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长令24号)的规定,我厅组织监督检查组对你所的业务质量、设立条件、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束后,我厅对监督检查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和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你所进行了告知,在规定时间内你所向我厅提出听证申请,但未参加听证会,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本东审字[2006]第04号对本溪市火连寨国家粮食储备库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开俊、孙铨。
存在问题:
(1)存货未作计价测试;
(2)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期末余额3,9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8%,未说明未处理的原因,未在报告中披露其对报表的影响;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90.5万元,无具体明细项目,未说明本期未摊销的原因;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234.4万元,无具体明细项目,未说明本期未摊销的原因;
(5)应交税金、其他未交款未对本期计提额进行测算;
(6)收入、成本、费用未作截止性测试。
2.本东审字[2006]第10号对本溪易通经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开俊、侯连喜。
存在问题:(1)银行存款30.2万元,占资产总额86.67%,未进行银行函证;(2)未测算固定资产折旧当期计提额;(3)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无当期发生额明细,未进行截止性测试。
3.本东审字[2006]第11号对本溪利通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开俊、祝敏。
存在问题:(1)审计报告无被审计单位的正式报表,只有一份报表复印件且模糊不清;(2)银行存款期末余额1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无明细,未进行函证,对账单不完整;(3)长期待摊费用审定数与报表不符;(4)审计报告对长期待摊费用发表保留意见,保留内容为:截止2005年12余额31日长期待摊费用余额50.3万元,系2005年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等,未计入当期损益中(因2005年未有经营收入),因此未编制损益表。,但工作底稿中却审定财务费用发生金额-0.25万元,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费用披露金额-0.26万元,前后矛盾。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出具审计报告;《独立审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有关规定。
二、作出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长令24号)第六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经营业务的规定,我厅给予你所暂停经营业务二个月的行政处罚。
你所对本处罚决定如有疑义,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财政部或者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处罚决定由辽宁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监督执行。
(辽财行决〔2008〕134号)
二○○八年四月八日
-
决定处罚怎么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4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举例
379人看过
-
为什么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453人看过
-
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
43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7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253人看过
-
如何举报逃匿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1、当事人逃匿造成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的,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或代理人进行签收。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怎么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7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事后不当场收缴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2、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很难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提出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3、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到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书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7如果要对行政处罚进行撤销,必须满足撤销的条件,如果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并不具备,那么该行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行政行为不适当也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4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这个问题。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多长时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29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