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售后回租应该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1:13:53 298 人看过

“我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德合资企业,经省建设厅审定为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今年4月,公司在市中心黄金地段开发的城市购物广场项目完工,对其中的临街商铺拟采用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铺单位面积为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2万元,开发商与60个购房者同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售价100万元,需一次付清。开发商将所售出的商铺统一对外租赁,用于商业经营。购房者自买房后12年内每年可以得到商铺款8%的租金。开发商每年收取商户的租金600万元,需要支付给购房者的租金480万元。对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有没有税收筹划空间?”近日,河南省某税务师事务所接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会计打来的咨询电话,注册税务师结合财税政策进行了解答。

所谓售后返租,即售后回租,又称售后包租、售后承租。房地产业的售后回租,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给购房者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开发商承诺在购房若干年后给予购房者固定租金,购房者所购房屋由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给另外的公司或个人用于商业经营的一种特殊销售方式。售后回租方式下,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开发商(卖主)同时是承租人,购房者(买主)同时是出租人;在开发商与入驻商户之间,开发商又是出租人,商户则是承租人。

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

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开发商、购房者和商户。这里侧重从开发商的角度,说明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开发商同时以三种身份(售房人、承租人和出租人)出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3号)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又通过租赁方式从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企业销售或转让有关不动产所有权的收入与该被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应作为业务发生当期的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通过售后回租业务让渡了以下一项或几项资产权益或风险的,无论是否办理该不动产的法律权属变更(如产权登记或过户),均应认定企业已转让了全部或部分不动产所有权:获取资产增值收益的权益;承担发生的各种损害(包括物理损害和贬值)而形成的损失;占有资产的权益;在以后资产存续期内使用资产的权益;处置资产的权益。

按照上述规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作为销售业务,应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所列“销售不动产”税目,将销售建筑物及其土地附着物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对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一些资金或费用(如代市政府收取的市政费,代邮政部门收取的邮政通信配套费等),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全部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另外,在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堵塞利用价外收费或开具发票分解计税依据的漏洞。作为租赁业务,开发商一般先向经商户收取租金,然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购房者租金。对开发商收取的租金,应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所列“服务业”税目,将从承租方所取得租金的全额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购房者的租金不得抵减售房的计税收入。

售后返租的纳税筹划

在上述租赁业务中,购房者是商铺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发商作为转租方,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向商户转租房屋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售后回租合同如何签订,对开发商来说,存在着一定的筹划空间。

方案一,由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售房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开发商作为转租人,与商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开发商每年收到商户的租金600万元,应缴纳税费计算如下:

营业税=6000000×5%=300000(元);城建税=300000×7%=21000(元);教育费附加=300000×3%=9000(元);税费合计330000元(其他税费计算略)。

方案二,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在现房销售时,只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与购房者另外签订委托代理租房合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所以,物业公司就可以将代收代付租金的差额12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按照“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可以按照“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将代收经商户的租金600万元,分解为代收租金480万元和代理手续费120万元,物业公司代收的租金480万元不用纳税,仅就代理手续费12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物业公司缴纳的税费计算如下:营业税=1200000×5%=60000(元);城建税=60000×7%=4200(元);教育费附加=60000×3%=1800(元);税费合计66000元。

