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一般怎么监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42:00
133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一般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必须监视吗?
465人看过
-
监视居住:监视对象和监视人员
446人看过
-
监视居住人员的监视居住条件
427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132人看过
-
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
12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一般要多久才能得以自由
28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
词条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最新文章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可以延长么? 监视居住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6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这属于不变的期限,到期了之后也是不能延长的。所以在监视居住盗窃之后,往往就是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这个时候就不能以案件没有调查清楚,而延长对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
-
监视居住名词解释监视居住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8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擅自离开指定住所,监视其行动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监视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情形之一的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赡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更合适的监控居住措施;(五)羁押期限届
-
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在哪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
监视居住的条件监视居住要求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0首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
-
监视居住解决办法监视居住怎么吃饭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3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七条被监视的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