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笔录是否必须逐页签字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6:50:44 394 人看过

笔录每页都需要签名。

新《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所谓笔录是对事情发生过程的一种具现化形式,是固定思想,言语,行为的一种方式。最完美的笔录是完整,准确的呈现事情发展的全过程及过程中各行为人的神情表现等等。

作用到庭审笔录中,完整的笔录就是体现在庭审过程中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特征等,以便在查阅时能够完整再现庭审原貌。通过确认双方意见作为查明,确认事实及证据的依据。

双方当事人查阅笔录的目的是确认记录与其意思是否存在差异,签字的作用是固定笔录,防止笔录篡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开庭笔录和庭审笔录的区别
    一、开庭笔录和庭审笔录的区别庭审笔录其实就是开庭笔录,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其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二、做笔录会对自己以后
    2023-04-12
    484人看过
  • 庭前笔录签字可以取消吗?
    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这个问题要两方面来看待,一是刚看完笔录没发现什么问题就签字了,这时如果发现有异议的地方是可以提出并请笔录记录人来修改的;二是自己已经审核没有提出异议而签字后已经收缴几日的笔录是不能修改的。乱说笔录算伪证吗乱说笔录算不算伪证乱说的笔录如果是属于虚假的、伪造的,并且有主观的故意时,就有可能构成伪证,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四条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
    2023-07-23
    60人看过
  • 警察做笔录是否必须采用录音录像方式?
    做询问笔录时不是必须要录音录像。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在派出所录像录警察违法吗不可以的,属于违法。录像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偷拍偷录很可能涉嫌违法,并且在偷录的证据,不能在事后作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但是调解以外的其他证据,包括调解前的有关笔录,相关物证、证人、鉴定结论、事发后的赔偿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023-07-05
    121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必须做笔录?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还需要做笔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由于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该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因此出于对案情的侦查需要,可能需要录笔录。取保候审做完笔录能自己回家过去看吗1、一般来说没有新的情况,取保候审期间那您做笔录一般来说做完就可以回家。2、除非您存在着收监的事由,才有可能取保候审之后被收监。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4、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5、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
    2023-07-04
    163人看过
  • 辨认笔录中,必须有见证人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辨认笔录见证人签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1、第二百一十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
    2023-08-05
    376人看过
  • 强奸罪中必须有辨认笔录吗
    是的。判决书呈列的证据包括受害人陈述及辨认笔录、五组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检查笔录与现场照片、门诊病历与情况说明、法庭科学DNA鉴定书、监控录像及被告人供述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3-06-03
    7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必须证人做笔录吗
    一、工伤认定必须证人做笔录吗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认定工伤的流程(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
    2023-06-07
    438人看过
  • 签字确认法院调解笔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签字即代表产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程序是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调解,最后登记。应注意的不予受理的事项的情况。未成年做笔录自己可以签字吗未成年做笔录不可以自己签字,首先,未成年人可以不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其二,在未成年的被询问讯问的时候,应让其监护人在场,一把由监护人代签字。其三,不签字,不影响笔录的效力,只要在笔录上面作出“不签字的说明”。综上,未成年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其行为本身无评价的实际意义,即没有认定笔录效力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八
    2023-07-16
    130人看过
  • 庭审笔录和开庭笔录有什么区别
    庭审笔录其实就是开庭笔录,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其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一、庭审笔录可以复印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023-02-27
    201人看过
  • 庭审笔录公诉人需要签字吗
    庭审笔录,不需要公诉人签字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笔录;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庭笔录应当在庭审后交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证言、意见部分,应当在庭审后分别交由有关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前两款所列人员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要求改变庭审中陈述的,不予准许。一、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的附带解决
    2023-02-16
    371人看过
  • 庭后认罪认罚是否必须复庭
    庭后认罪认罚依旧需要开庭。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一、
    2023-03-03
    55人看过
  • 合并审理必须用一个庭审笔录吗
    一、合并审理必须用一个庭审笔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并审理的民商案件有其特殊性。一是每一个案件之间有共同性,其共同性可能是同一个当事人,可能是同一个事实,可能是同一类诉讼标的;二是每一个案件之间有其差异性,最基本的是当事人不同,事实可能有差异,诉讼标的有差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差异。根据合并审理的民商案件的特殊性,实践中书记员怎样拟制法庭审理记录,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是合并审理的所有案件按庭审过程拟作同一份庭审笔录,一是根据所审理的案件的件数,虽然几件案件是合并审理,但法庭审理记录则由书
    2023-06-15
    70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是必须的吗
    辨认笔录不是必须的,需要进行辨认的,才要制作辨认笔录,但辨认不是必须可少的流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二百六十二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一、刑事案件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刑事案件辨认有哪些注意事项?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
    2023-02-16
    140人看过
  • 辨认笔录辨认人不签字可以吗?
    一、辨认笔录辨认人不签字可以吗??1、辨认笔录辨认人不签字是不可以的,因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二百五十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第二百五十一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
    2023-06-04
    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相关咨询
    • 法庭笔录必须当庭阅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阅读或者在5日内阅读。
    • 法院开庭为什么不什么不把笔录让双方签字确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3
      正式开庭的笔录必须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的
    • 法院通知开庭前的调解笔录签字是否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能,签约说明你同意调解书了。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 法庭笔录如何确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法庭笔录最常见的是开庭笔录,在开庭中,除了审判人员,还有书记员,书记员就是专门记录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说了什么,书记员记录的内容就是开庭笔录。 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人都要签字确认。此外还有谈话笔录,主要就专门的事项进行询问确认等形成的,谈话人需要签字确认。
    • 开除处分文件是不是必须是本人签字确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这只是告知本人履行的手续而已,不签字也是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