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二次伤情鉴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2:30:28 105 人看过

一、可以拒绝二次伤情鉴定吗?

工伤的情况下,伤者职工必须配合做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在规定时间内,伤者职工和用人单位都有权利申请二次鉴定,伤者职工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一审未鉴定,二审可以提出鉴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审时未申请鉴定或者未告知鉴定的,二审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进行鉴定的,如果一审放弃鉴定的,二审时申请鉴定一般是不批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申请司法鉴定二审申请该如何做?

二审期间如果对之前的司法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吗
    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1、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2、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一、怎样才能一次判决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丝毫的挽回余地。法院判决离婚,唯一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第一次开庭就能判离,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
    2023-04-03
    252人看过
  • 轻微伤可以二次鉴定吗
    一、轻微伤可以二次鉴定吗可以做第二鉴定。首次鉴定后,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二、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流程1、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2、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2023-06-06
    411人看过
  • 轻伤可以做二次鉴定吗
    一、轻伤可以做二次鉴定吗可以,如果首次鉴定之后不服鉴定结果,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二、如何申请司法鉴定?1、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3、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三、审查司法鉴定结果需要从哪些方面出发?1、审查司法鉴定的委托程序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方面有法律规定,比如:鉴定依据的检材要先经双方当事人质
    2023-06-06
    498人看过
  • 伤情鉴定有二次吗
    司法鉴定机构
    一、伤情鉴定有二次吗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伤情鉴定。二、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二)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三、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
    2023-06-06
    79人看过
  • 伤残鉴定不服可以二次鉴定吗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可以。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一至十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可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等级分为1-10级别,其中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等。二、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吗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几天能出结果一般不会超过30
    2023-02-14
    281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做笔迹鉴定
    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公租房的一般交房标准为:1.水、电、气表安装到户;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3.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而当然对于公租房一年多少钱具体的还是要根据当地的物价以及一些规定来定的标准。【法律条文】:《公共租赁
    2023-02-16
    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复查鉴定可以拒绝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不可以拒绝,拒绝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鉴定后按新的伤残等级执行,停止期间的待遇不补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
    • 拒绝二次工伤鉴定依据有什么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通常用工单位存疑,劳动者需配合再次进行鉴定。
    • 可以拒绝对方做伤残鉴定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0
      对方的不合理的要求你是可以拒绝的,对方做伤残鉴定了吗?受伤情况如何呢?
    • 伤残鉴定可以二次鉴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是可以的!比如你在A伤残鉴定中第一次鉴定结论是十级伤残,由于你或者用人单位对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要求A鉴定中心再次组织专家鉴定(鉴定专家是随机抽选3或5名专家,由于每个专家的医学判断和认识不同,所以伤情相对复杂的,结论上会存在不同),第二次鉴定为九级伤残,也是合法的!如果对第二次鉴定依旧不服的,可以提请上一级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 轻伤鉴定第二次还可以鉴定原来的伤情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伤情鉴定如果是司法部门委托鉴定的,如果你已经在鉴定送达材料签名了,就不能再鉴定了。如果你在签名时,表示不同意鉴定结果,就可以要求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