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热部门答供热:目前不具备提前供热硬性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1:42:35
484 人看过
从气象部门获悉,11月6日至10日,津城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10℃,达到气候学上的入冬标准,正式步入“气象冬天”。连日来天气寒冷,不少市民关心何时开始正式供热。昨天,在12319组织的供热咨询现场,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和供热企业代表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供热
为何还不提前开始供热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天津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据了解,提前供热的标准为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而从今年实际情况看,并不具备提前启动供热的硬性条件。
新改燃区域能准时供热吗
全市热电联产、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冷态运行已在11月5日前全部完成。按照今冬供热计划,新改燃锅炉11月10日完成设备调试,做好升温送热准备,确保各供热单位按照11月15日零时正式供热的计划展开各项工作。
煤价降了供热费为啥不降
为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天津近几年开展“煤改燃”工程,燃气锅炉替代了绝大部分的燃煤锅炉。燃煤已经不再是主要供热燃料,煤炭价格下降对全市供热成本的影响不大。供热企业代表表示,燃气供热的成本较高,按照现有供热价格,企业还要承担高额的亏损,近几年一直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才能维持运营。多种因素导致虽然煤价降了,但供热费却没有下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天津市供热办公布各供热单位热线服务电话
299人看过
-
天津供热报停供热报停加收20%补偿费
274人看过
-
供热部门:供热管网远近有差异居民家先热是个例
345人看过
-
供热部门有权收取开发商供热接口费吗?
467人看过
-
天津全市供热单位公布24小时电话附最全供热热线
65人看过
-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
28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供热单位不执行新的《供热用热条例》,该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市供热用热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第21条规定:“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更名手续;有用热费用未结清情形的,变更双方应当到供热单位结清费用。”根据此条款规定,你应同原房主一起到供热单位结清拖欠的采暖费。另根据第28条“本条例实施前,用户拖欠用热费用的,供热单位可以按照原供热用热合同约定加收违约金。但是,每年加收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一个供热用热期用热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累计加收
-
供热管理部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缴供热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因供热单位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由供热管理部门在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抵扣,直接向用户支付:(一)停热超过48小时,对用户不予退赔的;(二)温度不达标,对用户不予退赔的;(三)弃烧、弃管的;(四)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经营项目的;(五)擅自对供热区域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中途停热的;(六)擅自移交、接管供热设施、供热区域的。
-
供热单位退出供热行政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0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四个月前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出供热市场。对于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以及被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拒不退出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清退。
-
供热单位退出供热管理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四个月前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出供热市场。对于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以及被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拒不退出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清退。
-
供热管理部门负责供热工作的职责是什么?供热管理机构的职责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供热行政管理;市供气供热管理处是本市供热的具体管理机构,对城区供热工作实行直接监管,对各县市区供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物价、税务、国土、环保、房管、质监、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城区内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商业)单位、驻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