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要具备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6:54:34 65 人看过

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叫医疗过错鉴定范围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如下:首先需要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医学会受理后,会让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并在45天内出具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书后的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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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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