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实现被选举权有哪些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9:31:10 118 人看过

实现妇女的被选举权通常采取以下做法:

(1)提名、推荐介绍女代表候选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中国营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2)女代表候选人与选民广泛接触、见面。我国目前选举法规定了政党、社会团体提名以及选民提名的制度,在被提名阶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女代表候选人与选民广泛接触、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目前可以采取的做法是:应当允许女候选人在介绍旦己的时候,可以对其他参选的候选人的施政纲领进行质疑,同时可以组织一定的选举班子来向选民系统地宣传和介绍推荐自己。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3)实施预选制度。新修改的选举法还规定了预选制度,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这些规定对于保证妇女被提名权的充分实现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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