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死亡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7:50:39 331 人看过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参与遗产分割。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继承问题:人死后遗产归谁所有?
    人去世后的继承人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何继承因此,实践中遗产如何继承,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确认:(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
    2023-07-02
    179人看过
  • 继承父亲遗产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亲2002年去世,留下一栋三层小楼和其他一些财产。母亲健在。2003年我结婚后,夫妻俩和我母亲居住在这栋小楼里。后我们夫妻自行创业,后来有了小孩。自2003年开始,家里的大小开支全部由我承担,我还给她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每年2900多。但母亲并不不满足。提出一些要求,比如事事要听她的,反对她的意见就是对她不孝,我们夫妻每赚一分钱都要交给她管理,要求我给她购买高档化妆品等。(目前,我们的经济状况并不好,父亲留下的财产,除了房子我在住以外,其他均由我母亲实际掌握,母亲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均是我照顾),要求遭到我拒绝。因为要求没有满足而多次在家吵闹,母亲就离家去外面打工(今年她49岁,健康)。并扬言要赶我出去,我父亲留下的一切财产全是她的,一点都不给我,并且她要将房产现金等赠与他人,请问母亲的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如果要同母亲分开居住,家里的房子和其他父亲健在时留下的财产,我能得到多少?我母亲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房屋遗产继承问题,房屋遗产怎么继承
    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效力、遗嘱所载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两种继承方式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或调解的方式办理,继承人拿到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后就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手续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4-04-20
    400人看过
  • 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问题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过户时,双方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进行申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父母一方去世房产该怎么继承父母一方去世房产的继承: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分配;2、无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分配;3、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分配。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
    2023-07-22
    440人看过
  •  残障人士交通事故后死亡:遗产继承及照顾问题
    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只计算至受害人死亡时。若受害人死亡与交通事故无关,侵权人无需承担责任。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然而,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每增加一岁,赔偿金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则按五年计算。在交通事故的残缺赔偿问题解决后,主要讨论的是受害者的死亡赔偿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死亡与交通事故无关的,那么侵权人不需要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只计算至受害人死亡时。理由在于伤残赔偿金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程度对应的未来收入减少的财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2023-11-16
    151人看过
  • 宅基地遗产继承问题?
    现行法律规定是: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一、儿子户口迁出去能不能继承宅基地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二、宅基地物权跟户口有关吗无关。1、农村宅基地不具备继承属性,可以继承使用权,与户口无关。对于宅基地
    2023-03-28
    379人看过
  • 一名原房主死亡后产生遗产继承问题买房不能过户
    白某等人购买一套房子,但因一名原房主死亡后产生遗产继承问题,导致所买房屋迟迟不能过户,遂将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协助过户义务。9月14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等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据了解,白某等人购买的房子在宾阳县宾州镇,建筑面积51.38平方米,原是王某和其妻子的共同财产。去年7月22日,白某等人与王某及其子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双方约定:王某及其子女自愿将该房屋转让给白某等人;王某及其子女转让房屋后,有义务提供和协助白某办理有关房屋过户(变更)等手续所需要的证明和材料。合同签订后,白某等人支付全部购房款,而王某等人将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等资料给了对方。不过,王某有4个子女,其妻子已去世,但妻子的母亲廖某还健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王某的妻子死亡后,王某及其子女和廖某作为王某妻子的合法继承人,对其享有的房屋产权份额依法有权继承。2011年7
    2023-05-03
    296人看过
  • 继承人未继承遗产死亡怎么办
    若继承人在其基础权利及其分配方案确立之后,尚未完成财产分割即离世且未经宣告主动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那么这位继承人原有应继承之财富将由他的合法继任者接手掌管,但前提是遗嘱中已有明确规定。当涉及到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前先行离世时,则由该子女的直属后代来行使合法的代位继承权来替代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024-07-30
    378人看过
  • 遗产继承难题:如何处理死者的欠债问题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死者生前债务有遗产但无法定继承人且无人继承的遗产,即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属于无主财产,无人遗赠的遗产属于国家;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归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债务应当先从遗产中清偿,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其合法权益。死者生前有债务有遗产无法定继承人怎么办死者生前有债务有遗产无法定继承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份额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但是,如果尚未确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债权人就要等待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展后,向债务人的继承人申报相应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
    2023-07-04
    165人看过
  • 遗产继承问题:妻子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
    丈夫的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丈夫死后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丈夫死后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一般因情况而定:1、丈夫去世后,对于留下的债务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是要还的;2、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下: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
    2023-07-08
    109人看过
  • 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问题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财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
    2023-04-26
    9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继承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这笔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欠债人负责偿还与另一方无关,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的共同财产来承担。如果出现欠债人死亡的情况则由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来承担偿付。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够还清婚前债务,则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夫妇要离婚婚债务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欠有债务,并且打算离婚的话。首先要确定这笔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并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需要欠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还清并打算恶意拒还,则夫妻双方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婚前债务应当由什么比例承担由夫妻双方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由法院取决于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来做出准确判断。二、夫妻一方去世,债务由谁来承担?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
    2023-03-20
    173人看过
  • 再婚死亡遗产分割的问题
    案例:我的爷爷在婆婆去世后,与B再婚。现在爷爷患重病,立下遗嘱,:B分得财产50%,儿子女儿各25%,国家抚恤金B分50%,另外B的孙女、爷爷的孙子、孙女平分。现在的问题是,B各分50%是否合理合法。如果B过世,爷爷的儿子女儿,还有B的儿子,怎么分B和爷爷的遗产。以为B和爷爷结过婚,按理说,爷爷的后代是不是也可以分遗产。如果可以分,怎么杜绝B将遗产在死前给她的儿子。答复:1、不是B分50%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你爷爷有立遗嘱把他的遗产给谁,有遗嘱就是合理又合法;2、现在谈不是说B的儿子去继承B从你爷爷那继承的遗产,这不是你能掌握的,现在关键是你爷爷立了遗嘱,连法律也干涉不了;3、遗产的法定继承程序上爷爷的后代(孙子之类)的是没有权利去继承他的遗产;4、你爷爷过遗嘱把遗产给了B,在你爷爷百年后遗产B用遗嘱继承了,那些就是她的合法财产,其他人无权干涉或杜绝她去继承;5、立了遗嘱谁也没权限
    2022-11-06
    229人看过
  • 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的继承权问题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合伙人张某死亡后,其子小张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一、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023-03-09
    27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遗产继承法关于死亡证明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如果被继承人后于其父母去世,被继承人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还牵扯转继承。
    • 求解丈夫死亡孩子继承遗产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5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
    • 遗产继承问题:房屋继承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继承房屋,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愿人为处罚房屋而设立的遗愿,应当解决公证。遗愿人丧命后,遗愿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愿公证书”和“遗愿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房产继承问题:死亡后房产怎样继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8
      办理继承,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凭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死者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本地公证处,办理公证,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得到的房产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 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了, 需要在无遗嘱指定前提,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 继承人死后继承遗产债务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