对比两种方案可知,由物业管理公司与购房者签订委托代理租房合同比以开发商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节省税费264000元(330000-660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应该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的性质有着特别之处,其在财税处理方面也有特殊性。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以上特点,因此其是否缴纳、缴纳比例都比较灵活,可由单位根据自身效益决定,根据不同的比例要求报有关部门备案或者批准即可。制度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进而《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
    2023-05-04
    448人看过
  •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财务处理应该怎么办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规定,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二)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规定,处置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货摊销,借机“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
    2023-06-15
    253人看过
  • 视同销售业务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一、视同销售包括的内容目前企业视同销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自产自用产品、商品等;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二、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下的会计处理(1)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商品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上分
    2023-04-27
    164人看过
  • 员工旅游费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问:一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收到旅行社开具的内容为旅游费的发票,请问该笔费用可以做为职工福利费核算,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娱乐、旅游等支出。企业为职工承担旅游费用的,个别税务机关对此做出可作为福利费开支的规定,如果本地区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企业在发生上述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时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当全额进行纳税调增。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问:目前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样,有旅游、疗养、集中休假等,具体范围应如何把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因此,对全
    2023-05-04
    349人看过
  • 房产租售同权应该怎样实施
    一、应该怎样实施房产租售同权加快“租售同权”的立法工作,有步骤地解除捆绑在房屋上的特殊福利。租购同权的目的是解除捆绑在房屋上的特殊福利,从而引导人们理性对待租房与买房,避免为了特殊福利而被迫购房。建议有步骤地解除捆绑在房屋上的特殊福利,诸如教育、医疗、退休金等逐渐与住房脱钩。为了消除民众的疑虑,相关部门应当抓紧进行立法工作,尽快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租房民众在公共福利方面,与购房民众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广泛征求意见,加快“租售同权”政策落地办法的制定。既然租售同权的思路已经确定下来,剩下的问题就不是行不行的问题,而是如何落地并有效运作的问题。这需要各地根据具体的公共资源数量和结构,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落地的实施细则。目前,网络舆论对此政策有疑问,这并非坏事,相关疑问需要政策进一步明确,使得政策操作更加有针对性。建议相关部门就此广泛征求学者、专家以
    2023-05-02
    320人看过
  • 房产登记应该怎样进行?
    应当这样办理: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4、材料都交给房产局的话,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预告登记与房产登记有何区别《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商品房买卖管理条例》第
    2023-06-30
    28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售后回租业务的会计和税务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二规定,经人民政府批准,试点纳税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中国银行、中国银监会、商务部提供金融销售的有形动产售后回租服务的销售金额为收取的总价和附加价款扣除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后的余额,对外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和发行的债券利息。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这是给买方和出租人的。示例: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2009年1月购买了一台大型机床,不含税价格450万元,增值税76.5万元。它获得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估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计残值。2014年1月,由于生产规模扩大,需要一笔生产流动资金。2014年1月10日,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2023-05-08
    263人看过
  • 怎样对视同销售行为进行税务与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8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6项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视同销售的4种情形: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售收入的行为。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分给B投资企业,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将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给生产工人,该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成本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
    2023-06-12
    100人看过
  • 销售退回财务如何进行处理
    一、什么是销售退回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客户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销售退回,既包括本年度销售后的商品在年度结束前退回,也包括以前年度销售后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二、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对于本年度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这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2、对于本年度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
    2023-05-02
    201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应该怎样进行计算
    假设张先生于2004年以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2006年12月将以70万来出售。1、张先生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其以核定方式来缴纳,则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7000(700000×1%)元;2、如果张先生能够提供购房发票,发票所载金额为50万,那么可扣除:原值:500000;加计金额:500000×5%+500000×(1+5%)×5%=51250;税金:契税为7500(500000×1.5%)元,转让时缴纳的营业税为38500(700000×5.5%)、个人所得税按核定方式缴纳为7000(700000×1%)、印花税350元。那么该套房屋的增值额为:700000—500000—51250—7500—38500—7000—350=95400元,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按照30%的税率计算。那么,土地增值税为:95400×30%=28620元。施工
    2023-05-04
    246人看过
  • 国家对房地产售后包租怎么处理
    对于售后返租事务,我国法律规定如下:倘若以该方法将资金转化为服务或产品,借此变相地吸取社会大众的存款,便有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将面临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被判处相应金额的罚款(罚金),这一罚则的上限为二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而倘若涉案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欺骗等行为,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取财产利益,那么这个行为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在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将面临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被判处相应金额的罚款(罚金),或者被单独处以罚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2024-05-05
    98人看过
  • 房地产商延期交房,赔偿应该怎样进行?
    房地产商延期交房应该按照房价款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之间赔偿。即使是消费者没有受到损失,也是不能成为开发商的免除责任的原因的。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依照约定进行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情,比如地震、战争等,这些因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并且及时履行通知的义务,就可以不承当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交定金后房地产商破产怎么办在买受人交纳完定金之后如果房地产商破产的话,那么买受人则成为房地产商的债权人。如果买受人要求退房,那么所交定金只能按企业的破产债务来处理,这样购买者合同不存在担保,就只能按企业剩余财产与其它债权人按比例清偿。还有一种处理方法,即当事人按照房地产商违约要求双倍定金赔偿,进行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
    2023-07-01
    56人看过
  • 固定资产清理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2、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
    2023-06-12
    488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企业改制通常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通常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笔者遇见一个对企业改制后债务核销产权界定的案例?并由此带来一些对企业改制后债权、债务进行产权界定及账务处理的思考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改制评估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改制后收回所带来的收益的界定与账务处理在政府颁布的文件中对改制企业在改制评估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改制后如何管理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企业改制前发生的3年以上应收账款,在改制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确已形成呆坏账的,也可按规定进行核销。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实行账销债留,新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收回的资金
    2023-03-26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5
      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
    • 零租金房产税应该如何进行申报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3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
    • 房地产欺诈销售应该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8
      房地产欺诈销售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买合同。主要举证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 如何进行房产税的账务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19
      一、分录编制方法 (一)层析法 层析法是一种将事物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得出结果的问题解决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