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02:00 78 人看过

污染环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为:

(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

一、倾倒未遂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倾倒未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应该如何处罚

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处罚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化工污水倾倒怎么量刑

倾倒化工污水构成污染环境罪的,量刑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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