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的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32:56 318 人看过

(一)兼顾当地居民利益和野生动物生存利益

在保护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也应关注当地居民(主要是林缘区居民)的利益。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需要食物和空间,而人类生存发展也需要食物和空间,两者势必会发生矛盾,在许多保护区的林缘区都出现过野生动物与当地居民争夺生存空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首先应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赔偿机制,使当地居民因保护野生动物所受的各种损失都能及时、全额地得到赔偿,改变过去因保护野生动物,将当地居民利益与野生动物保护对立起来的作法,使当地居民由过去被动地保护野生动物转变为主动、自觉地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其次保护野生动物不是意味着将野生动物的生命价值凌驾于人的生命价值之上,野生动物数量再少也不能否认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这是法律的最高取向。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最终也是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为了保护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应该建立一套保护居民生命安全的机制。当地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起保护居民不受野生动物侵害的职责,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或由有关部门提供给当地居民一些简单而不至于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装备,如瓦斯喷雾等,以便在面临野生动物侵害时能够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此外,野生动物要生存面临的主要困难是食物短缺,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区域开辟口粮田,缓解野生动物寻找食物的压力,减少其危害程度。

(二)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非政府组织为辅的赔偿基金体系

野生动物对居民人身财产造成的危害,法律规定应该给与赔偿,但在现实中受害人却得不到赔偿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的财政困难。国家级保护区的设立不仅使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而且当地政府还必须多支出一部分赔偿款,这对当地政府有失公平。笔者认为应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的赔偿机制,中央可以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赔偿受损区居民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以中央财政为主的同时,也应建立一套吸收非政府组织捐款的机制,将这些捐款采取基金化管理。第一,帮助当地居民建立防卫野生动物围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二,支持当地居民开展药材种植、珍稀动物养殖的项目,使当地居民摆脱贫困,不至于为了生存走上猎杀动物的道路;第三,邀请一些动物专家在野生动物生存区附近讲解如何防范野生动物的专题讲座,并在必要时向当地居民提供一些如瓦斯喷雾之类的防范工具,以确保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保护区管理部门应组织经训练的专人在当地居民的居住区和经常活动区巡逻,保证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简介】

方玲,女,四川省德阳市人,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6级研究生。

【注释】

[1].毛瑞兆.英美法的动物致害责任[J].山西大学学报,2003,(2).

[2].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若干问题研究[J].广酉大学学报,2005,(1).

[3].试论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问题[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参考文献】

[1]黄杰,白钢.国家赔偿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P43

[2]王名扬.法国行政法[M].中固政法大学出版.1989.P704

[3](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总论[M],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O00.P751

