合同的民事能力;3、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4、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
    2023-02-19
    384人看过
  • 抵押权要登记才生效吗
    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但是抵押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签订后,不论是抵押人还是抵押权人,都应当应及时办理抵押权登记,于抵押权人而言,未办理登记就不能取得抵押权,也就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一、房产抵押相关法律条文《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五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五十一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
    2023-03-14
    246人看过
  • 哪些抵押合同在抵押物登记后才有生效
    下列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拿来抵押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转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该规定不仅适用于荒地,也适用于荒滩、荒沟、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2023-04-10
    277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其具体业务范围和职能包括,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 更多>

    • 哪些抵押权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0
      法律分析: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是关于抵押合同要式性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书面形式;二是口头形式。抵押合同是当事人对未来的事项达成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哪些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以下意见经供参考:“需要政府部门备案登记的”
    • 地役权需要登记才生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6
      地役权需要登记才生效吗 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 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 3、主物权与从物权: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 有哪些不动产物权需要登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2
      具体有以下这几种: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房屋用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