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前期合同的不同之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04:43 451 人看过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物业服务合同和谁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什么事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一、买了房子没住物业费要交吗买了房子不住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只有在以下情形下,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1、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情况下,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情况下,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若物业
    2023-02-20
    422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包括:1.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2.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3.具有过渡性;4.是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如果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人员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三、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
    2022-06-06
    450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以及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的过错造成,按照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支付物业费,另外一种是由业主方的过错造成,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一、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处理方法: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物业服务企业已提供物业服务的,如合同无效主要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的过错造成,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指导价计算物业费。但双方约定的物业费低于该指导价的,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如合同无效主要是由业主方的过错造成,可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吗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业主不能以物业公司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
    2023-07-26
    213人看过
  •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和前期物业合同有没有区别
    一、前期物业委托合同和前期物业合同有没有区别(一)两者处理事务的主体不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事项,以自己独立的名义自主开展业务,并独立承担对外法律后果。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二)两者的忠实义务不同在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干涉和指挥权。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服从业主、业主委员会指示的忠实义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这实质上是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义务。(三)两者的责任承担着不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无论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一般都要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分别承担自己的责任。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委托合同范围内所获得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责任。(四)两者的合同形式不同物业服务合同要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
    2023-06-04
    24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何时转为不定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一、业主解聘物业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吗物业公司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主张由物业管理不当导致业主损失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协
    2023-03-16
    140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什么时候成立,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一、物业服务合同什么时候成立物业服务合同成立时间如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采用合同书形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是: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
    2023-06-25
    51人看过
  •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1.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2.服务的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3.合同解除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
    2023-04-12
    6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最长期限,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物业服务合同最长期限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最长期限,但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双方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至合同终止。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
    2022-07-01
    433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谁和谁签订
    一、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尽管业主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中。因为开发商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且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有前期物业管理的事项。所以业主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实际上就是认可了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谁和谁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因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根据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售房单位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负责物业的管理工作。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023-04-30
    258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断电权利之争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断业主的电。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无权断电。而物业公司说:我们是按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处理。近日,家住西宁市城北区新世纪花园的谢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她和小区内的部分业主没有交今年的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断了她家的电。她找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恢复供电。谢女士说,电费是交给供电部门的,电也是供电部门提供给用户的,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虽说她欠了物业费,但不欠电费,物业公司凭什么断电。3月5日,记者来到新世纪花园的物业公司青海国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理杨晓宇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内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有些业主甚至连水电费都很长时间没交。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不但收不上物业费,还要给一些业主垫付水电费,致使物业公司经费紧张,已经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催缴被拖欠的相关费用,物业公司不得已只能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另外,在物业
    2023-06-09
    432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类型和主体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类型物业服务合同的类型有: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即有关物业的开发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活动。2.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代表业主利益,实行自治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3.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
    2023-06-27
    457人看过
  • 不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无法享受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业主无法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之相对应的合同义务也无法履行。如若因此发生纠纷的,法律无法保护相关权利和义务。一、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内容(一)物业服务人的义务1、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亲自履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2、妥善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3、公开和报告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
    2023-02-24
    69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原则以及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的吗?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有什么?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依据如下:1.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2.合同自愿(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自由)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合同的实质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4.诚实信用原则又叫诚信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吗?物业服
    2023-06-21
    457人看过
  • 物业招投标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什么是物业招投标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三、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3-1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建设部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供前期物业管理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服务协议的各项条款。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服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8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约束 [核心提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的物权效力。业主概括承受了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属于“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此处的第三人是指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有物业服务法律制度设计为依据。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有关于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束的合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不是合同
    • 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相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与协议可以说是同义词,但在法律规范上多用合同一词。我国合同法上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因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同一回事。
    •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8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 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必须经全体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