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婚外情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21:22:29 493 人看过

(一)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一、夫妻一方对个人行为过错的认定怎么判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存在过错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二、同居和通奸有什么区别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一方秘密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虽然有些人的通奸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被人知晓,但这种知晓是出于当事人意愿之外的知晓,它在本质上是不公开的,是不愿被他人知晓的。通奸与重婚、同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隐秘的、一般不为他人所知晓的、不希求夫妻名分和配偶权利、义务。通奸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中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际上即为非法同居,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通奸与同居的本质区别在于后两者是公开行为,而前者是隐秘行为。

三、出轨离婚赔偿吗

出轨离婚不一定赔偿。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只是一般的出轨,没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标准,则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不能请求赔偿。“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外情相关文章
  • 违约情形最常见的有哪些
    违约情形有:1、未履行合同义务,即债务人以明示或以行为默示的方式表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2、未按照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包含债务人在债权期限届满后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以及瑕疵履行合同义务三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2023-08-18
    293人看过
  • 常见的法定代理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常见的法定代理情形(一)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二)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三)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四)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二、法定代理的申请条件(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还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三、法定代理产生的原因法定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具体说来,产生法定代理的原因主要包括:(一)监护关系监护人的职责中,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监护人一旦获得监护权,即依法成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民事活动中,监护人只要能用一定方式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即同时证明了其法定代理人身份。(二)法定财产代管关系自然人被宣告失踪之后,其财产即依法被他人代管,该财产代管人即成为失踪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失踪人的名
    2023-06-18
    371人看过
  • 常见的汽车违章情形
    1、逆向行驶:交警在违法记录中发现,有逆向行驶被抓拍的行为基本都是在等候信号灯或者刚开始放行,有些司机没有等候前方车辆起步,就直接压在中心线上或超越中心双实线,驶上左侧车道超车;而有些司机为了一时的方便,直接在非机动车道上或者机动车道边逆向行驶,最终就会导致过往车辆纷纷避让,这样就非常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了。2、违规变道:在信号灯路段一般都会有直行车道、左转弯车道和右转弯车道,司机驾车进入到相应的车道后就不能随意变道了,而有的司机驾车的时候发现开错车道了就马上变更或者在路内转弯,这就造成违章。3、闯红灯:驾驶人普遍闯红灯的原因主要有思想不集中、犹豫不决、侥幸心理加速或者强行通过,还有就是一些司机在遇到黄灯的时候就加速通过,而按照规定,黄灯亮的时候如果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则可以继续通行,如果没有越过停止线的禁止通行。4、超速行驶:交通部门限速行驶是为了综合考虑车流量、道路设计等因素,一般会设置
    2023-03-29
    91人看过
  • 保证无效的常见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证无效的常见情形(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的证合同。(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三)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合同无效。但是,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订立的保证合同。(六)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二、保证期间起诉的注意事项
    2022-04-08
    443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常见情形
    无因管理又有两种情形:1.真正无因管理是管理人具有为本人管理意思。2.无法律义务而为本人管理事务。这种无因管理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阻却违法性。使无因管理成为合法行为,以排除对他人事务干涉的侵权性。二是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指在管理人明知系他人事务,却故意当成自己事务或误信他人的事务为自己的事务或误信自己的事务为他人的事务而加以管理的情形下,本人主张为无因管理的。不真正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为:一是不能阻却违法性,即不真正无因管理仍属违法行为;二是往往加重管理人的责任。
    2023-06-01
    196人看过
  • 常见感情破裂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4-04-13
    140人看过
  • 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私下变卖房产: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2、伪造债务;3、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4、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2、公司股权,公司
    2023-08-10
    108人看过
  • 房产纠纷有哪些常见的情形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7、房屋拆迁纠纷。一、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房产纠纷起诉书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
    2023-04-03
    205人看过
  • 常见的非法讯问有哪些情形?
    一、常见的非法讯问有哪些情形?常见非法讯问的情形包括采取刑讯逼供的方式进行讯问、讯问时侦查人员只有一人等,具体的非法讯问方式如下:1、无中生有型所谓无中生有型就是讯问笔录中记载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某些内容,在讯问录音录像中没有对应的内容。换言之,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没有讲过相关内容,但是在讯问笔录中却有记录。比如,明某、吕某故意伤害案,吕某的讯问笔录中记载了其与明某事先预谋的内容,但是对应的讯问录音录像中吕某根本没有做出这样的供述。2、自问自答型如所周知,讯问笔录的典型特征是“问答式”,也就是由侦查人员提问,犯罪嫌疑人回答,呈现出“一问一答”的模式。但是,实践中个别案件的讯问录音录像则会出现由侦查人员“自问自答”的现象。有的是将答案包含在问题中,在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回答时,就由侦查人员回答,再向犯罪嫌疑人确认“是”与“否”,在得到犯罪嫌疑人肯定性确认后,直接将侦查人员回答的话作为犯罪嫌疑人的
    2023-02-12
    256人看过
  • 辞退员工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一、辞退员工的常见情形有哪些辞退员工的常见情形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公司辞退后多久仲裁有效被公司辞退后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
    2023-08-12
    78人看过
  • 常见的定额贴花有哪些情形
    1.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和土地使用证应由领受人按件贴花5元。然而,由于这些证照一般不存放在财务人员办公室,办税人员接触不到此类证照,而保管人员又不知道此类证照要贴花,虽然涉税金额不大,却容易成为纳税的盲点。比较常见的是各单位普遍存在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未按规定贴花。2.营业账簿一般情况下,纳税人设置的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
    2023-04-21
    232人看过
  • 刑事回避的常见情形有几种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包括律师)、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
    2023-03-03
    197人看过
  • 常见的施工侵权有哪些情形
    1.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经营者就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事实,或者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对占有或使用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就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事实,或者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减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因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致害的侵权诉讼,由上述危险区域管理人就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5.因建设工程或工程设施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其他责任人的原因致害承担举证责任;6.因建设工程或工程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就自己没
    2023-03-23
    5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的常见有哪些情形?
    (一)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二)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三)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
    2024-02-02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外情
    词条

    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律调节的。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罪。... 更多>

    #婚外情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有哪些情形,涉外离婚常见的事情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涉外离婚:1。在国内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应当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
    • 涉外刑事辩护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3
      涉外刑事案件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
    • 有哪些常见的离婚诉讼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1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
    • 无效婚姻常见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6
      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只有三种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并不存在四种情形,如果有禁止结婚的疾病,那不属于无效的婚姻。
    • 食物中毒常见的6种常见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有以下6种:一是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二是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合适温度下长时间贮存。三是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四是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