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选择哪个法院最有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43:13 280 人看过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起诉,事故致人伤亡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发生地的法院。不过《民事诉讼法》第29条也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均衡,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金额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的。但是如果权利人(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比受诉法院标准更高的,按照住所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管辖权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旦诉至法院,权利人要考虑的是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按性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因此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就是肇事人住所地。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一个管辖法院,即可以由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权利人能够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如张某为便于自己的诉讼最终选择在丁市起诉,但是张某认为甲市的赔偿标准要高于丁市的赔偿标准,因此张某可以在起诉时按照甲市的赔偿标准提出诉讼请求。

二、交通事故怎么起诉

1、起诉时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2、写起诉状,准备材料

3、选择起诉法院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因为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当事人起诉时应如何选择法院?
    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法律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管辖权是哪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
    2023-04-12
    4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选择哪个法院
    一、行政诉讼中选择哪个法院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
    2023-06-18
    3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律师的选择
    1、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2、要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为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3、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4、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
    2023-06-20
    3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如何选择受理案件的法院?
    民事诉讼受理案件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异地货款到期可以在本地起诉吗不可以。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住所地法院。如果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
    2023-03-30
    4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交通事故诉讼有啥审判程序
    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交通事故诉讼有啥审判程序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1、发生交通事故了,心情当然不好,这时候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2、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3、或许你会说,向哪个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呢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广东深义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律师认为,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
    2023-06-20
    280人看过
  •  选择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法院的策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和 规 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
    2023-09-11
    216人看过
  • 交通事故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受诉的选择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与残疾赔偿金的关系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的总额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伤残等级就得赔偿20年,因此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其实,从条文含义就可以看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
    2023-02-25
    42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是最笨选择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截至9月9日,上海今年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87起,已侦破78起,侦破率同比上升6%。不少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交代,事故发生后一时紧张,见周围没人便离开现场。今年以来,上海公安交警依托科技化手段,强化大数据应用,通过多警种合作方式提高侦破效率。警方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当事人不管逃到哪里警方都将追查到底。郊区道路和夜间发案率较高上半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郊区道路发案率较高。87起肇事逃逸案中,有77起发生在郊区,占总数的88.5%。二是夜间发案率较高。发生在18时至次日凌晨1时的肇事逃逸案达49起,占总数的56.3%。三是私家车交通肇事逃逸较高。其中,小客车肇事逃逸案为48起,占总数的55.2%。专业人士分析,这主要是郊区车辆、人流量总体较少,特别是入夜后部分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容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夜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
    2023-06-08
    326人看过
  • 选择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的重要性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均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为什么选择管辖法院在交通事故中如此重要呢?(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交通事故案件赔偿,如果在四川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
    2023-03-19
    463人看过
  • 如何选择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法院等级?
    民事诉讼去哪个级别法院起诉即涉诉案件应由哪个级别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后去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要怎么办去法院起诉抚养权:一、孩子若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二、要收集之前抚养权归属方未尽监护义务的证据,和有利于抚
    2023-07-05
    1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选择法院为何如此重要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均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为什么选择管辖法院在交通事故中如此重要呢?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安徽人小李在四川旅游时与北京人王某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甲人身损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本案中小李可选择四川某地法院管辖,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北京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
    2023-06-05
    229人看过
  • 2023哪个法院管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
    一、哪个法院管交通事故诉讼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首先要解决诉讼管辖问题,即原告应当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
    2023-06-12
    395人看过
  • 当事人起诉离婚,应该选择哪个法院法院呢?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起诉离婚案件都要到哪个法院起诉关于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
    2023-04-05
    235人看过
  • 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优点:1、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很多情况下就不会积极给予赔偿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嫌疑人或其家属对受害人作出积极赔偿时,取得被害人谅解和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这对双方都有利。对被害人来说,特别是面对赔偿能力较差的被告人时,被告人服刑后,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少,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的赔偿根本无法落实。对于被告人来说,用积极赔偿来换取较低的徒刑,绝大多数被告人及其家属还是会尽力赔偿的。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
    2023-04-22
    11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全责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更多>

    •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的选择有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按
    • 民事诉讼可不可以选择法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2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不能选择法院的,但如果双方约定管辖的法院除外,不同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 交通事故原告是谁,该如何选择民事诉讼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3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损失的人可以作为原告,具体包括:行人、乘客、车辆驾驶员; 2、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以作为原告。
    • 交通事故的管辖有哪些?如何选择法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选择合理的交通事故起诉法院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9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3、按一般管