一、法律规定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制品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物致人损害相关文章
  •  摩托车醉酒骑行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醉酒骑摩托车撞伤人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费用和其他费用。医疗费用将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收据来确定,误工费用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交通费用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其他费用则有相应的标准。醉酒骑摩托车撞伤人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将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收据来确定;2.误工费用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3.交通费用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其他费用则有相应的标准。 醉 酒 骑 车 撞 人 医 疗 费 如 何 计 算 ?醉酒骑车撞人医疗费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受害者的伤势程度、医疗方法和治疗周期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受害者的医疗费等费用可以从侵权人的财产中优先支付。在计算医疗费时,应首先确定受害者的伤势程度。若受害者受伤严重,应根
    2023-09-02
    372人看过
  • 环保问题下的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呢?1、对污染损害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物损害是否由污染引起当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较多的污染物之后,附近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域养殖等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但农作物被污染物危害后产生的症状,常与病虫害、用肥过量或不足、微量元素缺乏和农药用量不当等所产生症状有相似之处;畜禽类、鱼类污染所致损害与流行性瘟疫也往往容易混淆,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时就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的主持或指导下,会同各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周密的调查和细致的监测、综合分析,确定此次受害是否由企业排污所致。2、对污染损
    2023-07-05
    339人看过
  •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至今已经20年了,野生动物保护状况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在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简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一)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不明确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仅在总则部分第二条中规定了该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范围即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很明显,此处的野生动物并不包括所有的野生动物,是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目前有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定义是指生存于野外的非家养动物,但其中的生存并没有区分是出生在野外还是出生后生活在野外,还有就是如果在野外取得野生动物种源后带回家里饲养的动物属不属于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的定义没有明确必然会导致平时的一些执法活动无所适从。(二)野生动物保护等级制存在的弊端我国目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实行等级保护制,现行法律规定,受保护的动物是指珍贵、濒危
    2023-06-06
    113人看过
  • 怎么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赔偿范围
    一、怎么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动物致人损害而言,既然是特殊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就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过错并非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应该说,过错只构成加重行为人责任的一个因素。因此,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饲养的动物并无种类之分,包括人们通常饲养的家畜家禽,也包括出于猎奇或个人爱好等原因饲养的野兽、野禽。只要属于在人的控制下,主要依靠人为供给食物生存的动物,都应该是饲养的动物的范畴。依据这个标准,饲养的动物既包括以食用、牟利为目的的,也包括以观赏为目的的。像家养动物、动物园中的动物,甚至现在处于半野生条件下的野生动物园中的动物,都应包括在这个范
    2023-02-04
    233人看过
  • 2023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宠物伤人应该怎么赔偿
    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主要指的是以下两种情形:(1)饲养的动物基于其自身的本能而造成的损害,比如犬咬人、牛吃庄稼。(2)不是在人的有意识的强制或驱使下,而是因外界的刺激激发了动物的本性所为,比如,马因受惊失去控制,狂奔伤人。动物致人损害的发生,通常是基于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动物的管理或控制上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因动物自身的动作所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不作为。因此,如果饲养的动物在人的驾驭、支配或诱使下造成损害,就不属于动物致害,比如鹦-鹉在人的驯养和教导下传播他人的隐私;这时的动物已经成为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属于人为加害,应依一般侵权行为加以处理。但就动物的本能而论,动物积极、主动的举动固然可以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动物的消极举动(牛静卧于铁轨致火车倾覆)有时也可以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因带有某种传染病菌而致人损害,是否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应区别不同
    2023-05-08
    331人看过
  •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经营人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从其上落下的人或物所造成的地面上的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引用《民用航空法》损害赔偿之规定,但应注意:1诉讼时效为2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损害发生之日起3年。2经营人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从其上落下的人或物所造成的地面上的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引用《民用航空法》损害赔偿之规定,但应注意:1诉讼时效为2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损害发生之日起3年。2?证据和举证责任。受害人索赔应提供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人身伤亡及有关费用、财产损失等方面的证据。依航空法对保险人或担保人直接索赔的,还需提交有关经营人破产、损害发生时保险或担保得继续有效的证明。主张其受雇人、代理的行为超出其授权,不因受害方过错减免经营人赔偿责任的,应就过错行为超出授权范围承担举证责任。经
    2023-06-08
    10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人身损害赔偿协商,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即自然人因
    2023-07-02
    41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
    不动产登记造成损害可追偿。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2、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3、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自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自建房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但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而且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否则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
    2023-07-07
    241人看过
  • 宠物饲养与人类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饲养的动物若导致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举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1、被动物侵害的事实的发生;2、对自己造成了损害;3、侵害事实与损害后果有因果联系。侵害人证明自己无责的举证:1、受害人过错,如其自己挑逗动物所致。2、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
    2023-08-16
    115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的损害后果计算
    1、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2、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3、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应参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与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5、对于受抚养者生活费的确定,应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门的救济标准;6、对于一些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发现的潜伏性疾病(如狂犬病),受害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仍然可以提出法律救济的请求。一、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
    2023-04-01
    494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侵权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供货者因产品缺陷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承担以恢复或弥补他人所受损害为目的的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法律补救,也是对加害人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包括如下内容:责任主体承担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供货者。生产者对损害赔偿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对损害赔偿承担过错责任。销售者即使对产品缺陷的存在无过错的,在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时,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使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对财产损失的赔偿。人身伤害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体和健康的损害。它分为一般伤害、致残伤害和致人死亡三种情况。一般人身伤害指受害人通过治疗,能够恢复到受损害前的身体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
    2023-07-02
    341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以及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判定
    一、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归责原则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饲养的动物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情形。这两种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作为抗辩理由。3.过错推定责任。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动物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而不承担责任。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判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通过以下要件判定: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须有损害结果。损害结
    2023-06-20
    268人看过
  • 出轨可否导致损害赔偿问题
    一、出轨可否导致损害赔偿问题出轨一般不可以导致损害赔偿问题,但若其行为构成重婚的、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损害赔偿赔偿的基本原则是: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损害赔偿,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2.公平适用原则。3.适当限制原则。4.过失相抵原则。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三、离婚损害赔偿该怎么举证离婚
    2023-05-22
    450人看过
  • 关于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的问题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并且二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若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是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是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共同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二、甲方挪用工程保证金是犯罪吗属于违法行为,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一般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支付保证等四类品种,主要是为建设工程中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各类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在建设领域保证环节全面引入保险机制,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履约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为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中,所承的条件,在施工前,用自己的流动资金抵押在建设单位用,不计利息,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该款元、、并且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时,
    2023-03-27
    36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物致人损害
    相关咨询
    •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计算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1
      1、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2、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 3、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应参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与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5、对于受
    • 野生动物造成损害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
      当野生动物由特定人占有及管理时,可参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来处理,这种情况主要包括生活在动物园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马戏团、其他驯养繁殖场或者个人所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当这一类野生动物致人损害之后,应由野生动物的占有人和管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延伸】 问: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致害物须为饲养的动物。 其次,须有动
    • 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动物侵权怎么赔偿呢? 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
    • 损坏他人车辆损害赔偿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0
      关于车祸车辆损害赔偿的数额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 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
    • 医疗行为导致的轻微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1
      医疗行为导致的轻微人身损害,医院一般会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