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违规现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2:00:16 157 人看过

一、屡禁不止的非法取证

刑讯逼供、强迫自证其罪及其他变相非法取证正是与这些两百年前已有司法思想的背道而驰者,而刑讯逼供及非法取证的一切思想根源就是有罪推定,对于侦查人员而言,既然已经完成了有罪的内心确认,之后定罪索证的过程是否合法已经不再重要,正因为如此才导致对于非法取证的司法人员而言,一旦被公之于众,他们满怀都是不被理解的苦衷,而绝对没有侵犯他人人权和违法之后的悔过。对于非法取证,与其说是一个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的博弈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各种利益博弈的问题。

二、有名无实的非法证据排除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三、任性肆意的非法羁押

羁押的目的在于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重大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但如果违反规定非法羁押,则将会严重侵犯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非法羁押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随意羁押、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其中尤以超期羁押现象最为突出和普遍。超期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期限而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限羁押所造成的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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