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如何任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16:27 313 人看过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三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三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专门人民法院由谁设立
    附带民事诉讼
    一、专门人民法院由谁设立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第十五条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巡回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二、对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司法部
    2023-06-19
    25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下设的专门人民法院都有哪些?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内的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其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什么专门人民法院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
    2023-07-22
    399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是专属管辖吗
    是的,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2023-06-13
    338人看过
  • 专门管辖的人民法院有哪些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一)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案件。另外司法实践中,存在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的管辖权争议问题,应该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2.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以下案件:(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犯罪的;(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二)铁路运输法
    2023-05-01
    329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哪些部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什么和专门人民法院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一)高级人民法院;(二)中级人民法院(三)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2023-07-07
    322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法院与地方各级法院一样都是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我国专门人民法院都有哪些专门人民法院有好几个类型,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下几个方面:(1)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
    2023-07-03
    472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审判哪些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审核军事,海事,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案子。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的四级人民法院由于其职权不同,审判的案件也不同。(1)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还有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某些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和上诉、抗诉案件;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还有权对法律作出司法解释。(2)高级人民法院,是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的,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复核案件。此外,还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2023-06-13
    422人看过
  • 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内容有哪些
    专门人民法院有好几个类型,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有哪些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
    2023-08-03
    462人看过
  • 专门法院有什么
    植物新品种保护
    专门法院包括知识产权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各类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韩国专门法院统一管辖所有知识产权案件2015年11月12日,韩国国会通过了《民事程序法》修正案和《法院组织法》修正案,由专门法院对所有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行统一管辖。两个主要的修正如下:首先,为确定管辖,知识产权将被分成两类:(1)专利权,包括专利权、实用新型、版权、商标和植物新品种保护;(2)所有其他的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修正案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涉及专利权的任何第一审侵权案件将在以下五个集中的知识产权地方法院提起:首尔、大田、大邱、釜山和光州。这些集中的知识产权地区法院都在高等法院的管辖区域内,即传统的二审上诉法院。在首尔市,专
    2023-08-14
    47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
    (2000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3次会议通过)为了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办法。一、选任工作原则(一)依法实施;(二)德才兼备;(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五)坚持民主集中制。二、审判长的配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的配备数额,应当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参考本院合议庭的数量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的配备数额,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地方人民法院审判长的配备数额,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审判长一般由审判员担任。优秀的助理审判员被选为审判长的,应当依法提请任命为审判员。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依照法律规定担任审判长。三、审判长的条件担任审判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
    2023-06-11
    160人看过
  • 哪些案件主要由专门人民法院审理
    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审理军事、海事、知识产权和金融案件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中国四级人民法院因职权不同,审理不同案件。(1)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有:依法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认为应当自行审理的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上诉、抗诉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有权对法律进行司法解释。(2)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高级人民法院。其案件为: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审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审查案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指示原人民法院再审。(3)中级人民法院设在省、自
    2023-05-07
    177人看过
  • 请列举出专门人民法院的各种类型。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专门人民法院属于什么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有一定的局限性。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23-07-10
    142人看过
  • 属于专门法院的是什么法院
    植物新品种保护
    属于专门法院的是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法院与地方各级法院一样都是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韩国专门法院统一管辖所有知识产权案件2015年11月12日,韩国国会通过了《民事程序法》修正案和《法院组织法》修正案,由专门法院对所有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进行统一管辖。两个主要的修正如下:首先,为确定管辖,知识产权将被分成两类:(1)专利权,包括专利权、实用新型、版权、商标和植物新品种保护;(2)所有其他的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修正案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涉及专利权的任何第一审侵权案件将在以下五个集中的知识产权地方法院提起:首尔、大田、大邱、釜山和光州。这些集中的知识产权地区法院都在高等法院
    2023-07-21
    396人看过
  • 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
    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一、交通事故 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
    2023-03-10
    5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金融法院属于专门的人民法院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3-04
      金融法院属于专门的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哪三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6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专门人民法院属于什么类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3
      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有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是哪一个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7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是多久,法律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国法律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期并没有做限制,也就是说若是称职的话,可以是终身的。实际上,在我国,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任职区分两类情况:一类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其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必须重新选举。一类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员,他们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