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处:是否为解决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9:32:20 228 人看过

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一方在有损失的情况下就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知道自己被人起诉之后,另一方也主动的找到原告,要求调解。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

起诉前要请律师吗

起诉前不一定要请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如果案情简单,当事人准备的证据也比较充分、且熟悉诉讼程序的,可以不用请律师;如果案情复杂,需要收集证据或对诉讼程序不熟悉,可以请一个律师来帮忙。

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律师可以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汽车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技巧
    这样调解交通事故: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出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
    2023-07-06
    337人看过
  • 公安调解书是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只有法院调解或者仲裁调解,这两个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其他的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普通民事合同关系,不过,一般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调解书到其他地方都会被认可的,就是看对方怎么想了,如果要起诉的话,还是可以推翻原调解协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03-22
    236人看过
  • 法院院长亲自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车祸无情人有情。货车与农用车相撞,致使农用车司机徐长期住院治疗,双方为治疗费用问题起纠纷,经过法官调解,货车司机同意先支付五千医药费,然后又用两万五作为抵押金,农用车司机妻子不再申请扣押货车司机车辆。8月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宁区五塘法庭调解室里,在兴宁区法院许春桂副院长的调解下,两双手终于握在了一起,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7月19日,唐某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与黄某驾驶的农用车在五塘镇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黄某身受重伤,两车严重损害。后黄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唐某垫付了1万余元的医疗费后,双方就后续的治疗费和车辆损坏赔偿费用问题产生了纠纷,唐某不再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一边是急需医疗费继续救治伤者,一边是双方迟迟协商不下,无奈之下黄某向兴宁区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唐某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兴宁区法院接到黄某的申请后,及时启动立案绿色通道向该院许春桂副院长做了汇报。许
    2023-04-26
    2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引纠纷人民调解化干戈
    交通事故一直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眼下正值三伏天的暴烤模式,不仅交通事故频发,人的脾气也易受天气影响变得暴躁,这时一旦遇到纠纷,就亟需调解员拿出十足的冷静与技巧来加以处理。案件基本情况:2015年4月28日10时35分许,驾驶员付某驾驶杭州某公司的小型轿车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驶往余杭区瓶窑镇,沿科技大道由西向东途径余杭街道溪塔村葛家路口时,与由北向南通过路口的贾某驾驶的未登记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贾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贾某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与付某工作单位某公司就交通事故后续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向余杭街道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经过及结果:5月21日,余杭街道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事情发生经过之后,询问了双方的赔偿要求,但是双方所提要求差距较大,由此争论不止,在此情况下,调解员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告
    2023-06-08
    322人看过
  • 半年交通调解事故纠纷5万余件
    人民调解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翻开了新的篇章。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404个县(市、区)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5万余件。2009年5月,公安部会同司法部共同组织开展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试点。山西省吕梁市主动探索在交通事故中建立人民调解机制,由公安交管部门提供办公场所,通过司法部门考察、评议、选定和聘用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建立一站式理赔中心,形成了由地方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联动的工作模式。迄今为止,吕梁市共受理调解交通事故418起,成功调处412起,调解结案率为98.6%,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下降98%。作为全国首批5个试点城市之一,江苏省南京市创新工作方式,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协同机制。由公安、司法行政和保监局联合发文,明确保险公司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作为保险理赔依据。同时,为了预防重大纠纷调解后当
    2023-06-05
    4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起纠纷法院调解获赔偿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高乐山法庭调解并执结了这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2014年10月的一天,杨某驾驶轿车与出租车司机曾某发生交通事故。杨某的朋友张某与曾某就车辆受损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张某朝曾某身上踢了一脚,导致曾某受伤住院,张某则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就曾某受伤住院的损失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此后半年,曾某又曾多次私下向张某索赔,但每一次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曾某于近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000余元。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曾某和张某终达成一致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曾某此次受伤的损失8000元,当庭履行,曾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23-04-23
    4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没处理如何解决纠纷和争议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如何解决纠纷和争议交通事故没处理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方法是:受害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2.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移开事故车辆,自行协商赔偿或者申请交警调解;3.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应拨打急救电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
    2023-12-26
    456人看过
