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项目能否进行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01:40:10 115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房产项目转收入的条件,包括开发商需持有完整的“一照”和“五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通过竣工验收以及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以下条件满足时,房产项目可以转收入:

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完整的“一照”和“五证”;

2.房产项目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产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4.房产项目的基础设施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哪些条件下房产项目可以转收入?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产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收入用的。首先,房屋征收部门需要依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其次,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需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此外,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被征收房屋的拆迁户需要在限期内申请复核评估结果。最后,拆迁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复核结果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复核结果与拆迁户提供的房屋评估报告不一致,拆迁户有权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复核结果仍然与拆迁户提供的房屋评估报告不一致,拆迁户可以自复核结果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评估。拆迁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复核结果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评估。因此,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房产项目可以转收入。

房产项目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可以转收入用。需满足的条件包括:1. 房地产开发商持有完整的“一照”和“五证”;2. 房产项目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 房产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4. 房产项目的基础设施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拆迁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复核结果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评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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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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