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后怎么取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7:42:03 257 人看过

检察院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否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对公安指定监视居住的案件由检察院什么部门监督
    一、对公安指定监视居住的案件由检察院什么部门监督1、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由批准或者决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对决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二、监视居住注意哪些细节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
    2023-06-17
    29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措施由检察院负责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
    2023-07-03
    254人看过
  • 检查院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
    一、检查院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条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
    2023-03-09
    68人看过
  • 检察机关指定监视居住监督方式有哪些?
    一、检察机关指定监视居住监督方式有哪些(一)查阅相关案件材料;(二)听取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三)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的意见;(四)其他方式。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023-04-18
    458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逮捕后是否能监视居住
    一、检察院不予逮捕后是否能监视居住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二、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能不能同时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使用范围相同,凡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也能适用监视居住,但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项强制措施不能同
    2023-04-18
    132人看过
  • 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检务督察的职责是什么?
    检务督察履行下列职责:(一)督察检察机构、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情况;(二)承担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三)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四)承担党组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五)指导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六)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务督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行使监视居住程序有什么?(一)监视居住的决定与交付执行。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
    2023-06-21
    491人看过
  • 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都包括哪些人
    一、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都包括哪些人指定监视居住监察工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依《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二、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
    2023-06-02
    488人看过
  • 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检察院多久通知其家属
    一、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检察院多久通知其家属1、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原因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二、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第二,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
    2023-06-19
    108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案子多久到检察院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一、半年不判刑是什么原因半年没判刑属于正常情况。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酒后袭警会拘留多久的刑罚酒后袭警判刑事责任最长拘留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2023-04-11
    415人看过
  • 监视居住可以不移交检察院吗
    监视居住不用移交检查院,理由如下:一、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执行强制措施的机关是公安机关而非检察院。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但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2、法律这样规定,一是考虑到公安机关在各个区域都设有派出机构,同时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也有紧密的联系,并且有拘留、执行逮捕的权力,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者或者不该监视居住者,也可以及时依法处理,因此,公安机关执行便于加强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和考察。3、是根据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对于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和执行权,一般都要分离,这是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地决定和采取监视居住措施。4、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公诉和法律监督机关,从有利于客观公正处理案件,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的角度出发,不宜由其直接在社会上执行
    2023-08-02
    94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检察院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和执行的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指定的居所应当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与审讯场所分离,同时安装监控设备,便于监视、管理,并且具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办案安全。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负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3-08-14
    413人看过
  • 监视居住多长时间移交检察院
    监视居住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什么是一年(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2023-07-22
    354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要检察院同意吗
    一、被监视居住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要检察院同意吗1、需要经检察院同意。检察院决定对嫌疑人监视居住后,应当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事先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九条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6-17
    478人看过
  • 监视居住和指定监视居住的区别
    区别1: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而指定的居所监视是由公安提供的。区别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一、监视居住不羁押不算。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二、在家里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在家监视居住一般不折抵刑期。只有在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才予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2023-03-02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检察院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检察院监视居住的作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6
      检察院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居住地或者指定居住地,监视其行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 被检察院批准指定监视居住了,指定监视居住一日怎么折抵时间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检察院监视居住期间,如何取保候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3
      检察院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否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一样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不会变更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证明一定会判刑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 监视居住到检察院对检察院有什么影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般情况下是会被收监的但很多问题你都没说清楚具体要看你是什么原因被监视居住的就是什么案件还有你的案件处理到什么程度了不一定是检察院收监公安也可以收监但是:中国刑法中是废除了监视居住的只是地方很难实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