  • 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指导意见
    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设备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7、事后展
    2023-07-20
    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的诉讼与调解方式
    1.所花时间不一样。调解时间为10天,而法院审理的简易程序为期3个月,普通程序为期6个月,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时间。2.执行力不同。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3.效力不同。调解不会排除以后有争议的可能,诉讼不会。交通事故引纠纷人民调解化干戈交通事故一直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眼下正值三伏天的暴烤模式,不仅交通事故频发,人的脾气也易受天气影响变得暴躁,这时一旦遇到纠纷,就亟需调解员拿出十足的冷静与技巧来加以处理。案件基本情况:2015年4月28日10时35分许,驾驶员付某驾驶杭州某公司的小型轿车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驶往余杭区瓶窑镇,沿科技大道由西向东途径余杭街道溪塔村葛家路口时,与由北向南通过路口的贾某驾驶的未登记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贾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贾某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与付某工作单位某公司就交通事故后续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向余杭街道交通事故处
    2023-07-18
    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有哪些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二)责任认定;(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一般来说,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
    2023-02-24
    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解决纠纷的方式
    一、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不肯结案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并不影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开始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二、交通事故解决纠纷的方式交通事故解决纠纷的方式有: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022-06-29
    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是否需要制作调解书
    交通事故调解需制作调解书。经过调解达成一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写明: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终结日期。一、交通事故逃逸处理期限是多少天交通事故逃逸处理期限是: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3-06-20
    353人看过
  • 龙陵法院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近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与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1年2月28日下午17时许,该县象达乡的村民郭林余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后座载着其母亲杨贵兰行驶至龙陵县境内的黄南线K48+450米处时,与该乡另一村民梅宏光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郭林余当场死亡,乘车人杨贵兰受伤,杨贵兰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龙陵县公安交警部门对郭林余和梅宏光都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郭林余为饮酒后驾车、梅宏光为醉酒驾车,并且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交警部门认定郭林余负主要责任,梅宏光负次要责任。郭林余的家属认为,梅宏光醉酒驾车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梅宏光必须负责赔偿。龙陵县公安交警部门在调解时,启动了交通事故诉调对接机制。龙陵法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公安交警部门协助调解。法官和主持调解的交警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由梅宏光一
    2023-06-05
    60人看过
  • 请律师充当交通事故调解人化纠纷
    1、专业优势:律师是专门处理各类纠纷的专职人员,熟悉各类法律法规,精通处理各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具有其它任何群体调解所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2、职业动力优势:律师因为其职业的需求往往能够主动的与对方事人进行沟通,就某些问题达成一致,在当事人中间充当调和器的作用。这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法院调解及其它基层组织调解所无法比拟的。3、手段灵活性的优势:律师进行调解往往能够选择双方当事人能够接受的任何方案,对调解地点和时间的选择也没有任何要求,白天晚上任何地点都可进行调解,只要律师有时间可随时随地举行。律师充当交通事故调解人有如下好处:1、扩充自己的案源基础。交通事故调解对于律师来说,经济上的收益较少,但如果一个律师从巩固和扩展案源的角度出发,也许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途径,因为交通事故的普遍性使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接触的人员范围广泛,如果在交通事故调解中有较好的表现,往往吸引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笔者曾经处
    2023-04-1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逃逸能否通过调解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
    •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是否直接判决?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直接判决。如果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警队会直接将案件转到检察院进行起诉。如果不构成犯罪,被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9条规定,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
    • 解决交通事故为什么都希望调解调解成功?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指的是由道路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吧道路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只能是双方协商;若难以协商或协商结果无法执行,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请交管部门出面调解;若难以调解或调解结果难以执行,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若裁决难以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警出面强制赔偿。以上,是道路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纠纷的解决程序。之所以需要交警介入进行调解,肯定是当事方无法进行协商,都希望交警介入
    •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调解的程序(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无果,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05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不过,这并不是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双方需要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协议,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