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36:52 383 人看过

一、工伤老板怎么赔偿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老板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哪些是单位赔偿的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都需要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其他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工伤免责条款的意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
    2023-06-25
    325人看过
  • 什么样的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条是对合同中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一、免责条款的特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比如当事人可以约定限制赔偿数额、免除某种事故发生的责任等。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当然这种兔责可以部分免责(限制),也可以是全部免责(排除)
    2023-03-19
    250人看过
  • 民法典对免责条款的规定及其法律效力分析
    合同中有免责条款,该合同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租赁合同免责条款是如何的租赁合同免责条款:1、约定的免责事由,租赁双方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双方的免责事由以及责任范围;2、法定的免责事由,因出现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且当事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3、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7-05
    420人看过
  • 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
    制定交强险的立法原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交强险是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者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进行收支。从本质上讲,是代替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将本该由肇事个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到社会保险机制中去分担,以实现一定的社会保障职能。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2023-06-08
    291人看过
  • 免责条款是否影响承揽合同的法律效力?——以法律角度探讨
    加工承揽合同的免责条款如果只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承揽合同工作成果的不同性质,承包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时间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工程产品交付订购方验收后,承包商将不再对工程产品的质量负责。但是有些工作成果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现质量缺陷。只有经过一段时间,质量问题才能暴露出来。承揽合同的概念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
    2023-07-02
    482人看过
  • 消费者不知情免责条款无法律效力
    购车之后,消费者为车上保险以防发生意外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但当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却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对此,保险公司应事先对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免责条款则无法律效力。[经典案例]2003年9月宁波张先生购买奔驰轿车一辆,到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意外灭失险、三者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金额150万。2004年7月该车在行驶过程中起火烧毁,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该车是由于自燃而造成的损毁,于是以车辆自燃属机动车保险基本险的责任免除事项而张先生没有投保附加自燃险为由拒绝对张先生进行赔偿。张先生却认为,当初投保车辆意外灭失险时,保险公司业务员并没有告知因车辆自燃导致灭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赔,而且也没有提醒其加保附加自燃险,所以保险单背面的免责条款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调解结果]2004年8月,张先生向当地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继续要求保险公司对其进行理赔。最终法院判决,依
    2023-04-24
    408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的法律效力是否受到限制?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免责条款存在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除或者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如果免责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有效。什么是免责条款1、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2、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
    2023-07-04
    428人看过
  • 工伤赔偿有工伤免责的条款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么如果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其代理范围之内且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要件那么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要件为:(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
    2023-04-10
    178人看过
  • 民法典的免责条款效力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免责条款效力有哪些规定免责条款的效力要依据免责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如何约定免责条款的内容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
    2023-06-19
    296人看过
  • 工伤免责条款能免责工伤赔偿吗
    一、工伤免责条款能免责工伤赔偿吗1、工伤免责条款不能免责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其法定责任。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
    2023-04-14
    142人看过
  • “工伤自理”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王先生:我与某保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出现工伤,费用自理,单位一概不负责。与工伤有关的一切纠纷都不得向公司提出诉求。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律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诈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些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劳动者签订了此类合同,但这种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2023-06-10
    57人看过
  • 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于发生免责事由时,过错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因新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如何处理因新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1、固定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2、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继续扩大减少损失;3、积极协商提出合理的减免请求;4、必要时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
    2023-03-16
    188人看过
  • 约定“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免责”的条款无效
    约定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免责的条款无效2009年7月份,临沂某乡镇农民金某到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提供的招工表上注明如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概不负责。2009年11月15日,金某在工地施工时不幸受伤,被送到医院治疗。某建筑公司只同意付医疗费,而不同意给其他赔偿,理由是双方已约定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无奈之下,金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金某与某建筑公司已形成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一旦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就负有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义务,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某建筑公司与金某约定的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条款无效。最终,仲裁委裁决
    2023-04-22
    486人看过
  • 交强险免责条款效力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交强险免责条款效力规定是: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一、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拖着不赔偿,人身损害由交强险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
    2023-03-15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下列免责条款的效力不应当予以确认:(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6)免责条款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7)免责条款免除造成人身损害责任的。此外,如果免责条款是以
    •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有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31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显失公平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并详细说明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 哪些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一般情况下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那么哪些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 免责条款效力的限制条款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1
      免责条款效力的限制是: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 快递公司制定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0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法律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